《再见,蔷薇》第1章


再见,蔷薇
作者:章栗
旧日的足迹
1974年9月,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里。我的祖上辈辈为农,那时候的生活就像一个悬挂在黑洞中的皮球,让人摸不着边,也看不到底。1986年,由于河道上游的旧水库拆迁改造,我们居住在下游的居民被逼迁离了原居住地。洪水无情地摧毁了我们的家园及耕地,祖父带着我们一家搬迁到了县城,拿着政府补偿的一万多元,办了一间小型加工厂。那时候正值改革开放的大潮,许多工厂企业有如雨后春芛般掘地而起,加工厂在跌跌撞撞中,也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路子。
祖父死后,父亲和伯父分了家。父亲是个不幸的人,中年不到就丧失了一半的劳动力,只能帮厂里干点杂务。而母亲却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在厂里是一把手,在家里也是一把手。我只有一个堂姐,也就是我伯父的女儿。我和她的缘分很薄,她自幼在外婆家长大,真正相处的童年时间并不多,她到外面读书然后工作,最后嫁到国外去……
我的父母在他们的年代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但传统的思想观念还是根深蒂固。自小我受他们影响很深,除懂得什么叫礼义廉耻,知书识礼之外,还必须懂得遵守作为一个文明人的道德规范。父母对我管教严厉有加,道德与规范就像两座无形的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记得那时候早晚饭前不给祖先上香是要被斥责的;有客人的饭桌上重复夹菜,在枱下必然会有一个脚伸过来给我猛然提醒……
在我出世的那天,母亲痛了整整十二个小时。当时家里人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父亲抓来一个起大早撒尿的倒霉医生,岂知那医生刚刚毕业回来的,进房门见母亲痛成这个样子了,他哪里见过这个场面,当即就发怵了,手脚都在颤抖,还那敢给母亲施针下药。后来家人请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母亲拉到镇上的卫生院,医生给母亲打了一针“安痛定”后,没想到还真出奇迹了,母亲肚子一下子就不痛了,然后就顺利地诞下了我。家人都喜出忘外,那份喜悦的心情也只有他们当时才能体会过来,后来家人就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冯喜”。
对于这个名字,我算是郁闷了八辈子。上一年级开始,我的外号就一直没有停过,什么:“小喜子”、“喜姐”、“冯场作喜”……多的连自己也记不起来了。后来我给自己取了个有趣的名字“格子”。这个名字与我的偶像路易斯.格斯特纳无关,只是生活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框格。刚从一个框框中跳出来,却又陷入了另一个框框里面去。有时候我很想逃出这个无形有实的窘境,我不想被太多条条框框,规矩方圆的东西束缚!
后来我去了外地读书,走出了家门,还以为自己是一个从笼子里放出来的小鸟天空广阔任我飞。其实大学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好,也没有我曾经期待的精彩,反而让我觉得失去的更多。我的三个舍友跟我不一样,他们生活可谓是多姿多彩了,泡妞的泡妞;逛街的逛街;玩游戏的玩游戏。我跟他们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在他们眼里的我是个呆板,内向的人。我觉得他们玩的也是一些低级趣味的玩乐,所以我宁愿选择在宿舍里睡觉,或者呆在图书馆里。
第一次遇见她是新学期不久的一天,当我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天上下着毛毛细雨,天气阴阴沉沉压在头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感。
我把书挡在前额,向着宿舍的方向跑去。在转弯的地方,跟一个迎面而来的女孩几乎撞了个满怀,我扶正眼镜,连忙去捡撒落在地上的书,她一边向我道歉一边把书交到我手上,我抬头看她,她正怯怯的看着我,一双大而明净的的眼睛像泉水般清澈。她见我盯着她看,不禁脸颊泛红,低着头跑开了……开始第一次对异性产生好感,渴望缘分的际遇,在雨中的相会,她的眼睛,她的声音,还有那青涩的短发……
我跟她有过几次的接触,因为她跟我同在一个系,但我们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彼此点点头,打个招呼,然后她还是羞怯的避开我的目光。她的名字很有诗意,叫关睢(睢,音居)出自诗经中的“关睢”: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如其名,所以我对她的印象很深。但后来她中途突然退学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心情很失落,许多同学对她议论纷纷,还产生了许多的猜疑:有的人说她转校了;有的人说她得了怪病,更有的人说她给富商做了情妇……校方也没有关于她的任何公告!她就像昙花一现,但留给我美好的第一印象。
……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与余丁君相识的情景……
那是一堂公共课上,她坐在我的旁边,一言不发的一只手重重地压在前额上。过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突然呕吐起来,稀稀拉拉的吐了一地,脸上一副痛苦的表情,身体摇摇晃晃的眼看就要晕厥过去……我连忙扶着她,她喃喃地说了一句,我很晕啊!然后竟毫不客气地倒进我的怀里!这个时候,从四面八方投射过来的目光就如一支支的利箭,仿佛都在质疑我把她弄成这样子的。我立刻感觉身上有千万只蚂蚁在同时噬咬一般难受!教坛上的瘦老头更是双眼瞪大,眼珠子仿佛就要穿过小孔眼镜吐出来一样。我脸刷的红透了,一时不知所措,后来唯有极不情愿地把她扶到医务室去。经医务室的医务人员检查,她是食物中毒,但没有什么大问题。知道她没事了我终于放下了心头大石。
我们就是这样认识了。
余丁君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娃娃般的脸总让人觉得她可爱。刚认识她的时候长着一头长发,后来来了个180度大转变,把长长的头发剪成了短短的男孩子头,但保留了耳边较长的鬓脚,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发型。
那天上午,我正在宿舍里洗衣服,门外突然走进一个人,我连忙回头一看,发现余丁君已经走了进来。我大吓一跳,放下手里的衣服问她:“你怎么上来的?”
她说:“当然是从楼下走上来的,难道像蜘蛛一样从楼顶吊下来不成?”
我被她气得反眼,正色对她说:“这里可是男生宿舍,不是执行公务是不能随便上来的,你快走吧!”
她鼓了一腮子气忿忿地说:“我就是来执行公务的,你是不是想要拒绝我?”
我笑了,问她:“那你是来检查卫生,还是来调查这段时间衣服被盗的案子?”
“我啊,是来请你吃饭的。”
“算了吧,我怕食物中毒呀!”我故意这样说。
她气的就想把我掐死“那你在拒绝我了?如果我到门口大喊一声非礼会是怎样的呢?”说着就要往门外走。
我一把拉住她“行,服了你,时间地点你说好。”
“中午十二点,学校对面的肯德基。”
她就是这样爱无理取闹,而且说话算话,做事说话干净利落得很。在我眼中的她不仅直率,而且天真。她的说话常常让我哭笑不得,例如当她古灵精怪学着蒙娜丽莎的微笑上百遍后,她会疑惑的告诉我说“这家伙没有牙齿吧?”
我知道她不喜欢看书,只是闲着也是闲着,然而她和我呆的地方最多就是图书馆。我不怕她叫嚷苦闷,我就怕她认真的时候,她认真起来会全身心的投入,近乎忘我的境界。她曾经读过的一篇经典爱情故事让她感触很深,也常常让我念起她当时认真的样子。
故事是这样的: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也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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