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后五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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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那么多的强求,只是保留了一些憧憬,日子每一天都过得很踏实,没有回路的行走,算不得是旅行。而我们真的可以无休止的流浪下去么?
这一段时间以来规律的生活,明媚变得红润了许多,雨季也终于过去了,气温飙升,骄阳似火,下午骑车去上班总是弄得汗流浃背,可是淋漓尽致出汗的感觉,是明媚喜欢的。
八月生日的那天,明媚剪掉了自己的长发,留了一头干干净净的娃娃头,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自己的十七八岁。如果不说,没有人会相信这是一个快要二十三岁的大姑娘了。那些纷扰的往事突然之间变得那么的不真实,此时的明媚一脸清纯,仿佛不谙世事。
和林民认识只是早晚的事。因为林民一直在楼下开着小超市,因为明媚成了楼上的房客。而林民同明媚来自一个地方,操着同一口乡音。
来来回回的,明媚去那个小超市的次数并不少,都是拿东西给钱走人,林民也并不是那种看到年轻姑娘就乱献殷勤的人。本来林民和明媚就是见一百次也只会是那种点头微笑用普通话问句好的关系,但偏偏凑巧,有一次明媚在结账的时候,家里面来了个电话,片刻寒暄之后发现林民不无惊讶的看着自己,然后冒出一句:“Z市福城县的?”
明媚就这样被林民准确无误的报出了家门。他们于是就相见恨晚起来,如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般,聊着关于家乡的一些变化。交谈间,明媚知道林民已经十年没有回去过福城县了,虽然疑惑但是再详细的经历她怕是不方便细问的,二十八岁得独身男人,谁没有些故事呢?
前一阵子有一段话在**上被转了又转,“从生理上看,所谓幼稚就是既憋不住尿又憋不住话;所谓不够成熟就是只能憋得住尿却憋不住话;所谓成熟就是既憋得住尿又憋得住话;所谓衰老就是憋得住话却憋不住尿。”
对号入座的话,不管是明媚还是林民都可以算作是所谓成熟吧。
少女在看到成熟儒雅的男人,会一脸崇拜,因为他的无所不知,因为他的看似充满故事。当少女变成小女人,她就会减弱了当初那份奋不顾身,觉得漂浮着无法着地。因为怎么也触碰不到这个男人的里子,而自己的衣服已经被一件件脱下了。再后来妩媚的小女人变成了风韵渐失的老女人,或许在不经意的时候,她的心里会掠过几许悔恨,衣服一件件再穿回来,却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了。那么厚那么厚的伪装。
明媚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已经忽略了和林民的交谈,回过神来发现对于林民说的已经漏掉了太多而不知道他所云何事了,便不好意思的告别。回到房间想写点什么,可终究什么也没有写出来,明媚就明显的乏了听着阿桑的《叶子》打起了盹,阿桑的声音是明媚极喜欢的,充满磁性夹杂落寞,而又有点清高漠然。
因为下午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状态,以致于一上班明媚就精神萎靡,脚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撞到铁梯了,却浑然不觉得痛,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睡一觉。
在上班的时间睡觉,应该说是上班梦到在睡觉,而不应该说睡觉梦到在上班。虽然性质都是在睡,可是前者强调在上班,后者强调在睡觉啊。有时候明媚也真算得上是一个人才,即便是在这种半睡不醒的状态之下,她都不忘记用这种诡辩的逻辑来维持自己的冠冕堂皇。
明媚又来到了工业区的那条开放的铁轨旁,每到下班时间,工厂里的工人们就一大群一大群的从这条铁轨横过去,有时候也会有穿着制服的人吹口哨,提醒大家火车就要来了。但总有人贪图那几十秒的速度。
听说扎死过人的。
明媚站在铁轨旁边那个画着叹号的牌子后面,附近的工厂都下班了,铁轨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来往,夜越来越深,明媚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但突然之间,她变得异常兴奋起来,她看见了齐歌。他想齐歌肯定是来接她的,或许他们闹了什么别扭,自己又躲起来不肯回去,齐歌终于忍不住出来找她了。
齐歌看上去还没有消气,表情臭臭的,在铁轨四周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就横过铁轨离开了,明媚拼了命的叫他,她都没有回头。
明媚喊叫着清醒过来,看看周围,确定是在厕所里。靠在冰冷的瓷砖上,窗户留了一条小缝风肆意的灌进来。却吹不干明媚额头上渗出来的细密的汗珠。拿出手机一看,二十三点半,外面车间里机台作业的“轰隆”声隐约传进来。
原来是梦里回去了一趟,明媚长吁了一口气。可是梦里的一切又是那么清晰,齐歌为什么不理自己呢?难道梦里的自己是传说中的地缚灵?因为能量不够或者是留恋死前生活的地方而久久不能魂归魄散?想到这里,明媚不禁拍了拍自己的头,这种想法有够荒唐。林民的电话却适时的响起来了,说要过来接明媚下班,明媚赶忙说不用麻烦之类的客气话。明媚从车棚里推出自行车,经过工厂大门的时候还是看见了林民。明媚蹬着脚踏车林民骑着摩托车尾随在后,速度慢得让明媚怀疑林民是不是能保持平衡,所以她时不时回过头去瞄一眼,确定林民有没有翻车。
横过了马路,林民和明媚并排骑着车,林民问:“上班很忙?看你脸色很差。”明媚说:“是啊,还经常做噩梦。”林民一脸怔怔的表情,害的明媚想吓他一吓:“你听说过地缚灵没有?”林民说:“有啊,不过现在你还是别讨论她们比较好,这些东西在二半夜的时候最敏锐了。”明媚吓得立即禁口,只觉后背发凉。随后一想,本来是要吓他的。
他们于是没有再讨论鬼神了,说起了笑话,明媚不是一个幽默的人,每次都是讲同一个笑话,无一例外的,这个笑话她肯定也要同林民讲一遍的。
一天兔子正看电视到精彩处,突然听到敲门声,走去开门却没有见着人,“你好,能给我点水喝嘛?”兔子这才发现门口有只乌龟。“没有。”兔子没好气的一脚将乌龟踢走了。几年后,兔子又独自在家看电视,敲门声再次响起,兔子跑去开门,乌龟说:“你刚刚干嘛踢我?”
不等说完,明媚就爆笑起来,林民也咧着嘴说:“兔子欺负乌龟。”“你知道吗?龟兔赛跑的结局并没有让人觉得跑的比较快的是乌龟。快的依然是兔子。慢的也依然是乌龟。所以有很多既定的状态不是你去挑战就能打破的。”明媚突发感慨。林民又是一怔:“但是,那些勇于挑战的人们不该遭到嘲笑。”“是啊,那只敢于挑战兔子的乌龟,确实很强大。”明媚的语气又恢复了明朗。
林民就这样走进了明媚的生活,姿势比秦放要嚣张一些。有时候明媚想,林民要是知道自己和齐歌的事,还会爱得这样义无反顾么?明媚总是觉得有点不妥,终究不能心安理得的重新爱一次。看到过一句话这样说:“破碎并不是最残忍的事情,最残忍的事情是,你踩着这些碎片假装不疼,固执的继续寻找。”
齐歌越来越少去明媚的空间了,去了也不留言,从不回信。明媚翻开手机,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统统都找不到H先生了,曾经密密麻麻全是H先生。依然还记得,齐歌问:“为什么是H先生?”“是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你猜。”明媚撒着娇。“小坏蛋,是Handsome还是Hansband?”“那你是要名分还是要帅气呢?”明媚语气为难。“这样看来,我还是要名分不要色相算了,那我是不是该称呼你W女士啊?”明媚扑哧一笑,“你是要Wise还是Wife呢?”齐歌学着明媚的口吻。“当然是Awisewife了。”明媚中英混合的乱说起来。
齐歌还是会频繁的出现在明媚的梦里。最近的一次出现是一个美梦,那是夏天一个睡意正浓的午后,齐歌在明媚的房间,两个人午睡醒来情意绵绵了一会儿。明媚急着去上班,齐歌倒是很清闲的样子。牵着儿子在街上买冰镇西瓜吃,母亲也在街上,在一群人中间大声说着些什么。都是红光满面的,很祥宁的的村子,很热闹也很幸福。
醒来却是一个下着秋雨的清晨,没有齐歌,没有儿子,也没有母亲,就只有自己一个人而已。年历很快要变成2010年了,明媚又将独自一人奔赴自己的二十三岁。
门被一个人锲而不舍的敲得“咚咚”作响,明媚摸出手机,用手指撑开眼睛一看时间:七点五十。是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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