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夏初》第27章


盛夏初似乎再也不想和她绕圈子,薄唇轻启,直拿命门。
“多余的拒绝就省了吧,你应该知道我过来的目的不是擦药这么简单,但你开了门。”
此言一出,天一顿时面颊发热。是的,她懂,就是因为她懂,所以她才踌躇。老实说,和谁真正在一起都是在一起,如果那个人是盛夏初,她并非不愿意,甚至觉得,是他的话反而圆满一些,毕竟这是一个连她也挑不出太多毛病的男人,何况,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的恋爱规则,她不能理解透彻,但还是有几知。
见此刻的天一微垂着头,姿态里少了逃避,盛夏初也不再给她逃避的机会,一个偏头,终于准确地衔上那张菱唇。
他并不急进,用不温不火地,循序渐进地方式撩拨她。不同的女人在j□j上有不同的方式,而天一就属于细水长流型,好在盛夏初有足够的耐心。
虽然只被吻过一次,但第一次天一就被盛夏初咬过,因为她的不肯张嘴,所以她学聪明了,在盛夏初弹出舌尖开启肆虐攻势时,她很顺从地启开了牙关。与其欲拒还迎不如大方一点儿,有些问题不努力去克服的话,它就会永远成为问题,况且,这也一点不像迎难而上的自己。
天一的妥协让盛夏初他别有成就感,好像怕她下一刻就反悔,他原本克制着自己的理智此时都瞬间崩盘,这一个亲吻里,突然加了急躁。
当日在停车场的情形再次重演,此时可谓更加便利,因为身后就是床。盛夏初挑逗够了她整个薄荷味口腔,最终将精力全放在了舌头上,他含着她的,一吮再吮,直到天一感觉舌尖都在发麻,脑子里的一根弦咔嚓断掉,浑身顿时又火辣辣地热起来,但是今天没有冰凉的门背来敲警钟。
平常再无坚不摧,初尝j□j这上边,她还嫩得很,完全让盛夏初主导节奏,垂在两侧的胳膊也无意识间去揽紧了面前人的脖颈。她的主动让半抱着她的盛夏初,按耐不住地将之往后放倒。
床头就是整个房间的总开关,想着她应该不习惯灯光,盛夏初抽空扭掉了所有,顿时写进来的,只有一室清冷的月光。
因为他的贴心,天一有些感动,揽住他的手更加用力,彻底闭上眼回应。
去到阳台的时候,天一还是条件反射地随便挽了一个髻,而此时盛夏初全心吻着身下的人,枕在她脑后的大掌也不忘一把将细皮筋扯开了去。他盯着天一,眸里的黑色好像要翻涌出来,突然间吻得更加用力,他掌在她脑后的手忽然间抽出来,一把扫上天一额头,再直从发际线的地方,将已经没有皮筋固定的长发,顺势一哗啦,细长的黑色发丝,衬得她整个人更加的妩媚动人。
盛夏初大概明白了,为什么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都爱长发姑娘,他竟然也不例外。自从那次在停车场无意间见她散下头发以后,感觉她整个人的武装都被卸下了,这让盛夏初特别有成就感,当然,也为她那被藏起来的美丽而蛊惑。
他的行为就像是一管催情剂,让室内的温度,连带着天一的体温都不断升高去。盛夏初的手顺着玲珑有致地身下往下,潦倒天一长款睡衣的下摆,缓缓地拉上,左手也顺着溜了进去,更朝着上方进攻。
这一次的亲密接触不再是纸上谈兵,盛夏初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属于女人专有的柔软,他一边吻着她,一边行云流水地在那凸起上或轻或重地揉捏,直到听见耳边一声无意识的嘤咛,盛夏初整个血都往天灵盖上去了,手下再也不讲究轻重可言,吻也渐渐从嘴唇到了最性感的脖颈。情到浓时,盛夏初在天一细白的脖颈皮肤处狠狠一吮,顿时泛起红色的一小块,惹得天一频频抽气,却有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这场前戏几乎让天一彻底瘫软失去了抵抗力,在她的意识里,已经再没有抵抗这两个字。她身上的睡衣虽然还穿着,此时却是被扯得七零八落的姿态,胸前的大块皮肤已经露了出来,被身上的人一一吻上去,慢慢逶迤向下,直到循着最敏感的顶端,以嘴唇的柔软抚慰,这过于的亲密几乎喘气不匀。
盛夏初却并不放过她,反而以退为进地远离了她的敏感,再次将身子往上抬,吻上嫣红的嘴唇,两手却同时握着她身体两侧的手,放在自己的衬衣纽扣上,示意她解开,耳边的喘气声渐渐加重。
作者有话要说:大拇指赞日更的我。
、chapter 26。
身下的人越来越软,四肢像是被打了麻药,仅剩的力气只够依附着眼前人,盛夏初乘机大掌用恰好的力度一路揉按着她,点点往下,抵达平坦的小腹,准备攻城略地的必备前奏,熟知一句刺耳男音,突然在寂静空旷的房间响起。
声音是从床头柜的手机里传过来,低沉里带着满满的悔意,他说:“一一,对不起。”
这副嗓音此时惊动的不再是盛夏初,还有如梦初醒的天一。
她下意识推开身上的人,原本柔弱的目光逐渐清明,最终似乎又回到了,在所有人面前都不愿摘下面具的姑娘。
她三下五除二地整理好自己,气氛顿时从旖旎转化为尴尬。
天一整理好自己,坐在床边,开口的赶人话已经到了嘴边,盛夏初却当机立断地先开了口,语气里是真有些恼。
“你打算什么时候让我知道关于你的一些事情,哪怕,只是一些?”
事实上,让他感到最气愤的不是两人燕好被突然打断,而是这句留言,明显隐着什么秘密,或者叫,什么往事,而盛夏初一无所知。虽然在此之前,他不见得有心思想知道,也不在意,但是此时的自己很明显,已经无法用‘旁观者轻’四个字来定义。
房间里依然没有开灯,天一侧了侧脸,自然月光洒在她清冷的脸庞,与眼里的冷静混为一体。
半晌,她启唇问盛夏初:“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天一么?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他希望在我的人生里,永远记住一件事情,那就是在任何时刻,做任何事情,不论我有没有做到第一,我都是他心中永远的NO。1。”
盛夏初心里清楚,现在接触到的,是她在谁面前都没有展露过的那个自己,是她一层一层亲手将防备剥下来的破茧过程,所以他静下了心,并没有做打扰。
“但有些人,怎么说呢,就有一种打自己耳光的本事,不然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生物,在面对世上唯一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都做不到为了一个女人,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想要摆脱对方吧?可是他就能。我最终也没能成为他心中的NO。1,倒是他成了我心里的NO。1,第一……恨。”
“第一次发现端倪好像是十七岁,那时候整天和嘉木混在一起,我过生日,他说在国外出差,给我寄来了礼物,我当着嘉木和可乐的面打开,发现是一套昂贵的画具。可乐特别没心眼,忘性大,当下感叹好漂亮,只有嘉木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嘉木记得,我去年生日的时候,收到的是同一套,而他忘了。我那时候觉得很丢脸,小时候多少有点儿嫉妒心,暗自和嘉木较着没必要的劲,认为自己与她相比差不了多少,无论是外形,家室,还是内秀,强烈的胜负欲让我不希望自己在任何一点被她比下去,可是他让我丢了一次大脸。我当时就扔下蛋糕和礼物愤然离去,一个人在大街上横冲乱撞,却在大马路边看见他的车,以及正款款从商场门口走向车里的那个女人,那一刻,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这件事当然不能告诉我妈,为了他的事业,我妈放弃了自己所有的一切,包括当时人人艳羡的工作,专职在家当主妇,一晃二十年,早已失去了大半在这社会生存的能力。告诉她能怎么样呢?她已经四十多岁,除了徒增伤心以外起不了任何作用,难道还能硬气地说离婚吗?那段时间我特别沉默,尽管一个人兜着一些不堪的心事特别折磨,但是我羞于对任何人开口。这样他瞒着我瞒着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年,久到我已经习惯了那个女人的存在,久到我几乎都要觉得,可能这就是社会现象,稍微爬得高一点儿的人,大概身边总有一个见不得光的女人,我几乎要释然,他的生意却突然遭逢巨变,面临破产危机。”
“这次问题发生有我一半的错误,要不是我的一知半解,给了错误的消息,他好不容易打起来的江山也不会面临坍塌危机,因此我特别内疚,我甚至天真地想过,要不然……我们全家曾经去参加国他一个生意伙伴的聚会,对方挺有来头,势力也大,虽然也四十多岁了,也有老婆,但是他曾经明里暗里到学校来找过我,我那时想,要不然……找他出手相救?什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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