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第3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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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佛门不是制造神话境强者的工厂,经过封步山一役,虽然没有将至善当场诛杀,但佛门基本上就是废了。”江血云点头称是。
“这个时候政府联军正在搜索北方的新江湖势力,我们如果不乘着这个机会除掉至善的话,以后会困难许多。”我乘胜追击,强调说。
“这个我也赞同,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废话?”江血云瞄了我一眼,玩味的问。
“不是废话,这是战前动员,我不管那座榭居中有什么妖魔鬼怪,就算是龙潭虎穴,今天,我们也要给它踏平了。”我停下身子,斩钉截铁的说。
“难度很大。”灵虚也站起来,摇头反对说:“你不要对这种古老的存在产生轻敌的思想,我虽然记不得细节了,但还是隐隐有种惧怕的印象。你想想,那是我的家,如果连我都感觉到害怕了,那将是什么样的一副情景”
“我不能等!”我挥挥手,打断他的话坚持说:“因为很有可能不存在的惧怕而错失良机,这是非常愚蠢的事。以前,我就是优柔寡断,错失了很多良机,这次,不能再放过了。”
“这不是虚无,是真实存在的。也许,对于俗世人来说,我们三个疯子正在讨论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但是你清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就如同佛宗、仙宫、兽族一样,在俗世人眼中,它们只是神话传说中的神魔鬼怪,但是你我都清楚,它们真的存在,就存在于我们的眼前。”灵虚一反平日的浪荡神情,正色劝阻说。
“我同意和尚的意见,虽然我也同样没有碰到过那些鬼魅,但是我相信,它们真的存在。”江血云也表态支持灵虚。
“那该怎么办?”我平时虽然有些独断专行,但涉及大事,从来都是以商量为主。现在他们两人反对,我也动摇了本来很坚定的决心。
“先等两天,如果我猜测的没错,这几天应该是百鬼聚首日,等过了这两天再说。并且从青岛接来无脚,无论是机关暗器,还是他不愿意告人的身世,都不应该在这件事中置身事外。”灵虚看样子是早也想好了对策,有条有理的安排说。
经过灵虚的提醒,我才想起了无脚。他之所以要跟随我,就是想让我杀了至善。
因为至善打断了他的双脚。
可是,无论我怎么问,他也不愿意说出其中缘由。
至善不是小孩子,更不是有着变态心理,以别人的痛苦来带给自己欢乐的无聊人。那么,他为什么要打断无脚的双足、或者是仅仅打断了双足?
我抬起头,用元气感应着灵虚和江血云两人,幽幽问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灵虚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
“”江血云更是直接忽略了我的问题,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哼。”我冷哼一声:“希望最好是如此。”
说完,我板着脸,拂袖走出了客房。
我真的很怀疑,他俩瞒着我什么,但他们不愿意说,我也不好追问。无奈,我只能打通电话,让梦萱陪着无脚赶来与我们会合。
鲁班、榭居、登封观星台、鬼魅之说、百鬼聚首。这些透露着邪异味道的词语,确实很让我忌惮。化虚的身体,使我对所有关于元气之类飘渺虚无的东西,感到无比惊恐。因为,只有它们才可以伤到我。
这不再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一旦判断错误,我面临的,将是万劫不复。
当然,我只是怀疑灵虚和江血云的用意,并不担心他们会背叛我。
我没有留给他们背叛的机会,能给的,我全都给了,信任、友情、关怀、天材地宝、平等、公正等等,只要我有的,都给了。我想不出,他们如果背叛我去投奔至善或者老爹,还能得到什么?总不能希望老爹和至善把成仙的机会让给他们吧?!
但是,他们到底在瞒着我什么?我往楼下走去,边走边想,路走完了,却怎么也想不通。
好吧,等无脚来了,看你们还能有什么说辞。我这样想着,转身钻进了酒店旁一家不甚起眼的咖啡店。
明特咖啡,不出名的招牌、不出名的地理位置、更没有什么一杯上千的名贵咖啡,这里唯一有些独特的,就是有一个在等我的女人。
一个很狐媚的女人,名字叫狐七七。
对,不是胡,而是狐。
第七十三章 我的男人叫叶远
那日我们一众人从青岛上岸后,就各奔东西,分头行事了。
王博和介琛去了金城、我和江血云、灵虚悟空作为第一线主力,赶往河南登封、而狐九,则是去联系他的族人了。
上一届狐族圣女是我的妈妈、合欢铃是狐族至宝;我要为妈妈报仇、而狐族要拿回合欢铃。大家有相同的利益,自然有合作的基础。
狐九联系族人的方式很有效率,不到两天,不单传回了狐族愿意合作的消息,并且带着此次合作的负责人狐七七来到登封与我面谈。
狐七七
狐九
狐九通知我说负责人叫狐七七时,我就有一种智商低下的感觉,猜测着狐族是不是跟日本人一样,嫌起名麻烦,随意的按照排行来喊名字了。
狐九是老九,而这个狐七七则排行第七十七
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狐七七时,我就为自己那个比较白痴的想法而自惭了。
惊艳,绝对的惊艳。
狐七七这个女人跟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同时她还拥有着所有人的优点。李珍的风骚韵味、王绪岚的感性成熟、米拉的青涩懵懂、沈倩倩的睿智高贵、凛色灰的可爱温柔以及李别情的顾盼自怜。
似乎,她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女人,许多矛盾的性格出现在她身上,不但不会产生突兀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本来就应该这样似得。
我不知道去怎样形容她,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的容貌是完美无缺的,无论用什么言语,我都觉得不足以表达出她的美丽。
当时,我真的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吗?相比于她,老板娘就像是一朵惊艳红花旁的一根枯黄小草般丑陋。见到狐七七的那一刻,我甚至对老板娘生出些怨言来,她根本不配称为狐狸精,而狐七七才是。
当然,老板娘代表的狐狸精,是性格;而狐七七,则是真正的狐狸成精,变成了绝世的仙子。
怪不得狐族能够传承这么久,甚至连龙族都消失了,可狐族却还一代一代的流传着,仅凭狐族女子的容貌,就足以让天下男子为之疯狂了。
当然,天下男子中也包括我,在见到狐七七的时候,我久违的急速高涨,那种冲动、激情、期盼的情绪不停的冲击着我,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女人。
亲近下她的惊艳,哪怕只有一次,这辈子似乎也就够了。
实际上,我恨现在的我,恨自己的滥情。
李别情刚刚走了没多少日子,老毛病就又犯了。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哪怕只是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也会心满意足。
这好像是中毒了,上瘾了
就如现在这般,虽然心头事情不少,但我还是不由得走进了明特酒吧。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正是酒吧的高峰期,明特酒吧更是人满为患,上下一二楼都坐满了人,甚至,还有许多人站在走廊中,疯狂的向着中央的小吧台喊着:“吴灰。吴灰。我爱你”
吴灰就是狐七七在俗世的名字,她好像还在俗世有家模特公司。
我不知道这家明特酒吧有什么出奇之处,反正狐七七来到登封后,就一直住在这间酒吧。听狐九说,她时而还会上台唱一曲,引得满酒吧的男人们情绪失控,都想冲上台去一亲芳颜;甚至,有些人整日待在酒吧,仅仅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瞥。
我挤过人群,靠在栏杆边,看着舞台上那个妙曼的人影,满足的笑了,似乎,看看她就会感觉很幸福。
她随意的坐在吧椅上,单脚点地,另一脚轻轻踩着椅子的踏板,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就那么若即若离的唱着一首我没有听过的歌。
如瀑布般的长发像是根根情丝,随意的散落在仟瘦的香肩上,略显单薄,却让人忍不住的去疼惜、爱恋;白皙的修长玉指有节奏的在膝盖上轻弹着,不经意间划出的曲线动人心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跳,跟她同步了,随着她的忧伤而忧伤、快乐而快乐。
她的歌声有些轻佻、有些多情,但是在我听来,却如天籁般贞洁,神圣而不可亵渎。
这一刻,我醉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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