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花美卷之美人蕉》第49章


“二哥,二哥,你们都不在娇娇身边,娇娇很害怕!”
二哥挪动了一下位置,将我轻轻的搂在怀里,一下一下的拍着我的背。
“娇娇不怕,二哥在这里,二哥找到你了,再也不会让你受委屈了!”
我将头埋在二哥的怀里,眼泪鼻涕擦了二哥一身,听着二哥的话我拼命的点头,生怕回答慢了二哥又走了。
我不知道哭了多久,二哥却没有不耐烦的消失不见,抬头一眼不错的看着二哥,就怕我一眨眼,他又幻做泡影消失。
连霍启胜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都不知道,他似乎已经进来很久了,见我傻呼呼的看着他,他对我笑了,看着他的脸我突然抱住二哥的手臂说。
“二哥,你把他也带来了吗?你让他回去吧!他不想死的,他还有个最爱的妻子还在等着他呢?你就放他回去吧,娇娇找到你 ,不怕了!”
二哥回头看了眼霍启胜,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我发现霍启胜刚刚还笑得灿烂的脸已经布上了阴霾。
二哥看了他又看了我一眼才说“娇娇误会了,二哥没有死,你和他也都没有死!”
我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根本听不见二哥在说什么,只当二哥不同意,又继续说。
“二哥,你相信娇娇,娇娇有你就够了,你放他回去吧!”
这时只听见霍启胜大嗓子一号“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不想见我,那如你所愿”说完甩甩衣袖就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一跛一跛的消失,我都还不知道这人是发什么疯,突然对我发什么脾气。
我疑惑的看着二哥,二哥好笑的看着我对我说“娇娇,你摸摸二哥有下巴吗?”
我愣了愣,伸出手摸了摸二哥的下巴,二哥的下巴有着青青的胡渣,有点微微的扎手,我不敢相信的又再摸了摸我自己的下巴,都还在,我和二哥都还有下巴,那就是我们都没死!
作者有话要说:即便能坚持看下来的人不多,可是我依旧坚持着!
、雪莲剑
“二哥,你没死?”
“是,我没死”
“那父亲大哥呢?”
“二哥没用,没有能力救出父亲和大哥!”
“没事的二哥,你没事就很好了,娇娇不再是一个人了,可是娇娇没有保护好大嫂和母亲,娇娇不是好姑娘了!”
“娇娇这不怪你,你没事就很好了”
“二哥,你怎么会没事的呢?你没事怎么不来找娇娇呢?”
“对不起娇娇,二哥当时逃出来后怕被薛君曦发现,就不敢出来和你们相见,但是不久就听到你和母亲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没有想过娇娇你竟还在人世!”
“不怪二哥,不怪二哥,只是娇娇没有保护好自己,娇娇进了青楼,娇娇不是好姑娘了!”
二哥一把将我抱在怀里,心疼的说“没事的娇娇,我都知道了,娇娇还是好姑娘!”
我又在二哥的怀里哭了一番,后来我才知道,二哥在游学的时候结交了很多的江湖人士,他们在知道二哥出事后,就策划要将二哥和父亲大哥一起救出去,但是父亲和大哥都说自己是朝廷的官员,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苍天,他们愿意接受审判,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营救。
却不料薛君曦在那么短的时间就将父亲斩首了,而二哥在被救后先是得知父亲和大哥大嫂的惨死,又被告知我与母亲的死讯,二哥一怒一下就来了西疆投靠舅公,而舅公虽对二哥礼遇有加,但是却不松口要借兵给二哥杀了薛君曦。
二哥这几个月都在游说西疆的几个部落,而那天他正好路过那片沙漠,正好听见了我的铃铛声,所以就将垂死的我和霍启胜救了下来。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舅公的部落卡宾西部落,也是西疆最大的部落。
自那天霍启胜从我屋里负气而走,我就真没再见过他,与我们一起来的一百将士,只有二十人到了西疆,他们也在西疆与霍启胜汇合了。
几次去找他,他都不在,我想他应该是真的很忙,而不是故意躲我的。二哥虽然每天都会来与我说会子话,但是二哥却似乎也在筹划着什么事,他们都很忙,就衬得我很闲。
舅公是一个很和蔼的老人,我想他年轻时定也是位美男子,因为他现在依旧是一个帅气的老头。
他将自己事都已经交给了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母亲的表兄,我的表舅舅。而他则每天种种花下下棋,最近他最爱的事情就是找我下棋,但他的棋又下的不好,每次都要耍赖!
“舅公,落定不悔哦,你都悔三次了!”
“小娇娇,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不行,每次都这样,都不好玩了,除非你答应让我出去逛逛”
“好,你想去哪就去哪,先让我走这里!”
得到了舅公的允许,我非常的爽快的让了他,舅公也没有食言,稍后就派了个精明能干的侍女带我出去逛街。
我本想做男装打扮的,但舅公说在他的地盘上不需要这样,就应该让他卡宾西的子民看看皇族的姑娘。
舅公派的侍女名叫阿碧,是个个子高挑有点黝黑的美人。
卡宾西的都城也叫卡宾西,是建立在一片绿洲上的城市,城里的建筑都是用黄黄的土夯的,厚厚的城墙能帮助抵御风沙。
卡宾西的女子都很高挑,而这里的女子的眼珠都不是西疆大多数的蓝色,而是绿色的,所以卡宾西的女子看起来非常的神秘,但是也有少部分的人是像我一样的银棕色,但我的银棕色是隐隐泛着紫的,而她们的则是幽幽带着点绿。
我这样的眼珠放在卡宾西的女子中就一点都不特别了,没有人会再盯着我的眼珠好奇的看,但是他们都很友好的对着我笑,而这些人中大多也都是认识阿碧的。
像现在这样大摇大摆的穿上女装逛街的我还从没有过,我很兴奋的看着不同于大御的风情,阿碧只紧紧的跟随着我,并没有阻止我任何的好奇。
当逛到一个卖兵器的铺子时,我被一柄漂亮的剑吸引了,剑本身其实并不漂亮,反而显得有些简陋。
但是这把剑却被店家插在了门口揽客,当风吹过是剑身发出的锵锵声,就像一个勇士在战场上勇猛杀敌的声音,我看见这把剑就想起了霍启胜,而我也想起来他的剑在和黑衣人搏斗时丢了。
我向店主表示我想买他这柄剑,但是店主并不卖给我,他告诉我说这把剑是他的父亲留下的。这把剑曾是一名将军的佩剑,但是这柄剑杀气太重,若身上没有正气是很容易被这把剑的煞气误伤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要这柄剑,一直求店主将它卖给我,最后店主说,若我将自己的血滴在剑身上,剑身出现血纹,他就将剑卖给我,如果没有就是剑自己挑主人。
阿碧帮我轻轻的划破了手指,将血滴入剑身的引血槽中,剑顺着凹槽往下流,直到剑尖。而血液慢慢的在剑身上晕开,竟慢慢的渗入了剑身里头,将剑对着阳光看,竟有着若隐若现的暗红色血纹,血纹就像缠枝开的雪莲一样,缠满了整个剑身。
我开心的看着店主,店主只无耐的摇摇头,对我笑笑将剑给了我。
听店主说这柄剑的名字叫嗜血剑,而我觉得这个名字煞气太重,就改叫它血莲剑,拿到了这柄剑后,我就再没了逛街的兴致,就想早一步将剑给霍启胜。
兴冲冲的来到霍启胜住的园子,看见他门口的将士我知道霍启胜今天定是在的。
也没叫人通传,直接走进了霍启胜的园子,但是霍启胜却并不在屋里,我四下找了找,听到后院有水声,就转身进了后院。
一进来就看见霍启胜j□j着上身,仅着一条亵裤将一桶水从头到脚的淋下来。
卡宾西的天儿已经很热了,男人们贪凉会直接取井水冲凉,地上的水已经流了一大滩,也不知他淋了几桶了,而他听见我进来的声音,转身看是我,甩了甩头发,摸了摸脸上的水珠。
他精壮的上身泛着盈盈水珠在阳光下就像镀上了一层金光,而他的亵裤因为湿透了完全贴上了皮肤将他的男性下半身完美的呈现出来。
他大大方方的向我走来,没有一丝觉得这样是不妥的,而我却因为他的走进而面红心跳的。
他睨了我一眼,一言不发的越过我朝前院走去。
我僵在原地不知道该不该跟着过去,他应该要进去换衣服的,现在跟过去是不是不太好。
而霍启胜见我没跟上,回头看了我一眼说“跟个木头似的杵在那儿做什么”
听他这样说我也只有跟上了,我跟着他进了内室,他端起桌上的一杯冷茶就一饮而尽,喝完对我说“衣服在柜子里!”
“啊?”
我不解的看着他,见他不耐烦的看着我,我想他是想让我给他拿衣服吧,我放下手中的剑,就去柜子里将他的衣服里里外外都拿了一身儿。
霍启胜见我将衣服拿过来,起身站走了过来站在我身前,将手里的布巾扔给我。
“把身上的水擦干了再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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