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第42章


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家的床上,林慕趴在她旁边,她晃晃他,“林慕,林慕,现在几点了”
“嗯。。醒了么”
他好像是不太清醒,反应了一会,咬牙切齿的道,“林慕,林慕,子七同学,难道你就不会换个称呼,嗯~”
囧,让她换什么,“那我怎么唤你”
“你想呢”他越凑越近,嘴就要贴上她的。
“老。。”
二者成功的贴上,另个字埋进腹中。
作者有话要说:立志于把俩老太太都写好喽。。。
、那一个人,唤她妻子
婚期定在立夏时节,子七闲了下来,张起芸和林峋也没有回去,留在了B市。
讨好婆婆这一点是必须的。
子七每周都会去她那里两三次,有时候是帮忙打扫卫生,有时候是一起去买菜,次数多了,张起芸也不再僵着个脸,偶尔会叮嘱她一些事,语气跟着不再生硬。
那天也是,子七一大早跑过来,张起芸见她脸色憔悴,不由得道,“自己也不知道注意身体,这季节是流行病高峰期”,不看她的反应,自顾往前走。
子七低头应着,赶紧跟上,她觉得她说的没错,些许是这些时日没有休息好,总是精神不济的样子,可又记得每天自己是按时上的床啊。
市场上一堆人蜂拥在一起,子七觉得难受,又不好说出口。
跟着张起芸来到海鲜处,她打算蹲在地上看看游动的鱼。
“哎,你会做鱼么”张起芸扭头问她。
她赶紧直起腰对她说,“妈,我会,会做鱼”
张起芸点点头,心道,挑选一条大鱼,好给林慕补补。
子七看着她扭过头,想喘一口气,恰好旁边一家卖鱼的在那里宰杀,闻到鱼腥味,胃里一阵不舒服,竟然想吐。
“那你。。”
本想问别的事情,张起芸看到她的样子,忽然一个想法涌上来,“你们有没有采取措施”
大庭广众之下,子七都快羞愧死了,小声道“有的,是我。。”
“嗯,那就行”她不再理会子七,“就这条吧”
在一起的时候,子七不清楚林慕什么时候会要,好几次都是毫无预兆之下发生的,那时候太急切,根本就来不及做什么措施,往往是她事后吃药,她听说吃药不好,跟他说了,可该做的时候照样做,一点顾忌都没有。
林慕有事,中午并没回来吃饭,林峋也不在,婆媳俩轻松地做了一些饭菜打发自己,张起芸给她夹去几片牛肉,“多吃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
实际上,子七一点胃口都没有,桌上的菜虽不丰盛,可好歹也是色香味齐全的,她就是吃不下,笑着接过,放入口中,刚吞下,又是那种呕吐的感觉袭来,再也顾不上张起芸的脸色,跑进卫生间吐起来,吐了半天却没吐出一滴。
她洗洗脸,镜中的人,苍白的脸,她想,不会真的有了吧。
拿毛巾擦干脸,转身,就看见张起芸倚在门口。
她看她的眼神,意味深长,“下午跟我去医院”
墨菲定律,事情往
往会向你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有这个可能。
子七果然怀孕了。
其实,这并不算是一件坏事,可也称不上是好事。准确的说,子七很纠结,没想到知道情况的第一人是自家婆婆。
她偷偷瞄了张起芸一眼,从刚才知道情况开始,她就处于这种状态中,面无表情,甚至临走前只是平淡地对医生说了句谢谢,她摸不准她的想法。
跟着走进家门,子七鞋都没换,忍不住问道,“妈,这孩子,要么”
张起芸慢慢关上门,对面门上贴的大红福字刺到她的眼。
就在年前,对门就早早的把它贴上,她问,你们怎么贴那么早啊,对方怎么回答,她说,哦,儿子非要接我们老俩口去他们那里住,而且,你也知道,我儿媳要生了。她嘴上应着,心里却止不住的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有孙子了吗,你儿子接你是让你照顾媳妇的。
现在才恍然,她是妇人心,她那是嫉妒。
对门孩子,她每年都能见上一两次,多少算是看着长大的,年龄比自家儿子大了几岁,26结婚,至今,30才有了孩子。
当年,也是这个季节,她生下林慕,雪地里,林峋抱着她去的旁边大医院,说来也巧,那时,产房中就她一个产妇,她疼得难受,怨恨肚子里的小家伙折腾他,不快点跑出来。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小家伙也有自己的孩子,自己要当奶奶了。
“说什么呢,快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晚上回来吃饭,我做饭”待到子七拨通电话后,又在旁边补充,“说有重要的事。。别告诉他们。。。就说晚上回来再说”
两人的表情真是让张起芸痛快了一番,老头在故作镇定的样子,别装了,嘴角都掩不住了。
儿子呢,真没出息,好歹你吱一声啊,似乎愣在了那里,停格成雕像。
好久,他才说声,“真的。。”
这事怎么有假,子七羞愧的点点头,她不知道张起芸竟然接受这个孩子,竟然如此高调得宣布此事。
两家人连夜通了电话,故此,那个夜晚,谁都没睡好。
五月初,天气阳光明媚,子七与林慕举行了婚礼。
交换婚戒后,下面人唤着要亲吻,亲吻,林慕不负众望的吻上子七的唇,他唤她“妻子”
妻子,子七,这世上有无数的人唤她子七,然而,只有一个,那一个人,唤她妻子。
由于子七已经怀孕,不能过于劳累,许多繁琐的过程都省略
不做,例行公事般一桌桌的敬酒,好在邀请的人并不多。
她没敢喝酒,怀孕的事没有公布,许多人都不清楚,他们说不给面子,最后还是林慕接手把事情搞定。
扶着林慕来到楼上的休息室,她揉揉他的脸。
“别闹。。”
“呵呵。。”子七小声笑起来。
又下楼去,打算给他泡杯解酒茶。
她躲着众人来到后院,尝尝味道,挺不错的,子七眯着眼睛看向庭院里的树木。
阳光打在身上,感觉暖洋洋的,婚礼上,她的婚纱并不是修身型的,虽然还不太明显,但她怕伤到宝宝,捡了一款蓬松的婚纱,张起芸说,一生就一次,你不挑个喜欢的,她喜欢那些,却不如肚子里的。
想想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子七打算回去,刚转头,就见白苏在她后面看着她。
“你可是来晚了”
“嗯,公司有些事”
“怎么办,我可不给你敬酒”子七讨取的说道,她试图把气氛变得融洽些。
“好。。那。。我要一个拥抱”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声音却很是柔情,就像他的人和名,子七忘记了他原来的模样,似乎从认识开始,白苏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她对他说“对不起”,和那个“不能”一样。
她拉住他,“你生气了么”
“没有,我只是还要去赶飞机,美国”
白苏冲她一笑,怕她不信,还真掏出机票给她看看。
她不会知道,他是花了多大的勇气,来到这里;她不会知道,他说出“要一个拥抱”,卑微恳求的姿态;她不会知道,她拉住他的时候,他多想拥她入怀;她不会知道,她说“生气了么”的时候,他多想不顾一切的带她离开。
她不会知道,他也爱上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觉得小说里的人物要分为主角和配角,配角之所以成为配角,是因为他有缺陷,却不承认白苏是男配,我很喜欢他,甚至转念间有想法升为首选
可。。这是这篇文的选择,女主的选择。。
、番外之不只是同学会
子七讨厌写作文,非常讨厌,在她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讲过一种写作技巧首尾呼应,此后,每每写作文,她都用这种方法。
让子七没想到的是,在爱情中,也是这样。
他们举行了两场婚礼,第二场与其说是婚礼,更像是聚会,拉拉扯扯的一大堆同学,搞得也挺随意,自助式的。
大学同学还好,不明情况,那帮高中的可不是,瞎起哄,非要问出缘由,什么时候勾搭上的,勾搭了多长时间,逮住他们不放手,两人声明当时并没有任何□,他们不信,要灌他们酒喝,说是谢罪。
没办法了,林慕揽住子七,冲他们解释,“别闹,别闹,她怀孕了,不能喝酒”
众人愣住,甚至有的,嘴型还保持原来的模样,大眼睛瞪起来。
“喔。。。”
“啊。。。”
“哇。。”
各种唏嘘声彼此起伏,还能听到口哨声。
尽管不能喝酒,子七还是用果汁替代与他们碰杯,喝的有点多,她准备去洗手间,临出门的时候,听见同学问林慕“那你俩谁追的谁”
她怕听见他的回答,赶紧走出门。
轻微的闭门声响起,林慕余光看去,她怎么就这么着急,也不听听他的答案。
“这个。。当然是我追的她。。”
刚来的时候,就被那些人追问,子七还没来得及和那三个死党打招呼,其实举行第一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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