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总裁妻》第230章


“可能几天,也可能永远。”
“呃?”
“订婚订了六年,逃无可逃的情况下,我考虑,永远不回去。”
“你父亲会放你吗?或者,你连亚治通讯也准备放弃?”
“本来就是身外之物,不是吗?”
“你今天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也想让我象你这样洒脱?”
“我知道你不会,除非Yanni回来。”
辰颜听到他提起司徒霄,是一阵沉默,
“好了,言归正传。4月15日,我会一个人名义举办一个化妆舞会,邀请你做我的舞伴。”
“Why?”辰颜有些惊愕。
“放心,纯粹是舞伴,当年,我也算帮过你的人,现在提出这个回报的要求不过分吧?”
“你想躲什么人?”
“女人,太聪明,真的不好!那晚我会来接你,你只需保持最美的样子出席,不过,也无所谓,反正是化妆舞会,谁都看不清谁,不是吗?”
他的话语里含着某种意味,辰颜握着听筒的手滞了一下,他已结束通话。
“辰总,是帮你订餐还是让老徐送您出去用餐?”
Tracy的直线再次响起。
“不必,我就在附近用。”
说完,虽然,并不太饿,她还是起身,在办公室太久,心里,渐渐会不舒展。
走下冥远大楼,老徐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跟随着她。
已经习惯他的跟随,这对她,是安全的保障,固然最早是不习惯的,但,再不习惯,随着时间,都会慢慢习惯吧。
车的尾气,喧嚷的人群,仍旧汇成这座国际大都市忙碌的场景。
她站在斑马线前,那一年,有一个男子,牵着她的手,一同走过这段路,她的目光曾落在他和她紧紧相牵的手上,心里,有种就此沉浸下去的安宁。
而,此刻,仅剩她孑然一人,人潮来往中,只剩她一个人。
她看了眼自己的手,在正午直射的阳光下,苍白地,没有生气。
抬头,赫然是大家乐的招牌,她顺着边上狭窄的楼梯上走到二楼,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她竟会联想到幸福,是的,这种味道里,同样有着他和她的记忆。
“一哥焗猪排饭,四宝饭,半只烧春鸡。配的饮料要奶茶,再加两份例汤。”
这是五年内,每每她独自一人用餐,唯一会点的单子。
源于,那年的他,也是这样点的。
她一口一口,慢慢将这两人份的食物只吃掉自己的一份。
还有一份,始终摆在另一端,仿佛,他就在坐在那里,一直没有远离。
但,他再不会把自己饭里的叉烧悉数夹到她的盘中,并用一边的叉子,选最嫩的鸡块,一并堆到她的盘里。
她也不能再把自己盘中的饭,偷偷加上一块猪排一起堆到他的盘中。
恍惚中,仿佛他还在她的面前,笑着,把她嘴角的一小颗饭粒擦掉:
“还象个孩子。”
而现在,她再不是个孩子,她也有了他和她的孩子。
可,他却真的离开了。
试图在食物中给自己寻找一丝的温暖,这是她五年来所赖以倚靠的安慰。
慢慢地品尝,但,再慢,终会有品完的时候。
空荡荡的碗一如空荡荡的心,幸福随着最后一点汤的消逝而失去,无可挽回。
青春的躯体,苍老的心灵。红颜如花绽放,心,早已凋零。
突然,想流泪,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春日,终于,只剩她一人。
泪,滴入空落的碗中,心,无法填满。
在下楼时,她的头脑有些昏噩,若有所思地,走向红绿灯,变灯的刹那,她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嘟嘟的提示音,当尖利的汽车刹车声撕破她心中的静寂时,她的身子被一个人拥着,迅速往一边避去,呼啸的车擦身而过,她神思甫定,仿佛,看到一双墨黑如星辰的眼眸映进心底。
那个人的手,很温暖,他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
当她神恍后,再次凝眸时,那人已松开拥住她的手,转瞬,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
她伫立在喧闹的大街,耳边突然传来莫文蔚的歌曲:“就算我得到世界,有种幸福不是我的……”
忽然间,心,柔软疼痛,她知道为什么会疼痛,因为,属于他的那一块永远缺失了。
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春初,一切思绪被风雨飘摇得似乎支离破碎,但,总还有些是恒久如磐石的。
就如,她心底,始终还留有的爱,那份,醒悟得太晚的爱。
老徐急急赶到她面前,辰颜的声音清冷:
“刚刚救我的人,你看清了吗?”
“夫人,是一个路过的行人救了夫人,但,很快就不见了。”
“你不觉得他很象一个人?”
“我不明白夫人指的是什么,夫人,您受惊了!”
老徐一直是称她夫人,而不是辰总。
这个称谓,其实,才是她最想要的。
或许,真的是她看错了。
不过,是一个行人。
没有他的日子,小礼服,旗袍都被收进橱柜的一角。终日,着的仅是黑色的衬衫配上做工考究的西裤, 还有那五年如一日的短发。
她逐渐变成手指冰凉,容颜冷艳的女子。
仅有她知道,心底,还是有着些许的温暖,那年,他留给她的温暖。
动身去丽江看望叶风前,有人寄了一个快件给她,说是快件,更象是有人蓄意放到冥远财团的前台。
打开,里面竟是那条价值不菲的‘倾城之恋’,还有一张纸条:
‘倾覆一城,耗尽他的生命,成全的,不过是你和他的爱情。而我,注定是无望的。这种无望,五年中,已将我余生沾染成绝望。’
她知道,这是谁还给她的,那个曾经会喊她‘辰姐姐’的女孩该出狱了,但,有些事,却再回不去了。
正如,她再回不去曾经钟爱的媒体一样。
她不知道,那个女孩现在在哪里,过得是否还算如意。
或许,这样的代价对那个女孩来说,实在太大,可,她又有什么资格去怜悯任何人呢?
如今,这条6。22克拉的红钻,能倾尽的,应该也是她此生的恋情吧。
这条,他送给她誓情的项链,这条可以遮掩她颈部疤痕的项链,留下的,惟有关于那年的情殇。
她的手抚上颈部,高高的衬衫领,掩去疤痕,或者说,是疤痕上绽开的妩媚纹身,极精致的纹身,以花蔓柔婉的形态将疤痕完全盖去,枝蔓的尽处,是一个字,这个字,刻在她的肌肤,也刻进她的心中。
没有人知道,她把倾城之恋,一起带到了丽江,在祭拜过叶风之后,独自一人,去了梅里雪山。
在最靠近雪山的明永冰川,她抑制住极度缺氧导致的无力,还是登到了最高处,然后,将那条倾城之恋抛向雪山脚下。
如果,这份爱情,是因有太多的旁骛,才导致没有办法负荷结束。
那么,她乞求神山,能赐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哪怕,这个重来,是下辈子。
翌日,在望海小筑的天台上,她第一次,见到了梅里金顶——西藏八大神山之首梅里雪山的日出。
一抹金线掠过山峰,逐次的湮出灿烂的光辉。
那一刻,她的心,终于有一丝的抒展。
这一生,注定,她负了叶风,下辈子,依旧只能负他。
或许,有的人一生可以同时爱两个人,也可能被两个人所爱,但,遗憾的是,人只能跟其中一个人厮守到老。
所以,叶风必定是明白这一点,才会选择这种方式的成全。
可,下辈子,他所想要的下辈子,不过,又是另外一种遗憾吧。
爱,本来,就是两个人的温暖,三个人的拥挤。
所以,她仅能自私地发现,她真的爱上的,是司徒霄,亏欠最深的,是叶风。
当司徒霄同样用生命去诠释那份爱,她才明白自己的残忍,是这么地不可原谅。
但,一切都晚了。
再次回到HK,已是14号,她稍做调整,蓝皓的车已到司徒大宅的门口。
她穿着简单的黑色礼服裙,颈部是同色的黑色丝巾,长长的拖曳下来,底部是银色的流苏。
这样的装扮,让再次见到她的蓝皓有一丝地惊讶。
不过,旋即,他唇边的笑意愈深。
车上,他递给她一个面具,是类似蝴蝶的面具,边上装饰着美丽的七彩羽毛。
“别人会扮成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和她们一样的疯。”
“为什么突然举办这种舞会?”
“嘘,别问为什么。当年我帮过你,我只要你也帮我一下。”
“你和林氏传媒的千金到底怎么了?”
“很聪明,果然一猜就知道我深陷痛苦之中。”他的脸上在慵懒的神情之外,更多了一丝的疲倦。
“五年了,你打算拖那个女孩多久呢?”
“我不爱她,没有办法,那不过是老爷子的主意。所以,我只能尽可能地拖下去。”
辰颜莫奈何地摇头。
“别摇头了,不过五年没见,你变了太多。”
“人都会变的。”
“但,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他的笑意愈深,舞会举办的酒店在他的又一笑中已到。
辰颜是第一次参加化妆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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