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到泪倾成海》第69章


走廊为了照亮仅打着两盏昏暗的壁灯,朦胧的泛着一层潋滟的流光,他的身影却像是要隐没在黑暗里,唯留指间一点红光闪烁。
沈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种让她隐约不安的感觉又渐渐涌出来。
黑暗的,致命的难过。
对于蕲峄,她这两天一直在尽量使自己保持冷静的思考,她爱过他,怨过他,恨过他,敬佩过他,尊重过他,心疼过他,那么多的往事纷繁复杂,全部往脑子里钻,她就像是掉进了一个看不见底的沼泽,一直一直的往下沉,越挣扎落下得越快,直至黑暗的潮意把她没顶。
她其实觉得自己根本恨不起他来,即便他做了那么多事,她也丝毫不觉得怨恨。
只是难过,难过自己爱上了,一个本不该爱上的人,还该死的抽不了身。
一刹那她想了很多,思绪飞快流转,实际上她也只是在原地怔了几秒钟,他站的那条走廊是她回餐厅的必经之路,说实话,她并不想让他看见自己,此时恰好身后又有一个女子从里面走出来,几乎是不经大脑思考,她匆匆便跟了上去。
距离一步步拉近,她心里一直默默的数着步子,那人一直都没有抬起头来,十步、九步、八步、七步……
眼看就要过去了,但话说一个人走了霉运,喝凉水都必定是塞牙的,她前面的那个女子安然过去了,她正要一步也跨过去,却见他突然直起身来,他本就占了半个楼道,这下子整个人就挡在了走廊正中。
她脑子里嗡一声炸响,心凉了半截,嘴上却道:“麻烦您让我过一下。”
原以为他会说点什么,却只是听见她的话之后身子一侧让开了路,连头也没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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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中莫名难过,几乎要忍不住冲上前去质问,他怎么能这么冷漠?
然而也只是想想,最终她只是狠狠闭了闭眼,径自从他的身侧走了过去。
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没有忍住回头,透过长长的走廊遥遥望过去,他的身影更像是淡了,淡得就像一幅留白甚多的山水墨画,远远的,她永远无法触及的。
他依旧靠着墙壁,垂着头不知道在思量什么,额前的黑发柔软的散下来遮住他的眼睛,指间的那支烟眼看就要燃到尽头。
她远远的看着,心里却渐渐泛起令她自己也觉得难堪的柔软。
仿佛是感觉到某种注视,一直低着头的他蓦然抬起头,朝着沈尧站着的方向看过来——沈尧一惊,反射性的拔腿便走。
也并没有注意到身后那个人,几乎是跟她同一时刻侧开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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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这么久啊?”回到餐桌,白晨疑惑的瞪着两大眼睛,扑闪扑闪,“又便秘?”
“没,遇见个熟人。”没理会她的耍宝,沈尧道,心脏狂跳,这下子坐下来才晓得放松,觉得疼,自己的两只手不知何时便握成了拳,捏的铁紧,指甲都要陷进血肉里。
他一出现她努力掩藏的平静就全部崩裂,完全不能自己,如果以后真的不再相见,等时间一长,她是不是真的就此忘得一干二净?
“熟人?”白晨撅嘴,看她面色也没多大变化,没多问,“你什么时候回C市?”
“明天吧。”
“这么急着过去做什么?”
“上班啊,我是请假回来的,再闲着工作都该丢了,再说,多做点儿事少点胡思乱想。”
“嗯,那也对,你加油吧,等去了大公司当了个老总什么的,发财了可别忘了我啊。”
沈尧笑:“等我发财了再说吧,还不知等到何年何月呢,不过你放心啊,不会忘了你的。”
是不会忘了的,爱情灭了,友情还在温暖她。
这一刻心里明了,她知道该过去的应该过去了,这几天的颓废,够了。她还有朋友,还有需要她照顾孝顺的妈妈,这世上,她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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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尧的决定下得很快,晚上回去的时候就开始收拾行李,她的行李不多,回来的时候也就带了一个包,白晨插不上手,坐在床上看她收拾。
“那些东西要不要放进衣柜里?”指着搬到卧室里的那个纸箱,白晨问道。
把手里头的那件衣服叠好,沈尧头也没抬,“不了,就放那儿吧,反正我也不回来住,放柜子里反而占地方。”
话音刚落,沈尧低头把衣服塞进包包里,忽然想起什么,又把衣服取出来,手忙脚乱在包包翻找起来。
“找什么?”白晨好奇的凑过来看。
204 若我一步一回头的离去2
“一个小盒子。”翻遍了包包还是没能找到自己要的东西,沈尧干脆把包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一个一个的翻过,但是来回翻了好几遍,仍是一个影儿也没见着。
半响,终于是确定什么了,她又不动声响重新把所有东西塞回包包内,颓然的坐回床上,双手缓缓掩住了脸。
“沈尧……”白晨挨着她坐下,轻声唤她,并不多问。
她知道这种时刻,她什么也不能做,更加什么也做不了。
其实和沈尧在一起这么久,在她的印象里,虽然她总是看起来是一副瘦弱不堪的样子,实则她在某些方面比她要强得多。
那个独自带着砖块跑进狭小巷子里救人的瘦弱少女,内心拥有的力量,是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的,而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
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出身,自己的生活背景,但可以选择拥有很强大的内心。她想,她小时候一定被父母很好的教育,所以在遭遇各种艰难困苦的时候不至于一蹶不振,她可以有她的方式解决。
但,这还是她第一次瞧见她这种失魂落魄的样子,让她除了陪伴以外再也找不到任何方式去保护,即便当年遭遇江海南的背叛,父亲车祸遇难,她虽然绝望伤心,但仍旧是很快重振信心,因为,还有一个人需要她去拯救,那么现在呢,谁来救她呢?
“没有,”不想再多一个人替自己担心,沈尧很快便抬起头来,脸庞干净,并无泪痕,“别那么小看我,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会自我调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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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敏迟钝的发现自己的室友最近有些不寻常,自从回来后,虽然每天照常煮饭打扫卫生,跟她争论电视剧里哪个男猪脚长得比较帅,一切都跟往常一样——但隐隐的,的确有哪里不同了。
比如,吃饭的时候有一次差点把菜戳到鼻孔里;比如,会在吃饭的时候把她最讨厌吃的大蒜夹给她,然后被她提醒后又傻傻塞进自己嘴里,明明她也不喜欢吃大蒜;再比如,晚上看电视会看到很晚,不再蹲在电脑前敲键盘,但看电视时的样子,又分明是神游天外的。
室友的沉默和不对劲间接的导致了她的忧郁,试想,两个人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一个人沉默是金,一个爱说好动,其实仔细想想,井水不犯河水也没什么不好,但偏偏,关键就在这个偏偏上,她是个绝对闲不住的人,好奇心泛滥不说,还特爱多管闲事。
依她有限的经验,沈尧的一切不寻常,都可以归类为五个字:失恋综合征。
有的人受伤了,不哭不闹,打落牙齿和血吞,有的人哭天抢地,寻死觅活生怕人们不知道她受伤了,所以,像她这种二百五的脑子,也是琢磨了好几个晚上才琢磨通沈尧属于前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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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家中有事,半年以来头一次提前下课,教授一走,教室里学生都跟着陆陆续续走得差不多了,仅剩的几个奇葩还在低头翻看笔记,一旁摆放着陈旧的《当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偶尔掠过一两声翻书的哗啦啦声,正是中午,窗外的阳光格外明媚,稀稀落落洒在桌上。
窗外不远处便是篮球场,操场边上有一颗巨大的大榕树,枝繁叶茂,绿荫环绕的遮了半个球场,远远的听见声音喧闹,有很多学生围成一个圈,正是篮球比赛酣战到高。潮。
沈尧现在还记得大学时候被舍友强拉去给班里的参加篮球比赛的男生加油,女生一个个吼得脸红脖子粗,丝毫不顾及平时努力矜持装淑女的半点温柔,而男生也一个个挥汗如雨时的光景,从学校毕业好几年了,她还从来没有回去过母校,即使是毕业同学。联谊,去的也是饭店,其实并不是不怀念,只是同大多数人一样,被社会的重担压得沉重,没有任何闲暇时间去怀念过去,或者说,奈何近乡情怯。
就像当初高考完毕,跟所有人一样高兴的扔掉了所有的书,聚餐,唱歌,狂欢,以为从此离开地狱,后来长大了明白,她们离开的,才是天堂。
阳光跳了一个度,斜跃到她脸上,晃得她的眼睛有些犯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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