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第31章


皇裁醋魑恕D闼凳前桑俊?br /> “那还是要抓的,”阿海补了一句,瞥了天宇一眼,“没走的总是要网起来的。”
“报告总不能写‘作鸟兽散’吧,”天宇也听出了任哥的言外之意,跟着附和道,“这都是要有交代的事,耗个三五年,要交代的也不是我们了。”
“对啊,德坤,”正职瞥了任哥一眼,道,“我知道你今天摆这桌的良苦用心,但这是原则问题啊。原则是不能动摇的,不然丘陵城也没法扩大成今天的蝴蝶城了。”
说着不给任哥接话,有起哄着让大家再喝两杯,任哥跟着喝了几口,还是把话题扯回来。
“交代是肯定会交代的,但蝴蝶双翼,断了一边就不能飞了,”任哥说,“这是这个城市的历史和根源,我怕动得太厉害——”
正职没听完,对任哥抓着这话题不妥协有点不满,怼了一句,“抓一个头目,就太平三五年。你说这是得不偿失,还是事半功倍?”
“抓,肯定要抓,”任哥赶紧转变态度,顿了顿,又刺探着道——“今晚活动之后,舞狮的出来了,跟在后面的也会一并出来。等我看清那个人是谁,我——”
“德坤,”根本不需要任哥说清楚,大家都知道他想做的是什么,尤其是天宇,他扭头看向任哥,一针见血地道——“有的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们不放出照片,难道其他人就不知道面具下长什么样了吗?我就算有心要帮你,也得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你说是不是。”
第67章 
任哥明白,也大致了解了这餐饭传递出的讯息。
他想要把阿胜替换掉,用一个兵仔替了阿胜的身被抓。那兵仔就是阿胜,而真正的阿胜也能无恙。
但也正如天宇说的那般,他们可以抓,可以假装,但这是一个骗不了人的谎言,谁都不会相信。无论是民众百姓,还是报告递交过去的地方。
“如果执意要这样,结果也显而易见——抓不住头,就抓住两脚。”天宇摆明了道。
那就是抓住美芽和石头——这一点,阿胜也绝对接受不了。
他万不可能跟了自己那么久的美芽替自己进去,他的态度不用问,任哥都清楚——要不一起走,要不一起留。
“一只脚,”任哥说,“先抓一只脚。”
“抓,肯定抓两只,”正职说,“但可以有一只跑了嘛,是不是?”
是,美芽跑了,但石头完了。
这就是任哥要保住阿胜的基本条件,而附加条件还会有,随着日子过去,他要附加的东西会越来越多,直到整个蓝莲帮被彻底端掉。
分发完了手信之后,天宇和阿海坐另外的车走了,而正职却再留了一阵,不放心似的,再次叮嘱了任哥一遍。
“德坤,往上是要有台阶的,你怎么就不明白这个理。”
“我明白,但我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做到,我……我会朝这个方向努力。”
正职摆摆手,不耐烦地揭穿,“你不是做不到,你是不愿意。”
两人就在冷风中沉默了一会,正职又开口了。
他说在我们兜里没钱,没有办法御寒的时候,我们捡着衣服就往身上披,管它是什么材料,是什么档次。为什么?因为冷啊,我们要活。
可当我们兜里有了钱,买了新衣服,穿上了大棉袄,你还会留着那身破布吗?不会了,为什么?因为没用了,留着占地方,还时时提醒你,你有过那么苦逼、那么不挑拣的一段。
“要变得更好,就要丢掉身上的包袱。”
正职叹了一口气,拍拍任哥的肩膀,最终劝道——“其实这观念不是我们这些人才有,你换到那些帮派里,也一样。你若不是有现在的权力,你看看他们对你还有没有情谊?”
说完,任哥也没接上话。司机来了,任哥便抢先一步,上前帮正职开了门,再把门关好。
正职让他好好想想,每次他们谈话结束,正职似乎都让他好好想想。可任哥该想什么呢?想如何说服自己把蓝莲帮毁掉,把兄弟毁掉,还是想怎么做更高效,对自己最干手净脚?
他本来只想削减包袱的重量,可现在连转型的机会和时间都不留给他。他就是想得太多、太清楚、太明白,才他妈根本没法下狠手。
他看着汽车驶向街道的尽头,消失在霓虹的深处。
蝴蝶城确实发展得很快很好,霓虹斑斓得把深邃宽广的夜空都照得灰蒙蒙的,它让天空不再那么黑了,也让群星不再那么光彩夺目,耀眼闪亮。
第68章 
火炮以一票之差赢了阿胜,这是在任哥意料之内的。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所以脱了西装,一直往所谓的活动地点走。走到的时候活动还没散,铁闸门拉得紧紧的。
任哥也没有进去,他和其他守在门外的兄弟一样等待着。
他找了个空地,点了一根烟。他看着那些兄弟们吹水,吵闹,熙熙攘攘,人声鼎沸。他看到有些人似乎只有十六七岁,身上就已经有了伤疤和淤青。
可他们的脸上有那么多的光彩,那是对未来的无限期望,对大哥的无限敬仰,还有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自信,让他们底气充足地对其他势力的人说——我是蓝莲帮的,我跟着胜哥。
任哥听到有人议论阿胜,也听到议论美芽姐。还有议论石头,甚至已经过世的熊猫。
他站在蓝莲帮兄弟的附近,而他们不知道那一个被他们打量了无数次,穿着白衬衫,看着像个白领的人便是蓝莲帮最大的一员。
有个人过来说,借个火。
于是任哥把火机掏出来,帮那个小年轻点上。
又有个人过来说,你干什么,你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事吗,站远点。
任哥往旁边挪了挪,差不多站到一家已经关门的士多店门口。
还有两个人走上前,仔仔细细、满眼挑衅地看了他好几遍,最终道,你他妈长得真像外来帮那个师爷,你哪来的?我警告你,你他妈别给我们惹麻烦。
任哥说没有,我不是。我和里面一个朋友认识,我想看着他好好地出来。
小路狭窄又黑暗,橘黄色的路灯静静地照着堆叠在一起或完整或破碎的酒瓶,以及泼在地上的油污和潲水。两家小旅馆的灯清冷地亮着,招牌上的字已经剥落了几个笔画。
沿着小路有三四条小巷岔进里面的私房群,抬头看去,还能看到如蜘蛛网一般的晾衣杆,和繁冗错杂的电线光缆。
而聚拢在一起的这群年轻人就像这条路的心脏,扑通扑通,迸发着令人惊讶的生命力。
任哥已经很多年不需要亲临这种地方了,但他仍然记得在一线时巡逻和执勤的每一天。记得第一次在巷子里遇袭,坐在一个啤酒摊前,那些年轻人就这么操着刀杀过来,气势汹汹,直接掀翻了他的桌面。
他一下子从板凳上站起来,顺手就像摸腰间的枪。可他忘了那天他没有带枪,因为他下班了,他受到邀请和当时一个小帮派的老大吃饭,所以穿着便装,没人知道他是警察。
他害怕了,看着那些不怕死的年轻人朝他冲来。他后悔了,他觉着自己就不该接受邀请。他才从临城过来不久,还万不能适应这里的风土人情和做事习惯。
可那一天也有一个年轻人拦在他的面前,伸手把他往后面一挡,抽出西瓜刀横在他面前。
那个年轻人说,大哥,快走。
任哥慌得不懂动作。
那年轻人又更大声地吼了一句,顺手还推了任哥一把,说大哥,你他妈快走啊!
任哥转身走了两步,再回头,便见着其中一人一刀劈向年轻人。
从脖颈一路划到肚脐眼,在胸口成了一刀触目惊心的疤。
年轻人回身砍了两刀,不停喊着大哥快走,快走,不要回头。
那一天那个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任哥是谁,任哥也什么都不是。他跟的大哥让他保护,所以他就会保护到底。
可是任哥记住了他。记住了他的脸,记住了他流血的脏T恤。记住了他胸口的一道疤,记住他狰狞的表情,和毫不犹豫的搏杀。
铁闸门打开了,兄弟们一拥而上。
任哥也从士多店门口站起来,远远地寻找着阿胜的身影。
直到阿胜看到了他,推开兄弟们,朝他走来。
他刚想开口,任哥就指了指那条巷子口。他说胜,你还记得这里吗?
阿胜犹豫了一瞬,而后点点头。
那一天任哥忽然不明白,到底什么样才算是征服了蝴蝶城。是爬到高位上,主宰着黑白两道。还是彻彻底底地把生命融进这里,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有自己的记忆。
他想要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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