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第34章


她回馈了阿胜,在阿胜不在丘陵城,坤总又自身难保的日子里,她稳稳地守着蓝莲帮。即便在她被抓进去的时候,她也未曾动摇过自己的忠诚与肯定。
因为她知道阿胜能看到她的好,自然也看得到坤总的好。
不管手底下的人怎么议论,不论上面的人怎么施压,也不在乎坤总做事的方式有多饱受争议,又有多让人起疑,阿胜仍然坚定不移地跟在他身后——这说明坤总有配得上这份追随的忠诚。
而此刻,他证明了这一点。
他或许做了很多错事,或许这份辞呈递交上去也是千错万错,或许连他自己也想不清楚,怎么走才能走向光明,又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蝴蝶城,才能给这里以最大的繁荣与稳定。
可这或许并不重要,因为他只是千万蝴蝶城中的一员。他万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魄力,也没有一将终成万古枯的觉悟。
他不可能对得起所有人,但至少,他还想对得起身边的人。
第74章 
七个月没有见到阿胜,阿胜变得沧桑了不少。
在外面的生活本来可以好一些,但见到任哥的二叔后,阿胜只是接机稍微整顿了一下,最终却还是没有在那里久待。
他自己找了一个房子,每天花着离开时带走的钱。唯一的盼头就是一个月一次的电话,任哥会打响给他的那部手机,而他可以听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阿胜多了很多时间,所以他可以想象回去后要做什么。
任哥答应过他,回去了就偷偷和他拍拖。那他可以真正和任哥住在一起——不是那种送任哥回家或者接任哥出去的小住,而是把任哥给自己的房产打理一下,做成一个真正的家。
他不会住任哥现在的住宅中,那栋房子有太多不好的记忆。如果他们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那连住的味道都要换新。
他会和任哥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逛商场。
过去都是作为帮手的他为任哥代劳这一切,而或许以后他可以要求任哥和自己一并去做。
阿胜谈过很多次恋爱,不过那些恋爱都很短暂,短到只有肉体而没有生活。可让他仅仅得到任哥的肉体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要那些普通却又稀有的柴米油盐,想要那种朝夕相伴,只要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的时光。
他或许还可以和任哥出去度假,任哥在蝴蝶城的县份也有房产,不过一直闲置着从未处理。
其实阿胜除了卖白粉和火拼之外还很会种花的,这是他住在私房群里,隔壁邻舍教他的技能。那时候隔壁有个姑娘在花鸟市场摆摊,她就告诉过阿胜叶子大的植物怎么搞,叶子小的花朵又怎么养活。
他可以把那里打理得很好,只要任哥愿意。
其实无论过成什么样,能够和任哥在一起他就感到满足。
那种满足感他从未有过,像梦一样美丽与虚幻,让他觉着自己和那些乌烟瘴气又血肉横飞的道上身份很遥远,遥远到好似上辈子发生的事。
所以当他听说任哥进去的那一刻,他才被拉回现实。
他想要回去,但任哥的二叔拦住了他。任哥的二叔也是吃这口饭的,而鸦国的环境比象国丘陵城要严酷得多。
他说胜,你现在回去你也得进去,你等一两个月,如果再没消息,你再走不迟。
阿胜很矛盾,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听从二叔的建议。
而在这两个月度日如年的时间里,阿胜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那就是任哥的父亲。
也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任哥之所以从未求助过父母,甚至从未提起过父母,是因为他就是家中多余出来的那个人,他甚至不能属于任何一个家。
他的生父母从未领证,有了他之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现在各自的孩子也都长大了,小一点的甚至不知道任哥这个亲兄长的存在。
那个老人要躲着重组家庭的妻子和孩子,才能过来见阿胜一面。
他说我听说过你,那么多年我也听了不少德坤的事。我对不起他,我这辈子也还不起了。
阿胜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着那老人脸上的刻痕和浑浊的双眼,不觉得对方可怜,但也恨不起来。
任哥选择了一种逃避的方式独自拼搏着,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恨与不恨,该与不该。谁都年轻过,谁都犯过错,而偏偏他就是错误的产物,所以原不原谅,也由不得他说了算。
任哥曾说过自己最恨“血浓于水”四个字,现在想来,阿胜终于明白他说这话时的道理。
在他被流放的时候没有家人帮他,在他献出自己的时候没有家人阻止他,在他孤立无援、走投无路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也只有同饮一碗水的兄弟,一个血亲都不存在。
那些应该浓于饮水之交的家人既不能出钱出力,也不能给只言片语的安慰。
或许在更早的年份,连他还在临城时,都没有人帮他,所以他会那么不甘心,那么想给那些发配自己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有一个港湾是幸运儿,而没有,也怨不得天。
老人来住了两天,走的时候想给阿胜一点钱,让他转交给任哥。
阿胜看着那薄薄的信封,摇摇头又推了回去。
他说阿叔,你这钱对任哥来说可能就是两三天的开销。他赚着大钱,这些真不用了。
老人也似乎明白点什么,把信封收回去后,又把阿胜拉到了一旁。他说德坤是个好孩子,一个人在外面那么多年很辛苦。有很多做得不好,做得冲动,你陪在他身边,多多帮他。
阿胜说我会的,其实是他帮我才是。他的能力你想象不到的,他不仅仅是“好孩子”那么简单。
老人看着阿胜,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猜测吞回了肚子里。他没有身份来说些什么,也一个字都没提起任哥的母亲。
见到任哥之际,阿胜把这些事对任哥说了。
任哥愣了一瞬,最终也只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对这个老人来说,任哥只不过是这个老人的一段青春记忆。
而对任哥而言,或许这个人什么都不是。
第75章 
美芽管了石头的地盘,但同时她也提拔了手底下的两个年轻人,让他们分别处理自己的场,阿胜的场,还有石头的场。
她混了那么多年,也算是上到了中上层。而阿胜也可以更大限度地放手,让美芽越来越熟悉和适应做更大规模的管理。他觉得美芽会是一个很好的接班人,任哥对此也没有异议。
火炮在坐龙头位的第二年,为金爷举办了大型的祭奠仪式。
他带着帮会的兄弟,也希望蓝莲帮能到场。他没有邀请洪山帮的小狗,但小狗还是腆着脸来了。他当然得来,洪爷倒台之后他一直起不来,现在虽然还有个洪山帮的字头,但几乎就是外来帮的跟班罢了。
那一天陵园里又是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漫山遍野,犹如乌鸦群聚。
任哥站在火炮的附近,和阿胜、美芽还有外来帮的师爷以及几个高层一并。
纸钱漫天地飞,鸡鸭鱼肉铺了一整个案台。烈火熊熊地烧着,浓烟滚滚,往晦暗阴沉的天际窜去。好似要撕裂这份阴霾,将天地烧个通透。
任哥回想起金爷在的时光,那也是他刚刚代替旺叔,以蓝莲帮带头人的身份出席帮派会议的伊始。那时候的蝴蝶城还不是双翼,它是丘陵,一个高高的、稳稳的山包,一片延绵的、无尽的绿荫。
金爷德高望重,把丘陵城的帮派打理得井井有条。当时的帮派真的很威,威到别人提起丘陵城便想到金爷,万没有这里的市级官员什么事。
金爷也确实厚待周围的人,他的关系网很广,听说在省府有人,在临城有人,不知道什么角落里钻出来,又是一两个金爷认识的能人。
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稳坐龙位,而那些年的投票也没有争夺,连悬念都不存在,必然是金爷连任。
金爷在位,最看好火炮和任哥,这两人也不负众望,最终却是成了蝴蝶城最有力的两边翅膀。
但任哥扪心自问,他仍然败了金爷的门风。
金爷匆匆过世之后,他没有顶住洪爷的压力,也没有克制住急功近利的欲望,第二年就扭转方向朝洪爷靠拢。
他以为自己比火炮灵醒,更懂得看风向、看局势,可他没有看到的是这见风使舵背后要付出的代价,也没有意识到一旦站错了阵营,他便不再有从金爷那里继承来的精神优势。
是的,等到他真正开始进贡洪爷之后,事情变了个样。
洪爷贪婪,狭隘,他没有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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