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两字怎生书》第4章


我慌忙喝住他:“你这是说什么疯话!读了这么多年书,就学会这般轻贱自己吗!你不读书,不去考科举,如何出人头地?如何光耀门楣?先前你总跟姐姐说你的志向,说什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难道都是空话不成!”
阿燊见我当真动了怒,连忙劝道:“姐姐,我知道错了,你不要生气了。”看了看我手臂上的伤痕,又道,“你回去休息,这些让我来。”而后便不由分说地俯身去洗碗。我回房寻出药膏涂上,因为明天还要早起,去简单收拾了阿燊散乱在桌上的书册和字纸,又确认了灯油还够用,也就去睡了。他一向会学到很晚,我早已不再试图等他。
作者有话要说:
、〇五 迁居
转眼又是三年,我已过了二十岁,变成街坊口中“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其实从前也有过人为我说媒,可惜男人肯娶十八岁以上的女人,若非续弦,便是自己粗陋不堪。前者嫌弃我带着阿燊这样一个花销不菲的弟弟,后者又着实让我不愿答应,就这样拖延下来。
那年周老爷生日的时候,周家如往年一样大摆筵席,推杯换盏之间,我与其他佣人一样,忙碌地奔走在厨房和庭院,为主人和宾客们收拾起那些狼藉的杯盘,换上新鲜的饭菜——我并非三姨太的贴身侍女,只能做这些杂活,但这恰合我意,因为是唯一一天不用看着三姨太的脸色——忙碌了许久,直至天色全然暗下来,我完成了庭院的打扫,终于结束疲惫的一天,准备回家歇息。就是那个时候,我被醉酒周老爷堵在了门口。
后面发生的事情,是我此生最想忘记的耻辱。即便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每当我想到这件事,都觉得自己重新陷入了那个没有月亮的阴暗夜晚,乌云层层叠叠,后来下起了雨,很大很大的雨,我就是在这样的雨中,拖着自己残破的身子,浑浑噩噩地走回家去。我不知道自己要怎样面对阿燊,不知道以后该怎样活下去。清白的家教让我把贞洁看得重过了性命,适才被凌辱之前,我几乎下了撞墙自尽的决心,可是如果我死了,阿燊该怎么办?我不能留他一个人在世上。
我要保护他,这是崩溃边缘的我,反复说给自己的话。
衣裳都湿透了,雨水从脸上流下,应该会是冷的吧,可我感觉不到了。
那个噩梦般夜晚的最后记忆,是阿燊站在雨里,大声地喊着“姐姐”,而我昏倒在他面前。
我睡了很久,病了很久,阿燊没有去书院,整日陪在我身边。因为请了郎中,想必我身上发生的事情瞒不了他。我很努力地想要在他面前装出没有事的模样,可我真的做不到。我曾经想过这辈子大概只能草草嫁了,却没有想到事情竟会如此不堪。
那段时间,媒人几乎日日上门,摆出施舍的样子,把镇上最猥琐不堪的男人们,都说得好像是我的救星一样。我听得难受,心中憋闷至极,甚至会呕出血来。阿燊一反平常的沉稳安静,挥舞着鸡毛掸子,把她们都打了出去。他下手那样狠,眼睛里有让我觉得陌生的凶光,声嘶力竭地喊着“你们都滚出去!我不准你们再欺负我姐姐!”
在全世界都背离我而去的时候,只有阿燊还在我身边。
我故作轻松地对他说:“阿燊,别这样。她们说得没有错,姐姐是不干净的人了,姐姐的一生,只能是她们说的那个样子。你把她们都赶走了,姐姐以后嫁给谁呢。”
阿燊却当了真,红着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姐姐嫁给我,我一辈子对姐姐好!”
我断然想不到他会这样说,有片刻的愣怔,旋即失声叫道:“疯话!我是你姐姐!”
阿燊摇摇头,垂目道:“我知道你不是。我们长得一点都不像,更何况,你记不记得,前两年有一回你被碎瓷片扎破了手,你的血滴在水里,我咬破了手指,把自己的血也滴在里面,我们的血是不相溶的。姐姐,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苦衷,但你骗不过我了。”
他早就怀疑了,他早就知道了。我知道没法再隐瞒下去,如实告诉他,在十二年前的那个夜晚所发生的真相。在阿燊的再三要求之下,我挖出了那个陶罐,把他该看到的东西提前拿给他。我不知道自己这样是对是错,可是当他以那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总是无法拒绝。
阿燊读完了属于他的信,默默把信放回去收好,很久都没有说话。我试探这问他,他的父亲是什么人,他只摇头不答,也断然不肯把信给我,我便转而问他要不要想办法去寻他父亲,阿燊也摇头拒绝了。他把东西重新埋好,他说:“姐姐,我求你,不要问我。”他神色中的迷惘,几乎不像是个十二岁的孩子,颤抖的身体,似乎承担不了这真相的重量。我轻轻抱住他,对他说:“好,姐姐不问你。什么时候你想说了,再告诉姐姐吧。”阿燊忽然抱紧了我,怯生生道:“姐姐答应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要离开。”这个个子才刚到我胸口的孩子,此刻才露出他原本的脆弱。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真相对他造成这样的冲击,但我答应他,我会在他身边。
阿燊心绪起伏不定,先回房去了。没有继续先前的话题,不知道是不是也算一种幸运。阿燊虽然早慧,但是十二岁的孩子,说出要娶我的话来,想来也不过是一时冲动罢了。虽然他的神情那样认真,我却不会选择相信。
事实上,相信又能如何呢,多半是来日他娶妻的时候,我自己看自己的笑话罢了。从小到大,我最骄傲的事情就是有阿燊做弟弟,但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值得他骄傲的姐姐。或许就像从前听人说过的那样,我的一生都被阿燊改变,因为他的拖累,我不曾早早嫁人生子,过该有的日子。可是我想,这些话拿来说战乱,也是一样的。我更愿相信,是因为阿燊的存在,我才有勇气撑过这漫长的岁月。
两年之后,皇上终于打败了肃王,结束了这场持续十四年的动乱。肃王下场凄惨,不提也罢,不过也算是自作自受,给天下枉死的人抵命了——如果他当真抵得尽的话。
皇上改元嘉定,开恩科取士。阿燊那年考上了举人,因为会试的日期很快便要到了,我摧着阿燊到京城去,可他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再三推脱,最后竟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在大冬天里用冷水洗澡,把自己弄得高烧不退。这一番折腾下来,就误了日子,赶考之事就只得作罢。事后我问他,他只说是紧张害怕,又自嘲道:“姐姐,我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即便当真去了,也没有中进士的道理,以后再考,也是一样的。”
话虽如此,他花在功课上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我着实生了气,不顾他再□□对,收拾了两人的行李,再卖掉了这处小院,几乎是胁迫着他,迁居到京城去。我猜想阿燊真正抵触的并不是科考,而是这座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〇六 许诺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没有再去过周老爷家。这两年能维持生计,一来是靠地下埋着的银两,二来是阿燊求着书院里的人帮忙,寻到一份帮人抄写经文的差事。我亦会写字,虽然写得不似阿燊那样好,也生疏了很久,用心练了一段日子,总也勉强拿得出手,往后便在家中写经。事情虽然不难,可惜需求也不多,是以这笔款项与从前做婢女所得大抵相当,只是我的一日三餐也要从这里面想办法,多少比从前困难些。此番上路之前,阿燊仔细盘算了一番,扣除路上必须的花销,再留了十两银子应急,其余的钱都去买了苏绣,一路带到京城,再转手出去,也算小赚了一笔,足以让我们赁下一处小小的居室——虽然这使得我们再没有多余的银子了。
京中士子云集,听闻他们时常拿着自己所作的诗文,到官员府上拜望,我曾劝阿燊也去,阿燊说“宰相门房七品官”,我们的钱不该花在那上面。他为了节省开支,没有再去书院念书。京中抄写经文的买卖轮不到我们来做,无奈之下,我只能靠替人浆洗衣服,赚得几个银钱。阿燊想要帮忙,我断然不肯,只说他读好书才最为要紧。阿燊拗不过我,到最后还是听从了我的安排。
此时的阿燊已是十五岁的少年郎,身材颀长、风度如鹤。他的眉眼和他母亲很像,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即便是一身布衣,也可以引人注目。我有时会想,这样一张俊秀面孔,若是入诗入词,便合该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我总是会想到,他原本该有怎样的绮丽人生,为此忍不住遗憾。阿燊劝我说:“姐姐,我遇到你,就足够幸运了。”
我摇头不答,心中想的都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比如他的学业、比如他以后的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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