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第36章


们走这条路。结果,后来的事实证明,如果我们当初走了我们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走了我们心目中认为应该走的路,我们则早已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反复思索之后,我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矩:每当自己心里出现这种神秘的暗示或冲动,指示我应做什么或不应做什么,我就坚决服从这种神秘的指示,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该这么做或该这么走,我知道的只是心里的这种暗示或冲动。在我一生中,可以找出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由于我遵循了这种暗示或冲动而获得了成功,尤其是我流落到这个倒霉的荒岛上以后的生活,更证明了这一点。此外还有许多例子。当时我若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是一定会意识到的。但是,世上有许多道理,只要有一天能大彻大悟,就不算太晚。我奉劝那些三思而后行的人,如果在他们的生活里,也像我一样充满了种种出乎寻常的变故,或者即使没有什么出乎寻常的变故,都千万不要忽视这种上天的启示,不管这种启示是什么看不见的神明发出的。关于这一点,我不准备在这里讨论,也无法加以阐明。但这种启示至少可以证明,精神与精神之间是可以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无形的事物之间是有神秘的沟通的。而且,这种证明是永远无法推翻的。关于这一点,我将用我后半生的孤寂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例子加以证明。
由于我一直生活在危险之中,因而日夜忧虑,寝食不安,这就扼杀了我为使自己生活舒适方便的发明创造能力。如果我坦诚承认这一点,读者一定不会感到奇怪。我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安全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我连一个钉子都不敢钉,一块木头都不敢劈,生怕声音被别人听见;同样,我更不敢开枪了。尤其叫我担心的是生火这件事,唯恐烟火在白天老远就被人看见而把自己暴露。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如用锅子烧东西或抽烟斗等都转移到我那林间别墅去做。在那儿,我呆了一段时期之后,发现了一个天然地穴,这使我感到无限的欣慰。地穴很深。我敢保证,即使野人来到洞口,也不敢进去。说实在的,一般人谁都不敢进去,只有像我这样一心一意想寻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会冒险深入。
地穴的洞口在一块大岩石底下。有一天,我正在那儿砍柴,准备用来烧炭,偶然间发现了一个洞口,这一发现我除了归诸天意外,只能说是偶然了。现在,在我继续讲我的发现之前,必须先谈谈我为什么要烧炭。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可是,那儿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面包,不能不煮肉。因此,我计划按照我在英国看到的办法,拿一些木头放在草皮泥层下烧,把木头烧成木炭,熄火后再把木炭带回家。这样,如果家里需用火,就可用木炭来烧,省得有冒烟的危险。
烧木炭的事顺便就谈到这里。再说有一天,我正在那里砍柴,忽然发现,在一片浓密的矮丛林后面,好像有一个深坑。我怀着好奇心想进去看看。我费力地走进洞口,发现里面相当大。我在里面站直了还绰绰有余,甚至还能再站一个人。可是说实在的,我一进去就赶快逃出来,因为我朝地穴深处一看,只见里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忽然看见有两只发亮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还是人的眼睛,在洞口射进去的微弱光线的反射下,那对眼睛像两颗星星闪闪发光。
尽管这样,过了一会儿,我又恢复了镇静,连声骂自己是个大傻瓜。我对自己说,谁要是怕魔鬼,谁就不配孤身一人在岛上住二十年了。而且,我敢相信,在这洞里,没有其他东西会比我自己更令人可怕的了。于是,我又鼓起勇气,点燃了一个火把,重新钻进洞去。可是,我刚走出三步,又像第一次那样吓得半死。因为我忽然听到一声很响的叹息声,就像一个人在痛苦中发出的叹息。接着是一阵断断续续的声音,好像是半吞半吐的说话声,然后紧跟着又是一声深深的叹息声。我马上后退,吓出了一身冷汗。要是我当时戴帽子的话,一定会吓得毛发倒竖,把帽子也挤掉。可是,我还是尽量鼓起勇气。而且,我想上帝和上帝的神力是无所不在的,他一定会保护我。这样一想,也稍稍受到了鼓舞。于是,我高举火把,向前走了两步。我借着火光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只大得吓人的公山羊,正在那里竭力喘气,快要死了。这山羊大概是在这个洞穴里找到了一个老死的地方。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出去;它也动了动,想站起来,可是已经爬不起来了。于是我想,就让他躺在那里吧。既然它把我吓了一大跳,只要它一息尚存,也一定会把胆敢闯进来的野人吓跑。
这时,我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开始察看周围的情况。我发现洞不太大,周围不过十二英尺,但这完全是一个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圆,不成什么形状,没有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我又发现,在洞的尽头,还有一个更深的地方,但很低,只能俯下身子爬进去。至于这洞通向何处,我当然不得而知。当时我手头没有蜡烛,只好暂时不进去,但我决定第二天带上蜡烛和火绒盒进去。那火绒盒我是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成的。另外,我还得带一盘火种。
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去了。我现在已经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蜡烛。我钻进那低矮的小洞时,不得不俯下身子,这我前面已提过了。我在地上爬了约十来码。说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大胆的冒险举动,因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远,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钻过这段通道后,洞顶豁然开朗,洞高差不多有数十英尺。我环顾周围上下,只见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顶上,在我两支蜡烛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万道霞光,灿烂耀目;这情景是我上岛以来第一次看到的。至于那岩石中是钻石,是宝石,还是金子,我当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这类珍宝。
虽然在洞里没有光线,但这却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最美丽的洞穴。地上干燥平坦,表面是一层细碎的沙石,所以不会有令人厌恶的毒蛇爬虫。洞顶和四壁也十分干燥。这个洞穴唯一的缺点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因为进出困难,才使它成为一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而这也正是我千方百计寻求的庇护所。所以,这个缺点于我来说反而成了一个优点。我对自己的发现真是欣喜万分,决定立刻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东西搬到洞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枪支,包括两支鸟枪和三支短枪。因为我一共有三支鸟枪和八支短枪,在城堡里留下五支短枪架在外墙洞里像大炮一样,作战中需要时也可随时拿下来使用。
在这次转移军火时,我也顺便打开了我从海上捞起来的那桶受潮的火药。结果发现,火药四周进了三四寸水,结成了一层坚固的硬壳,可里面部分却完好无损,仿佛壳里的果仁保存得很好。我从桶里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药,这真是一个可喜的收获。不用说,我把全部火药都搬了过去。从此以后,我在城堡里最多只放三磅火药,唯恐发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弹的铅也全部搬了过去。
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成了一个古代的巨人,据说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里,没有人能攻击他们。我自己想,只要我呆在洞里,即使有五百个野人来追踪我,也不会找到我;就是给他们发现了,也不敢向我进攻。
我发现洞穴的第二天,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边死去了。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省事些。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闻到死羊的臭气。
我现在在岛上已经住了二十三年了,对这个地方以及对自己在岛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应了。如果我不担心野人袭击的话,我宁愿在此度过我的余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就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无疾而终。同时,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娱乐,使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过,教会了鹦鹉说话。现在,它说得又熟练又清楚,实在令人高兴。这只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鹦鹉至今还活在岛上呢,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孙〃哩!但愿没有一个英国人会这样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要真的给他听到了,他肯定认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欢喜,是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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