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我主江山》第13章


没准那时候刘备已经杀到我门前了,到手,一刀咔嚓,脑袋肯定搬家。
所以说,在乱世争霸这种与时间赛跑的伟大事业中,时间是消耗不起的。
所以说,别人练兵得半年,我练兵至少得打个对折,两个半月,再挤压一下,两个月搞定最好。
但是。
想到这里,刘循又苦恼了起来。张任名将,带兵经验丰富,他都说了练兵得半年。不仅是张任,天下名将估摸着也是一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凭什么用半年的时间,练出一支精兵来呢?
我是凡人,不是神人。
而且我还是凡人中的凡人,不是凡人中的天才。我凭什么能做到这个时代的名将们都做不到的事情呢?
思考,刚才的刘循就在思考。
思考一个凡人怎么才能做到天才乃至于神人才能做到的事情。
而且,刘循渐渐的有了一点思虑,并且这个思路正在渐渐的清楚,直到一个计策,从刘循的脑中蹦了出来。
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饿其皮肤也。
刘循决定用苦肉计。
两个月,只用两个月就能做到别人半年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我一定名气大增。
渐渐的,刘循的眼睛越来越亮,神情亢奋跟吃了伟哥一样。
“哒哒。”
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
刘循一愣,抬头看去,却见自家亲信胡广儿都伯大人,正后退了两步,有点惊惧的模样。
“作甚?”
刘循奇怪的问道。
“大公子眼冒绿光,跟饥不择食一样,小的下意识的觉得心肝跳动,很不安。”胡广儿老老实实的说道。
刘循:“XXXX。”
不提这个小插曲,刘循心中有了定计之后,立刻展开了行动。
“命张水来见我。”刘循挥了挥手,命令道。
“诺。”胡广儿应诺了一声,走了下去。
“哒哒哒。”
不久后,张水走了进来。这厮最近从刀笔小吏,升格成为大公子兼校尉大人刘循的军需官,正是桃腮泛红,精神气爽。
同时,对刘循的感恩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见到刘循分外恭敬。
“大公子唤下臣?”张水即恭敬又谦卑的朝着刘循行礼道。
“嗯,我想到一计,可收这满营士卒之心。只是此计,颇要受一些皮肉之苦,是以找你来商议。”
刘循神色淡淡,颇有一种上位者的威严。
“练兵之道,需循环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再则,大公子千金之子,万金之躯,岂可为这一千士卒而受皮肉之苦,下臣反对。”
张水一听,还得大公子受皮肉之苦,顿时热血上涌,反对道。
“张先生会错意了,不是我受皮肉之苦,而是张先生受。”刘循闻言颇觉啼笑皆非,摇头解释道。
所谓成大事者,必心狠手辣。
对别人狠不算狠,对自己狠,才是真狠。
若是真有必要,刘循豁出一身肉不要,做一处苦肉计又有何妨?
但是这计策,偏偏不用自己受苦。刘循自然不会自找麻烦。
只可怜这只上任没几天的军需官大人起码得在床上躺着个把月,再加上名声臭烘烘。刘循颇为同情的看着张水,但态度很坚决。
正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
张水闻言一脸便秘。
感情老夫我这是表错情了呐。
当然,张水对刘循很感恩,更知道,抱着刘循这条粗大腿,有的是饭吃。更抱着今日我吃苦,他日必定获得相等的好处这种心思。
于是,张水欣然,决然道:“敢不效死命?”
“忠心可嘉也。”刘循表示赞许,然后,刘循伸了伸手,使唤道:“过来听计。”
“诺。”
张水应诺了一声,小步上前,最终附耳听命。
“如此,如此。”
刘循声音很轻,仿佛是做贼一般,怕被别人听去了。没办法,这计若是暴露了,那就不行了。
得保密才行。
听着刘循的命令,张水连连点头,眼中更是闪烁着敬佩的目光。待到刘循说完,张水也很激动道:“大公子此计,当真厉害无比。计策一出,这军心必归公子。下臣五体投地。”
“不必五体投地,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成了。”
刘循摸了摸脖子,表示不感冒。
“必全力以赴。”
张水一脸决然。
随即,张水拜别离去了,按照刘循的计策,行动去了。
“就算我是普通人,但是偶尔灵光一闪,也能赛那天才。”
张水走后,刘循思索了一下自己的计策,没有发现任何漏洞,估计成功率百分之二百。
顿时信心十足,甚是臭美。
第十六章 非常手段 '本章字数:2277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21 18:00:54。0'
“又是筋疲力尽的一天呐。”
方犬拿着长矛,拖着疲惫的身躯,与诸位袍泽兄弟一起,往营帐去了。
方犬在几天前,还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在家里排行老五,上边有四个哥哥,嫡亲嫡亲的哥哥,而家里的田地,却少之又少。
因此,方犬时常吃不饱,他早就有了去外边闯荡的念头了,可惜的是没甚门路。直到几天前,胡广儿前来他们村庄招兵。
当兵吃粮虽然要死人的,但总能吃饱饭。于是,方犬把心儿一横,就报名参加了。
入营几天,他与新认识的袍泽兄弟一起,每日训练。
从列阵,到使用长矛刺杀,每天都是筋疲力尽,跟死狗一般。
不过,方犬却觉得挺开心,因为他每天能吃饱饭,而且,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所以,每天训练完毕之后,吃饭的时间是方犬最开心的时候。
今天也是一样,他与袍泽们一起回到营帐,放下了长矛,提了碗筷,就往火头营去了。
不过,这营地里足足有千余号人,这打饭也是需要排队。尽管饥渴难耐,但方犬还是排在了长龙的后方,翘首以盼。
这时无所事事,方犬不由想着。
“今天是个什么配菜?没准还有点肥肉吃。”方犬想想就嘴馋。
却是刘循到底是大公子,身份摆在那里,各种物资尽可插手。所以,伙食着实不错,有时候,甚至有些肥肉。
这在其余将军那边,那是享受不到的。
因此,方犬很是美滋滋的幻想着。
“嗯?”
就在这时,有一个已经打好饭的士卒,从方犬身旁走过,这人的神情让方犬有点奇怪,因为透着一股子愤怒。
随即,方犬注意到,不仅是这个人,其余打了饭的人,也都是一脸的愤怒。
很快,方犬终于知道为什么了,他的心中也是怒气冲冲。因为他打的饭,居然散发着一股子馊味。
这是放了几年的烂米啊。
方犬农户的身份,让他很容易辨别出,这是放了几年,发霉了的烂米。一般没人会吃,都是喂猪的。
蜀中富足,方犬就算是偶尔饿肚子,但是吃的也是新鲜的米饭,何曾吃过这样的猪食?
一时间,方犬自然是怒气冲冲。
但是方犬还是忍住了,就算愤怒,他也是不敢闹事的。
总之,刘循的军队在这一日,士气下降了。不仅是士气下降,士卒们还充满了愤怒。
一天,两天。
连续三天,这米饭都是烂米饭,透着一股子馊味。
虽然大家都是身强力壮,这烂米饭还吃不死人,但是军队上下所积累的怨愤,却是越来越深,终于,爆发了。
“俺冒着咔嚓一声被砍死的危险来从军,为的就是这一顿饱饭。而你们居然给俺吃这种陈年烂米。俺不干了,不干了。”
这一日,因为陈年烂米这种事情,火头营的火头兵们,与士卒们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双方对峙,一触即发。
其中一个高大憨厚的士卒一脸愤怒的指责火头兵。
“对,对,就算是猪吃的也比我们好,冒着被砍死的危险,来吃猪吃的食物,我们还没这么下贱。”
“不干了,不干了。”
这高大憨厚士卒的话,引起了士卒们的共鸣,顿时,一阵波涛汹涌一般的叫骂声响起。
稍稍,只需要稍稍的酝酿,刘循的这支军队怕就要分崩离析了。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就在这一触即发的时候,一阵高吼声响起。紧接着,胡广儿领着一队士卒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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