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我主江山》第26章


是在嘲笑声中出征,被认为必死无疑,必败无疑的一方。
有新兵一千。
金纯。
一方豪强,有一些名声,能力,家族势力极强大,有一定影响力的豪雄人物。
据有城池,麾下兵力有三千。
这么一对比,双方不管是能力,名声,兵力,优势,都是相差悬殊。
也难怪可怜的刘循被人嘲笑,认为必败呐。
绵竹距离成都不过一百多里罢了,清晨出发,日中就能到达。
此刻,日头正烈,一支大军就出现在了绵竹城南了。
只见这支大军规模不大,人数不过一千上下,但是行军严谨,很有一番气势。当中驾车,车上坐着一位年轻的将军,将军身旁,有士卒手持旌旗。
旌旗上,写着斗大一字。
“刘。”
正是奉命出征的刘循大军。
第三十一章 两军对阵 '本章字数:2062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21 18:04:46。0'
“不愧是以前的治所,真是好大的一座城池。”
大军中,马车上,刘循正襟危坐,抬头看向前方城池,发出了一声惊叹。
只见前方城池高达数丈,城门楼伟岸肃穆,论起规模居然不下于成都。
同时,也能了解到巴蜀君臣对于这座城池的紧张了。这么庞大的一座城池,再加上距离成都这么近,若是被叛贼割据,那么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正因为显赫的地位,拿下它,军功才会特别的巨大。”这时,刘循身侧响起了一个声音。
刘循循声看去,只见胡广儿策马而立,上半身为皮甲,下半身为粗布裤子,腰间佩剑,简单,但却干练。
他的神色充满了一种将军临阵沙场的亢奋。
这个从张任麾下拉来的小人物,不仅拥有倔强,坚韧的个性,还有一股子将军特有的野心。
而这是刘循所欣赏的。
“是啊,拿下它。我能获得名声,再乘机扩大兵权。兵权扩大了,我们就能做更大的事情,征战更多,更广的地方。我们的上限,是无限。”
刘循含笑点头,赞同了胡广儿的话语。
言语中,更是咬住了我们,而不是我。
刘循却是时刻不忘收取麾下之心。
不过,他的一番深意,却是打了水漂了。胡广儿根本没领会到这其中深意,只是狠狠的点了点头,说道:“拿下它。”
刘循很觉得郁闷,并觉得自己好贱。
跟武夫玩文化,简直是自作孽。
不过,刘循很快就不纠结了。他转过头,扫视了一眼大军的后方,只见除了威武肃穆的士卒之外,尚有许多民夫,大车。
每一次史书记载,大军出征,耗费民力,听起来挺让人疑惑的。
但其实很简单,因为每一次大军出征,士卒是战力,不做粗活。真正负责运送粮食的是民夫。
所以有耗费民力一说。
也因此古代的战争,特别会引起大营大乱这类事情。
民夫嘛,没什么纪律。
“先安营扎寨。”刘循扫视了一眼大军后方,下令道。
虽然没读过几天兵书,但是安营扎寨的命令还是挺容易的呐。先安营扎寨,休息一日,明日再战。
“诺。”
胡广儿不知自家公子那半吊子的水平,很痛快的应诺了一声,并策马下去安排安营扎寨的事宜去了。
之后,之后就没刘循啥事了。
胡广儿对刘循的信任非常的慷慨,他一丝不苟的执行了刘循的命令,将大军弄的井井有条,很快,一座大营的雏形,就渐渐形成了。
其中刘循的中军大帐,是首先建立起来的营帐。因此,没事情干的刘循很快就投入了中军大帐,睡觉去也。
只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这刘循从成都而来,大军兵临城下,感叹一声,绵竹真大城也。这么大的动静,这么多的人数。
能不引起叛军的注意嘛?
显然是不可能不注意到的。
就在刘循睡觉去也之后,城池上,也多出现了一伙人了。
这一伙人嘛,各色各样的都有。其中两个长的很相似,似乎是兄弟,周围的人也将这兄弟二人围拢起来,似乎是以二人为主。
这兄弟二人年长的大概有三四十岁,面相粗犷,身材高大,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豪杰的气概。
年轻的三十出头的模样,不管容貌与气质,都很与年长的相似。
这年长的正是当下巴蜀非常出名的一方豪强人物,金纯是也。年轻的是他弟弟,金勋。
杀太守,引得刘循出征的,就是这两个家伙了。
作为历史上的配角,不知名的人物,二人都是死到临头了。但是二人却浑不自知,不仅不知道,还很嚣张呢。
“大哥,我们虽然知道刘璋会派人来征讨,也想过会面对张任,严帮这等强悍将军的进攻。但却没想到过,会是刘循这个世家公子哥儿。公子哥儿,千金之子,含着金汤勺长大,锦衣玉食,受不得风吹雨打。这出来之后,就跟陶瓷儿一般脆落,别说是领兵出战了,就算是风大一点,也保不准会不会头疼脑热。而现在他居然领兵出征,你说,刘璋是不是有毛病,他麾下的谋士是不是都是傻瓜,居然会做出这种任命。”
金勋是直爽人,心下藏不住什么话,在居高临下的看了一眼刘循大军之后,冷笑道。
“或许是为了推出儿子上位吧。毕竟刘璋年纪也挺大了,不知道还能活多久。所以急需要让刘循立下战功。”
金纯分析道。
金勋一想,觉得有些道理,于是点头说道:“是啦,虽然刘璋也是一方之主,但现在毕竟是汉室天下。刺史的地位不一定会父子承袭,刘璋急于让儿子上位,没准会做出这种荒唐的任命。”
说到这里,金勋顿了顿,又扫了一眼刘循大营,冷笑道:“不过,这一步棋却是走错了。他们当我兄弟二人是谁?公子哥儿就能拿下的草包?且看我拔刀将刘循的头颅砍下,做成夜壶。”
此言一出,当真是杀气凛冽。
“嗯,刘循确实是不值一提,不过。”
对于弟弟的话,金纯表示赞同。但是末了他却又顿了顿,然后,才说道:“不过,刘璋麾下的张任,确实是不可小视。待刘循战败,必定张任出战,我们还会有一番苦战。”
“这个倒是。”
金勋点头赞同。
“不过,幸好是刘循先出战,让我们能有喘息的时间。我们只需要勤练兵马,守住绵竹。再引张鲁进攻阳平关,就能扰乱巴蜀,趁机割据一方。”
说着,说着,金勋的神色非常兴奋。
“嗯。”金纯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希冀,非常向往割据一方。
却原来,兄弟二人起兵袭杀绵竹太守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割据一方,而背后更有汉中太守张鲁的身影。
在二人眼中,刘循就是草包一般的货色。
唯一的作用就是帮助他们拖延时间,有更多的机会准备,迎接张任这样的骁勇大将的攻击。
简单的来说,谢谢啦。
你来的太及时啦。
简直是雪中送炭啦。
为了报答你,我就将你的脑袋砍下,当夜壶吧。
这是金纯,金勋兄弟的心理写照。
第三十二章 初战 '本章字数:206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4…21 18:01:25。0'
“对了大哥,就算是拖延时间,那也不能太假。我先率领精兵五百,与这草包交战一番。”金勋忽然说道。
“也好。”金纯说道,然后考虑了一下,叮嘱道:“记得别太用力了,免得将这厮给杀败。引出张任。”
“好嘞。必定不温柔也不冷冽,让他冰火两重天。”金勋大笑着点头。
兄弟二人真是视刘循如无物。
商量好对策之后,金勋快速的下了城门楼,往城下聚敛兵丁去了。而金纯依旧居高临下的看着,如同掌握上方的上帝。
“吱呀。”
不久后,紧闭的城门洞开。从中杀出一支人马。
这一支人马约在五百人左右,在人数上比刘循大军少了近半,但是气势却是截然不同。
一个个士卒虽然也是披甲持矛而已,但是各个老练,浑身上下散发着凛然杀气,却都是沙场老卒。
为首一员将军,身披金甲,胯下乌黑战马,手持一柄大刀,真是威猛非常。
其实还真不算人们看扁了刘循,不管是从统帅,还是从士卒上算起,刘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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