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金山》第73章


“朱书记,好事成双!”朱有才刚缓了缓劲,刘亚玲又端着酒杯笑吟吟站起来。
“还……还喝啊!我……我不行了。”望着“甜蜜蜜”的刘亚玲,朱有才酒不醉人人自醉。
“朱书记,男人不能讲‘不行’,女人不能讲‘随便’。更何况在我们金箔酒楼有三句话:为了金箔,不得不喝;为了领导,喝死拉倒;为了金东,不喝不中。”刘亚玲一套又一套,朱有才没办法,只好又干了一杯。
“朱书记,我也敬你一杯。”金箔酒楼新来的副经理唐超也端起酒杯站起来。唐超从上海大饭店实习才回来,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
“你不行,要喝你干一大杯!”旁边的陪客们嚷起来,唐超没办法,只得端起面前的三两大杯,咬着牙、憋着气干了个底朝天。
“不错,小唐是块料子!”朱有才笑了笑,端起面前的小酒杯抿了抿唇又放下。
唐超知道朱书记已“意思过了”,只是心里实在不平。坐下来后,他偷偷问林萍,“林总,这男人也太不值钱了,刚才敬酒,她们几个女的喝一小口,朱书记喝一大口;我敬酒,喝了一大杯,朱书记才沾了沾唇,真是……”
林萍捂着嘴笑起来:“你忘啦,何厂长不早就说过吗,你政治上没有权力,经济上没有威力,性别上没有魅力,鬼跟你喝啊!”
唐超端着杯子摇摇头,叹了口气,只好作罢。
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尽管白天有许多不快,但这顿饭吃得开心、尽心、有档次、有面子,此时朱有才的心情已好了很多。
法庭受训记(1)
何大福不惜得罪县委书记、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坚持不同意给花圃帮助办厂,这里面还有另外一层原因,那就是他曾吃过乡镇企业的大亏,犹如被毒蝎蜇过,令他永生难忘。
原来,由于企业效益显著、知名度高,金箔厂已成为金东县有名的利税大户。当地各类银行均声称,在金东只要有金箔厂担保,贷款无论多少都可以。尽管金箔厂在这十多年中严格控制担保,也曾多次拒绝许多外单位贷款担保的请求。但金箔厂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难以摆脱各种麻烦。十几年来,金箔厂所在地金东县龙湖、开化、上塘三个乡镇累计请求金箔厂担保数额有1300多万元人民币,金箔厂当时被逼得实在没办法,盖上了担保的大红章。谁知这三个乡镇均无力和无意偿还。银行抱不住冬瓜抱瓠子,面对乡镇企业的赖账无可奈何,却把眼光盯在了金箔厂身上,咬住不放,非要金箔厂承担责任。交通银行给龙湖、上塘两乡镇的贷款已对簿公堂,法院查封了金箔厂账号。而这三个乡当时出面请求贷款担保的主要领导,如今屁股一拍,易地升了官或仍在原地当官,金箔厂却成了难以逃脱责任的债务人,何大福也被“请”上了被告席。
1987年,开化镇计划上一条压延铝箔生产线,此计划已经在当地政府批准立项,金陵市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已落实贷款指标。后经反复调研分析,有许多行家提醒,认为该项目虽好,但设备工艺落后,技术力量跟不上,地方财力也有限,上此项目要慎重。但当时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开化镇领导头脑已发热,强行威逼上此项目,但银行不同意贷款给该乡,提出有一家好企业出来担保才可以。县领导又反过来做金箔厂工作,要金箔厂出面贷款,再转给开化使用。金箔厂不放心,要求县领导出面,盖上县财政大印,县领导说开化还不出,由县财政还,结果300万元贷款项目从1987年12月在开化运行,到1997年12月底,一直没有效益,仍有220万元贷款无法偿还。责任又全部落到了金箔厂身上。当时开化负责此项目出面找金箔厂担保的当事人,不久荣任县里领导,再也没有还款的负担。
1993年5月,“板鸭之乡”龙湖镇的板鸭集团本来搞鸭子好好的,上级却要他们开发“新产品”,于是板鸭集团刘老板在县交行行长的引荐下找到了一个“好产品”:化工“###酸”,需要贷款220万元,金陵交行金东分行说只要金箔厂担保就行。于是分行行长亲自带着刘老板找到何大福,苦口婆心地劝说何大福,银行行长也说板鸭集团信誉好,担保只是个形式,不会出事。金箔厂见银行行长出了面,实在推诿不了,便盖上了担保大印。结果,板鸭集团赖账,这笔账又落在金箔厂头上,银行几乎年年找金箔厂麻烦,最近冻结了金箔厂400多万元资金。而板鸭集团刘老板摇身一变,因“政绩突出”,成了一名镇领导,还钱已不是他的事了。
1993年6月,金东县上塘乡与外商合资成立了一个“上申化纤”公司。当时任上塘乡党委书记的侯广达凭着多年的关系网,在金陵交行贷款80万美金,期限是两年。侯广达好话说尽,请求金箔厂给予担保。何大福凭着多年与这位书记的“友谊”,加上那位书记信誓旦旦的游说,并且因为乡政府又写了到期不还与金箔厂无关的反担保证明,金箔厂终于又盖了担保的大章。谁知,贷款到期后,上塘有钱不还,到处修路盖房做好事,结果还有54万美元未还,加上利息合计万美元,又成了金箔厂的债务。后来外商跑得无影无踪,“上申化纤”关门停产,市交行多资催款无果,只得上法庭,法院依据《 担保法 》查封了金箔厂两个账户。而当年以此项目为荣、花钱潇洒的乡党委书记,摇身一变成了金东县总工会主席,再也没有还款的忧虑了。
法庭受训记(2)
贷款的人,花钱的时候潇洒自如;到了还钱的时候,死拖活赖、屁股一拍、易地当官升官。担保的人,糊涂盖章引得横祸飞来,现在坐吃官司,替人受过,自吞黄连,有苦难诉,有怨难申。1999年9月7日,何大福接连收到两张法院传票,并且由法官亲自送达,要他亲自签收。传票要求他必须于9月10日到市法院出庭接受审判。替人受过的何大福苦笑着说:“我当了十五年厂长经理,从未违法上法庭。贷款的钱一分都不是自己花的,有的连人家一顿饭也没吃过,现在人家花钱我受过,这个理对谁讲啊?!”
1999年9月10日下午2时,是何大福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他老老实实、端端正正地坐在金陵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台下的椅子上,参加金陵市“全市法院执行教育大会”。他是作为被告由法院传票强制必须到会的典型法人代表之一。他原计划到湖南出差,因吃官司只得作罢了。
会议一开始,市法院副院长高平宣读###中央11号文件,主要内容就是支持法院独立执法,严禁地方保护,彻底解决“三赖”执行难的问题。接着,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吕立新讲话:必须用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少数躲账赖账、转移资产的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
何大福坐在台下,脸红心热。他是以“赖账者”的身份坐在台下的,昔日的风光一扫而空,他无法讲出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看看周围四五百号“同类”人,他的表情有些“痴呆”。
接着,四个区法官当场对十七名躲账、赖账、转移资产的人宣布刑事拘留,将他们带上手铐,由法警押出会场。这其中有九名是法人代表,何大福看到里面有几个还真像自己。
大会以后,何大福被宣布不得离场。过了一会儿,由女法官吴宏带至二楼一个大约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内。刚坐下,女法官就冲着他说:“你是何大福?你公司与金陵市交行一笔官司,法院裁决了两年,你们至今不执行,光这一点,今天就完全可以拘留你。考虑到你们金箔厂名气大,你本人是人大代表,所以我们采取了慎重态度。但是,今天,你不还钱,肯定是走不了……”女法官声色俱厉,容不得何大福说一声“冤枉”。站在一旁的法庭庭长,还有两三名法官不时插上一两句,归纳起来是一句话:现在是执行阶段,不还钱,出不了大门!
屋子太小,十来个平方米,空调又没开,屋里还有其他欠债不还的,比较拥挤,法官与何大福都汗如雨淋。何大福身上带的一条湿纸毛巾擦得只剩下渣渣也无济于事。等法官讲得差不多了,何大福也讲了不少“废话”,诸如:“这些钱你们知道,我们是冤枉的,一分钱都不是金箔厂贷的,我们不仅没花过一分钱,连一顿饭也没吃过人家的,只是替人家担保……”之类,结果得到的回答都是:没用。担保和贷款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今天不表态还钱,不准出门。
自始至终跟着何大福受“训”的金箔厂法制办副主任王大章见状,急忙向常务副厂长俞芳报告,俞芳急忙又向县里几个领导求救,得到的回答是,谁也救不了!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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