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那么凉》第26章


如果,很爱,很爱。
四、莲花
莲花是俗物。
我这样想。它是俗的。因为过分的清高。一大片接天荷叶,开着一朵又一朵的莲,不俗吗?
意识形态中,它最脱俗——出污泥而不染,能不染吗?不染体,也不染精神吗?长期和龌龊肮脏的人在一起,难免就脏了,荷也不例外。不要以为她是谁。她是一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植物,如此而已。
我这样的态度必定遭人厌恶。多少赞美莲的词语呀,近乎圣洁,近乎崇拜,连佛都坐莲花,连手指全是莲花指,那出水的白莲呀,摇曳着,风情着,我真是不喜欢,因为她看着纯洁,却一脸的风尘相。
我突然想起那些貌似纯粹的女子来。而骨子里无限的肮脏。以一朵莲的姿态出现,不蔓不枝,却最会见风使舵,最会让人体会到她的婀娜,她的多姿。不,我不喜欢。我拒绝这种阿谀奉承。
看过很多人画荷。都是俗笔。
而端然开着的荷,真是风情万种的小戏子一般,楚楚可怜的,一脸的让人心疼状。粉红的、纯白的、紫色的……接天荷叶之上,我看到盛大的莲花,一片又一片。我站在岸边,我无动于衷。
对于盛开的事情,我向来的态度很素淡。因为与己无关。与想念和彻底无关。盛开,只是了讨俏,为了取悦,与灵魂,有多少干系呢?
“你像六朝的佛像。”张爱玲在《小团圆》中这样写道,是九莉说给之雍听的。九莉是张爱玲,之雍是胡兰成。佛像都似莲花。其实,她也许是说他的俗。
整个夏天,我在不以为然中度过。甚至根本不怜惜楼下水池边开着的一朵又一朵水莲。很多人在楼下的小亭子里打牌。一共三拨。一拨是中老年,主要是打扑克,另一拨是老女人,还有一拨是中年女人。其中一个年轻女子在里面,手里夹着烟,一边抽,一边往水池里面弹烟灰,有时把烟灰就弹在那朵白色的睡莲上,弹得很得意,很流畅。
那是夏天里最烟火的情景。我不觉得浪费。还有那多情的每天早上来拍莲花的男子,每天来拍。一中年男子,我想,他时间可真多呀,他可真是无聊呀。
有一次去798看画展,主要是画荷的人们。画得也俗,中国的山水画,脱不了写实的底子,转到另一家时,用银子做了变形的荷,眼前一亮,像突然的艳遇,知道不过三两日,还是欣喜若常了。
及至看到残荷。
是白洋淀。已然九月,穿了厚衣。一大片黄色残荷突兀地出现,因为大,因为壮观,又因为带着萧瑟与凉意,我都震撼得有些许冷。风穿过肥大的裤子,一下下打击着我和残荷,我满眼沧海,我满目荒愁!繁华落尽,它才真的不再做作了,才真的还原成这样一摊烂泥的样子,我却伤感起来——《意》中的玫瑰,一个努力着挣扎要把华丽演给人看的女人,拖儿带女到澳州,为了活下去和男人睡觉,最值钱的东西是那一箱子旗袍,做华丽状时可以妖娆地穿上,终于演不下去的时候,一次次自杀,最后,终于死了。舌头伸出老长,上吊了。沦为残荷了,不再为华丽上演什么而努力了,怅怅然中,觉得人生不过是一条蹦跳的鱼,想抓住它,又嫌它腥。
植物篇(10)
真的是很腥。
我在十万残荷前呆立着。好久,回过头来,看到风吹起它们,刷拉刷拉地响着,它们大概自己不觉得绝望和伤感吧。后来,看过李老十画的画,一直画残荷,画太感伤。太浓烈了,过了火,感觉要崩溃了,感觉活不下去了——果然他没活下去,据说从五星级酒店的顶楼跳了下去,据说喝了很多二锅头。也成了一朵残荷。
我至今记得他那幅画,唤《十万残荷》。一朵已经够多,十万,逼仄了。没有活路了。到此时,我才对荷生出敬意。因为,残也残了,破也破了,这人生过得可真快,张爱玲最后的小说叫做《小团圆》。小是乞求,哪有团圆?她用毕生抒写着自己的爱情,为自己,只为自己,但是,有用吗?她终于落得空空荡荡,我看她死后情景,骨灰撒在旷野中,颇觉得悲哀。
有人小说叫《莲花》,意境颇远。大雅,所以,也俗。我名字中有这个莲。我一直不喜。但老了就会喜欢了,老人们说,年轻时候不喜欢的东西,老了就会喜欢了……这句话,想起来有些怅然,但真的是这样,我今年夏天还种了一盆莲花,有阳台上,开了三两朵,摇曳着,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它兀自地开着。
而有人固执地喜欢着莲,写(北宋)周敦颐《爱莲说》,一直写,一直写。我想求幅字,为这固执的精神。“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才知道,我一直嫌弃着自己,而到最后,我却疯狂地爱上了它,它,究竟不是别的,它,是莲,是莲呀。
玫瑰不知道
玫瑰不知道,她被赋予的这样的饱含深情的爱情寓意的。——如果知道,她一定不肯,爱情,多千回百转,浓烈华丽凄迷悲哀,所有的绝望欣赏冲动战栗,全来自于这爱情,而玫瑰,它被叫*情的花。
早年看亦舒小说《玫瑰的故事》,讲一个叫玫瑰的女子如此在爱情中起起伏伏,演那个玫瑰的人早年还有一颗虎牙,呆头呆脑的样子,后来出落成妖精——她成了真正的玫瑰,一朵风中妖娆的玫瑰,而演玫瑰时,她其实只是一朵青涩的玫瑰。
她是张曼玉。一朵不会凋零的玫瑰,岁月赠给她的总是过于浓密的滋润,同样妖艳如花的女子王祖贤,当年《青蛇》中的白蛇和青蛇,一个修炼成了千年蛇精,而另一个,蜕去了蛇皮,成了一朵枯萎的玫瑰——王祖贤出了家,胖了,愚蠢了,再也没有当年的妖气,“我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我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今年的湖畔会很冷》里则幽幽地唱着“不要问我是谁,不要问我来自何方”。这是当年王祖贤最盛开时候演过的电影,一代女鬼,却换成了人间最凡俗的肉身,玫瑰的凋零,远比一般花草的败落更让人心痛。
其实是不喜欢花的。尤其玫瑰。太娇美的东西总是容易破碎,玫瑰也不例外——它有着一个太好听的名字,又有着让人心仪的姿态,在花市场,玫瑰是最骄傲的,红色玫瑰,蓝色妖姬,都有着别样的孤芳自赏,是花中女王的样子,在情人节到来的时候,身价百增。
不过是一朵花而已。
靠近了大众的流俗,看似脱俗,其实最俗。这一点,有些像胡兰成,张嘴闭嘴的才情,我实在是顶礼膜拜,中国文字在他手下被排列成最美的样子,可是,他为人之清浅之浮华,让我所不耻,他知道,女人的精神比肉体更容易饥渴,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我也女人,与其说是爱,宁是说知。这个知字,把他的薄情与寡义全抵挡走了,如同玫瑰,代表着爱情,以那样一个虚荣的姿势,是不是,我的心里在嫉妒着玫瑰?还是,这样的华贵的花从来不属于我?倒是那田野里的菖蒲,在刹那间就让我动心到崩溃。 txt小说上传分享
植物篇(11)
没有买过玫瑰。从来没有。
即使在我生日,我也是心血来潮买一抱百合而已,我喜欢百合的干净雅致和安静,喜欢它们不张扬的态度,而玫瑰,真的不是我的。
所以,我拒绝着这种花。
多年前,在海天之恋门口,有男人买了一抱玫瑰,然后分给同去的女人们,我也分到一枝,临走的时候,我将它留在桌子上——我是故意的,我不要这样寓意深刻却又能轻易出手相赠的东西,它的形状亦是我不喜欢的——太娇美的,太强大了,太自以为是了——请原谅我真的不喜欢玫瑰,并不代表我不喜欢爱情,爱情,其实可以用更生动的更朴素的植物来代替。
比如当玫瑰陪衬的满天星。
一小枝,上面开满了白色的小星星。这样微小的势孤的植物总让我心动,不豪气夺人,亦不小心翼翼,它以自己的姿势生存着,绝不像玫瑰,有着一惊一乍的效果。玫瑰,她知道自己有多灼灼逼人么?她知道自己有多强势吗?一年四季有玫瑰供应,红玫瑰与白玫瑰,最珍贵的是蓝色妖姬,张爱玲说一个男人总得有自己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倒觉得,一个男人,有那玫瑰随身并非什么好,只要是命中注定的人,哪怕是一根蒲草,只要坚韧如丝,也就是命中之福了。
也不能怪玫瑰吧,因为玫瑰从来不知道,它担当了如此的重任,就像她自己破解不了自己,为何有如此娇艳的容颜,却又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碎了玫瑰,也会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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