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混饭难》第100章


见妻子说的斩钉截铁的,霍中溪赶紧附和道:“嗯,我也不会原谅她。临来森林的时候我就想去灭了东岳,可安修慎说时机不对,没让我出手。”
沈曦奇怪道:“什么时机不对?”
“那时候刚接手了北岳,安修慎说他把官员都放到以前的北岳去做官了,朝中已经没有闲散官员了,若我再灭了东岳,他就派不出官员去接收政务了,他让我再等几年,等他再培养一些官员,还有国家刚经过动乱,要休养生息一下。”
听到这里,沈曦才知道为何安修谨说安修慎是个好皇帝了。
只从这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得出,安修慎是一个思维严谨、进退有度、条理分明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能为百姓着想的好皇帝。比那不靠谱的安修谨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和霍中溪聊了这么两句,把沈曦的瞌睡虫都聊跑了,她睁着大眼睛向霍中溪道:“相公,你说本我初心真不惦记风缠月了吗?”
霍中溪想都没想就说道:“都惦记二十多年了,哪有这么快放手。”
沈曦也说道:“我也这样觉得,就连他娘子唐诗也不看好他。”
霍中溪拽过一床夹被搭在两人身上,嘱咐她道:“天气转凉了,你别冻着了。”然后继续说道:“你别管他们那破事,好好养着就好了,明天我就回莫老伯那一趟,让他给安修慎送个信,帮我收拾一下剑神山,过几天咱就走。”
沈曦一千个一万个不愿回去,赶紧向霍中溪道:“咱们不用回剑神山了,唐诗就是大夫,看起来医术还挺高呢,她给我诊脉了,说我没事。”
“她是个大夫?”霍中溪倒有些惊讶了,他沉思了一会儿,还是不放心道:“算了,还是回去住吧,那里有人伺候你,不用你干活了。”
“我不回去,我讨厌那群勾心斗角的人,说个话都绕半天,累都把人累死。”
若她还是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可能还会幻想着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类的宫廷生活,可沈曦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是五六十的人了,对那些东西早就看淡了。吃的不好无所谓,住的不好无所谓,辛苦一些也无所谓,人这一辈子,图的还是个知冷知热的丈夫和一群健康懂事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心灰意冷,没有经历过孤单困苦,是体会不到这种视世事如浮云的感觉的。
霍中溪见妻子执意不去剑神山,只得无奈道:“那好吧,你就在这里生孩子,不过明天我还是要去找莫老伯一趟,让安修慎派点人过来,稳婆大夫的,都得准备好了。”
见沈曦还想说什么,霍中溪却给她顶回去了:“这事听我的,不然就回剑神山。”
不愿回剑神山的沈曦,只得乖乖闭了嘴,将头扎进霍中溪怀里,不再说话。
不过,她的嘴角,却是微微翘起的。
有人关心有人重视的感觉,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还会有一章~
第85章
第二天吃罢早饭;霍中溪就郑重的拜托归海墨和本我初心照顾妻子和孩子,然后又叮嘱了沈曦一番;才动身离开了森林。
从重逢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夫妻分离,让沈曦还有点不太适应。
总感觉霍中溪一走,她的主心骨就没有了,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就连做饭都失了水准。
吃着咸的咸淡的淡焦的焦糊的糊的饭菜;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感叹道:“咱怎么就没碰到对咱用情这么深的女人呢;这才走了一会儿,就茶不思饭不想了;我还真羡慕霍中溪了。”归海墨颇有些遗憾的说道:“都怪当时;下手晚。”
沈曦把端来的盘子往桌子上一扔,白了归海墨一眼:“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
归海墨立即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本我初心却颇有兴趣的凑到归海墨耳边问道:“听这话是有故事呀,说来听听。”
他这声音不算小,沈曦自然也听到了,她对着本我初心笑了笑,然后对着厨房喊:“唐诗,本我初心想要你绣的荷包了!”
本我初心立即端正坐好,一本正经的指责归海墨道:“朋友妻,不可欺,归海墨,你这个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一挑眉,只吐出了四个字就秒杀了本我初心:“粉色荷包。”
唐诗一挑门帘进来了,冷冷说道:“粉色荷包?大男人要什么粉色荷包呀,娘里娘气的!”
本我初心心里有事,自然不敢和唐诗分辩,只得讪讪笑道:“我是不是娘里娘气,你还不知道呀?”
可能他说的时候没觉出什么来,可在这一干听众耳中,这话可是有些不太正经了。
沈曦率先笑了,然后归海墨也破功了。
唐诗脸色微红,狠狠的剜了本我初心一眼,转身走了。
本我初心长吁了一口气,对归海墨道:“你不成亲,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归海墨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道:“管他什么女人呢,你好歹还有一个。”
沈曦笑的前合后仰的,这句话,不是昨天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显摆的时候说的吗?没想到归海墨这么有意思,只隔了一晚就还给本我初心了。
本我初心郁闷的扒饭,不再理幸灾乐祸的人们了。
沈曦见无热闹可看,就去招呼孩子们来吃饭。
沈曦发现,这些武神们,本我初心她还不太了解,但不管是归海墨也好,还是霍中溪也好,在和别人相处时,似乎都不太爱说话,只有他们几个在一起,不仅话多,还经常互相开玩笑,就好象损友一样。
就拿霍中溪来说,和自己在一起时话最多,基本上是有问必答。和归海墨在一起时,话也不少,和本我初心还会连嘲带讽的开玩笑,但当初瞿明雪和他说话时,他却总是带搭不理的,就连在他徒弟安庆波面前,也是话少的很。这大概真是自己那句话吧,高手寂寞,和同一境界的人,才有共同话题。
吃罢早饭,唐诗洗涮完毕后,就提了个篮子上山采药去了,沈曦闲着没事,就走到田边看谷子。
快到收获的季节了,谷子已经开始变黄了。
沈曦揪了一个谷穗,在手里撮了撮,露出了里面微黄的小米。
她拿了一个小玉粒放进嘴里,用牙齿轻轻嗑了一下,一丁点的甜浆就迸到了舌尖,看来小米粒还嫩了一些,得再长几天。
“好吃吗?”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沈曦一大跳。
归海墨从沈曦手中拿走那个谷穗,自己也撮了一粒小米放进了嘴里,有些疑惑道:“没有味道。”
沈曦笑道:“我是用牙嗑的,看看这米粒硬不硬,你吃肯定是没味了。”
归海墨将那谷穗揉碎,将米粒和谷壳都撒回了谷子地里,向沈曦道:“庄稼要熟了,我带了本我初心来。”
“谢谢你想的这么周到!”看来上次指使他收庄稼的事情,让他记忆深刻呀。
归海墨也似乎是想起了从前,有些感慨道:“我没种过庄稼。”
田畔吹来的风,带着一点懊热,还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庄稼青草的汁液香,让沈曦觉得相当的适意,她微眯着眼睛满足的喟叹道:“我以前也没种过,现在年年种,感觉还不错。”
归海墨微微偏了偏头,看着旁边这个差点成为了他妻子的女人。
纤细的身材,略显单薄,一身淡绿纱衣,更是增添了她的柔美。秀丽的容貌,不艳丽,却也不平庸,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里,一直含着淡淡的微笑,看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当她温温柔柔的和自己说话时,当她用那温柔如波的目光看自己时,归海墨就会涌起一股悔意,当初,若自己再主动一点,自己行动再迅速一点,这个女人,就会是自己的妻子了。
那时候,只顾了想报仇,想颠覆西岳,没有把女人看在眼里,现在……每当看到她和霍中溪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时,他都会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一生中很重要的人和很精彩的生活!
虽然有如此感觉,可归海墨并不是那卑鄙小人,既然她已经是别人的人了,那自己就不再想这件事了。武学之路博大精深,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功,也非三心二意可以到达终点,所以,别人的幸福,就由他们自己去感觉吧,而自己的路,还得自己走下去。
中午的时候,唐诗采药回来,枝叶根茎放了满满一篮子,回到家都没顾得上喝水,她就开始洗晾晒,动作相当熟悉,看起来以前是常干这活的。而且沈曦发现,人一旦沉浸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时,那种专注的神采,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让人忍不住的驻足停留,既心生羡慕,又恨不得能采而代之。
本我初心站在门口,看着忙碌的唐诗,眼光是那样的柔和沉醉。
沈曦在旁边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暗道,其实本我初心,也是喜欢唐诗的吧。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