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混饭难》第118章


和霍中溪打起来了,估计他也是劝架的份比较大,应该不会真的和风缠月联合起来一起对付霍中溪的。
不过又一想起本我初心和风缠月纠缠了二十多年,若霍中溪真的对风缠月下杀手,那本我初心绝对不可能袖手旁观,他是不可能看着风缠月死在他面前的。
一时间,沈曦的脑中嗖嗖嗖闪过种种可能,她那心里就仿佛放了盆烧开的火锅一样,翻了又翻,滚了又滚,烫了又烫……
“唐诗你不知道,以前风缠月差点杀了我和霍侠,我相公一直记着这事呢,这次万一我相公真要杀死风缠月,那本我初心……”
唐诗一直不知道霍中溪和风缠月还有这过节,杀妻杀子之仇未报,现在风缠月又扬言要灭了中岳,同为武神的霍中溪没必要总是对她手下留情。如果风缠月真要被杀了,爱了她二十多年本我初心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一想到这里,唐诗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
从到了这里以后,沈曦一直很照顾他们,待她就和亲妹妹一样。霍中溪虽然不象沈曦那样热情,但不管是初来乍到时帮着盖房子,还是和本我初心把酒言欢,还是偶尔带着本我迎练武,可以说对自己一家也是相当的不错。
自己一家报答不了人家的照顾收留之恩也就算了,现在还要反咬一口,这让正直的唐诗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唐诗沉思了良久,才轻轻说道:“沈姐姐,那你就好好养伤吧,等你伤好了,我就追过去看看,没准能劝住本我初心呢。”
乍听之下,沈曦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可仔细一想,这根本就不太可能。一是武神们轻功之快,不是唐诗可以追得上的。二是唐诗还怀着身孕,实在不宜长路奔波。
怕唐诗因为替本我初心担责任而自责,沈曦赶紧擦干了脸上的泪,强颜欢笑道:“没事,我这也是瞎操心。本我初心和我相公处的和哥们儿是的,肯定不会动手的。”
唐诗低下头去沉默不语。
小霍痛吃饱了之后,唐诗将小霍痛接过来,让沈曦继续趴着休息。
沈曦心道本我初心再一次追风缠月而去,唐诗心里本来就难受,自己不能再给她添堵了,就主动转移了话题,问唐诗道:“小侠和小迎呢?”
唐诗一边拍着小霍痛打奶嗝,一边回答道:“去小溪边玩去了。”
沈曦担心道:“现在小溪里水正深,让他俩离水边远点,别不小心掉下去了。”
“没事,他俩都会凫水,出不了事。”
……
两人闲聊了一大会儿,都识趣的没有提起本我初心和霍中溪。
晚上的时候,唐诗让霍侠搬过来和沈曦一起住,她带了本我迎回他们房间住。
沈曦的房间是早早就熄灯了,唐诗房间里的灯光,却是亮了大半宿。
天还未亮的时候,醒来给小霍痛吃奶的沈曦就听到了唐诗做早饭的声音,虽然有点奇怪她为什么这么早就起来做饭,可怕惊醒刚睡着的小霍痛,沈曦没有出声询问。
早晨起床后,霍侠先跑出去撒尿,过了一会儿,沈曦听到他在院中大叫:“小迎,小迎快起来,你看我捉到了什么?”
霍侠叫了好几声,却一句回答也没听到。
沈曦心中咯登一下,她连忙在炕上隔窗叫道:“小侠,快去小迎他们房间看看,他们还在不?”
霍侠的脚步声噔噔噔噔的跑远了,片刻之后又噔噔噔噔的跑了回来,大声嚷道:“娘,小迎和伯母没在屋,炕上放了两张写着字的纸。”
“快拿过来。”
霍侠跑进屋里,将手中攥的两张小纸片递给了沈曦。
小纸片很眼熟,是沈曦一天撕一张撕下来的皇历。
在一张纸的背面,用炭粗粗的写了几个字:“伤口用药,已放盒内,让小侠为你敷。”
而另一纸上,只写了几个字:“我带小迎去拦他。”
这个“他”,自然是本我初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100章了,纪念一下。
不知不觉中,这篇文竟然已经发了两个月了,我竟然还有点不敢相信,我这么懒的人竟然在两个月左右就完成了一部小说。自己奖励自己一下下。
昨天照镜子,看见鬓角两边长了许多白头发,我觉得这和天天熬夜睡眠不足有很大关系。
所以,年轻的妹子们,尽量别熬夜了,熬夜老的快呀。
第101章
唐诗就这样走了。
留下两张小纸片;带走了她的儿子。
这一走;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
也许;她能拦住本我初心;会一家团聚。
但更大的可能;是赶不上本我初心;来不及阻止本我初心和风缠月汇合。
不论结果如何,沈曦最担心的,却是她的身体。
她已经怀了三个多月的身孕,是否能经得起如此的辛苦奔波?何况她还带走了本我迎。
心内忍受着丈夫背叛的煎熬;还要提着轻功长期赶路;还要照顾儿子。
沈曦流着眼泪,不停的喃喃念道:“这个傻女人,这个傻女人……”
一切都是本我初心的错,她又何苦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不管霍中溪是平安还是危险,她都不会责备到唐诗身上去的。因为她知道,唐诗是这件事情里,最大最无辜的受害者。
小霍侠抱来了唐诗留下的药盒,里面一包包整齐的放着包好的药,每一包上都用炭笔写好了是内服还是外敷,第几天用哪种药,全都写的清清楚楚。
就连临走前,她也不忘为行动不便的沈曦母子做好饭菜,足够让沈曦母子吃一天的。
这样的细心体贴的唐诗,不知道比风缠月那个疯子强了多少,本我初心为什么总是不知足呢?
难道得不到的,就真的永远那么重要吗?比和自己同床共枕好几年的结发妻子还要重要?
本我初心,我诅咒你这辈子再娶不到老婆,一生在想念唐诗中孤单到老!!!
沈曦在心里,发下了两辈子以来最毒的誓言。
虽然担心唐诗,可自己的日子还要过,特别是在家里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一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沈曦不得不打起精神来,保护自己和孩子。
让霍侠把大门闩好,用木头顶住,虽说这防不了会武功的坏人,但能防得了野兽。在这森林深处,人迹罕至,野兽的威胁比人要大很多。
沈曦一再嘱咐小霍侠,不要乱跑,要是闷了就在院子里玩会儿,千万不能跑出去,他爹爹没在家,出事了没人救得了他。
小霍侠很郑重的点头答应了,在爹爹走后,这个八岁的孩子,仿佛一夜就长大了,不再跑出去玩耍了,也不再调皮捣蛋嬉闹个不停了,而是乖乖的在家里,守着受伤的娘亲和幼小的弟弟。
吃饭的时候,他懂事的给沈曦端来唐诗做好的饭菜,还体贴的帮沈曦端来一杯水,怕娘亲吃渴了。吃完饭后,他还主动的去洗碗了,沈曦看不到他洗碗的样子,不过听厨房里乒乒乓乓的,是洗的挺热闹的。
洗完了碗,小家伙手都没有擦干就跑过来,翻出唐诗留下来的药,很仔细很认真的帮沈曦上好了药,还细心的用布条把药粉绑好了。
沈曦欣慰的看着小霍侠,心中连连感叹,这才真是有子万事足呢。
沈曦的伤行动多有不便,主要是伤口太深了,若动的太厉害了,总会往外渗血。为了减少娘亲的行动,小霍侠体贴的为沈曦准备了一个马桶,让沈曦不必跑那么远的路去院子里上厕所了。
让儿子端屎端尿让沈曦感到有点难为情,可在伤口迸裂了几次后,沈曦就不再坚持了,现在她只有尽快好起来,才能给两个孩子更好的生活和保护。
在唐诗走后的第二天,小霍侠一大清早就起床去做饭了,在厨房折腾了一早晨,给沈曦端来了一锅有点烧糊了的米饭。
“我本来想熬点粥,怎么就成米饭了呢?”八岁的小霍侠挠着头,有点腼腆,有点羞涩,有点不好意思。
“是水放少了,以后多加点水。”沈曦含着眼泪,吃了两碗半糊半生的米饭,儿子的爱心煮来的米饭,让沈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让她觉得这夹生的米饭,比她吃过的任何山珍海味还要好吃。
接下来的几天,沈曦吃了米少水多的米汤,没有洗过的菜,烙糊的饼,烤焦的肉,不放盐的汤……每次面对着儿子期盼的小脏脸,沈曦都会笑眯眯的说“好吃好吃”,然后吃的一干二净。吃完后会委婉的给儿子一点点指导一点点意见,让儿子在实践中逐渐掌握了这项生存的基本技能。
小霍侠的体贴和照顾,让沈曦心里好受了不少,但对霍中溪的担心,却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日俱增。
按霍中溪的速度,如果一个人的话,大概三天可以走出森林,再赶到京城的话,怎么也得五六天。他是二十九走的,那么会在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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