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相思两处凉》第24章


谢谢你,冯远遥,去年春节我就把那个号给了弟弟,他刚才告诉我的,说有人祝我新年快乐,有了你的祝福我会很快乐,我在家乡很好,在一家中学做语文老师,听听音乐看看书喝喝茶,就是有时候想念你们。 
虽然是很平常的一条短信,冯远遥在读完之后还是跳了起来,他说,我也在教书啊。白小吟吃惊地回了他短信说,怎么可能啊?你不是和于燕去了北京了吗?我以为你们结婚了呢。 
这次,冯远遥来不及发短信了,他打了电话,再次听到白小吟的声音,他告诉她,他和于燕分手了。 
白小吟沉默了好长时间,忽然在那头哭了。 
冯远遥的心,一下子乱了。 
三 
冯远遥是坐夜车去的紧邻扬州的那个小镇。 
正是初春,乍暖还寒。但南方的春来得早,有油菜花已经开了,冯远遥想,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他等不急了,他想问问她,她为什么哭? 
他是辗转了好多站才到的那个小镇。 
正是黄昏,有炊烟升起来,很美的薄雾。怪不得她人这样美,住在这样的小镇上,人难免会如宋词一样了。 
对面走来一个男生,正是那个给白小吟捆行李的男子。 
男子也认出了他。冯远遥,他叫他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冯远遥觉得很奇怪。那男子就笑了,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姐天天捧着你那本宋词读,整个人都快变成一首词了。 
他突然就笑了,刚才还特别嫉妒,怎么又遇到他?却原来人家是姐弟俩啊。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带我去你家吧。 
见到白小吟的瞬间他呆了——与半年前比,她更清秀了,穿蓝印花布的裙子,素白的一张脸,在见到他一瞬间,脸红成了一块红布。 
那天,白小吟带他去了小桥流水的河边,两个人一起看夕阳落下。 
你怎么哭了?怎么这么委屈?他问她。 
她还是哭。 
他看着她,对面的女子,梨花带雨,分外娇艳。脸上有红晕,他伸出手去,捉了她的手,把她往怀里拉。 
她的拳头打着他的胸,一下,又一下。 
至此,他全部明白了她的心。 
是的,她应该委屈,从第一次初相见,她就认定了他,偷偷喜欢他,为他织过毛衣,为他买过水晶兔子,因为他是属兔子的,但她内向自卑,她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他喜欢于燕。 
那次春游,她是一心一意帮他的。 
分别的那天晚上,她在男生楼下转了半夜,终于没有上去,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别了,我的冯远遥。 
告诉他这些的时候,冯远遥很感动地握着她的手,他没有想到她那么爱他,他差点错过她。他有些嗔怪她说,你呀,哪怕给我一点点信息也好啊。 
可那时他有于燕啊。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 
冯远遥抬起她的脸说,你说的什么? 
她脸更红了,小声说:冯远遥,我爱你。 
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那天晚上,她给他看那宋词书。他呆了,那本书已经被她快翻烂了,他和她并肩站着,手翻着那本书。 
他说,白小吟,我想吻你。 
白小吟的脸在灯下红成一个灯笼,她念给他一句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的脸俯了下去。 
→虹→桥→书→吧→。HQDOOR。
第48节:沉醉于色(1)
沉醉于色 
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一 
我遇到林太的时候,她说自己正是一片妖娆之色。 
我们住一个小区,她在十八层,我在十七层,我常常听到她在楼上唱戏,戏文婀娜,我却听不懂,只心想,那个女子,也是寂寞的吧? 
有时会在电梯里遇到,她低头笑,每天不同的服装,分外惊艳,她是无事的,我也无事,我在家做方案设计,别人去上班我们才起床,所以,电梯里遇到时比较多。我们一同下楼去吃早餐,那时,多是我们两个。 
可以乘十人的电梯,忽然会局促起来。 
她的确给人太壮丽的感觉,壮丽这词是突兀的,但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离你近在咫尺,真是一件让人觉得窘迫的事情。 
我脸红了,低下头去,从十七楼到一楼,一分钟的时间,却好像一万年,她哧哧笑着,叫我的名字,莲生,宋莲生,你怎么这样的纯洁?你这个样子,最讨女人的喜欢了。 
年长我七岁的她,视我如小男生,她不过才二十九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龄,我叫她喜宝,她说,叫我林太。 
林太并不是林孟励的太太,林孟励的太太在台湾,林在上海做方便面,一箱箱赚了钱,买了这里的楼送给喜宝,喜宝却把自己叫林太,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我与她不同。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上海,房子是同学房泽的,房泽老爸有的是钱,他在上海的房子至少有十处,我没有地方住,房泽说,先住着,等有了漂亮女孩子介绍给我就行。我知道房泽花心,到处招惹女孩子,那些女孩子也真是,无非看中房泽家的家业,根本谈不上爱情,房泽总说,到哪里去找真的爱情?既然没有,就只好找美色玩下去,玩累了,自然是要结婚的了。 
我和房泽不同,在上海一无根基,二无积蓄,不挣钱就是要饿死的,现在的女人真是势利,所以,爱情于我更是奢侈品。 
喜宝管我叫小雏鸟,我笑笑,不置可否。 
在大学里,我曾与一个女生有过肌肤之亲,尴尬之余,让我觉得男女之事真是无聊,那是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尴尬的体验。 
春天的夜晚,我的门忽然被敲响,是林太,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 
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之后,她唱戏给我,声音袅娜,听得我似乎三日绕梁了,我说你唱的是什么,她答,《牡丹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听得迷进去,让她下次还来唱。 
她说,当然要来的。 
我的心,似一只只小鹿,抓挠着,分外地艳起来,里面的颜色,全是喜宝穿得那件粉红。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至少,是爱她的浓烈重彩。 
二 
她日日到我房里来,开始的浓妆淡抹换成了后来的布衣布裙,我只听到高跟鞋从十八楼挪动,便知她下楼来了。 
她不再乘电梯,只步行到我房里来,给我做饭,收拾家务,我发现她素面时才更美,那美有一种清丽,逼得人无路可退。 
当然,她的饭做得更是好,细致的杭州人,连茄子也要烧出十八种味道来。我倒似宝玉了,被一个姐姐哄着,我也问,喜宝,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喜欢了。她淡淡地说。 
我剑眉星目,眉宇间还是少年的青葱岁月,不过二十二岁的少年,我只晓得生活是江湖,还不曾懂得爱情。 
但我喜欢她来。 
她来了,乖巧地在我旁边唱着。我做着文案,换了钱,给她买过一只玉坠,一百多块钱,上面有瑕疵,她却喜欢得不行,不再戴铂金项链。但我们两人,隔着天与地一样,谁也没有说过喜欢,也许,只是因为太寂寞。 
→虹→桥→书→吧→。HQDOOR。
第49节:沉醉于色(2)
我哥们房泽撞上过她,惊讶地说,行啊,哥们,这样的绝色倾城,你享用得了吗? 
他说话总是这样污浊。我说,她是我的姐姐,她是林太。 
我总想把自己撇清,因为如果传出去,到底是不好听的。我想,与喜宝这样的人,还是少些纠缠好一些。 
我小心翼翼地说了,喜宝,我要到深圳出一趟差……还没有说完,她便说,正好,他要来了。 
我更恼火,这说法,分明是在偷情。 
那几日,我整天和房泽混在一起,房泽给我介绍一个他看不上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很俏丽,但就是哪里不对。她缠住我问,你们交大毕业的学生应该去外资,一个月可挣到上万呢。 
我们一起吃饭,刚进门就遇到了喜宝和林。 
那林真是难看,只有一米六五吧,胖而且蠢。喜宝更显得玉树临风,她的惊慌之色让我更加不安,而我也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明显我说了谎,我没有去深圳。 
我开始带那个女孩子回家,她有难听的名字,叫马燕燕。马燕燕说,这房是你的吗?我答,房泽的,我没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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