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一路读》第48章


毡疽岷罄刺岢鏊咚系玫脚獬ゾ褪且焕5钦庋乃咚匣故怯斜鹩诠裰涞拿袷戮婪祝热缢担庋乃咚喜皇怯膳闵笸抛鞒雠芯觯怯煞ü俦救死磁械摹H绻矫娴男形蟹珊驼吒莸幕埃遣槐匚虼硕斐傻暮蠊好袷略鹑蔚摹?br /> 这次的原告方是近百名大卫派教徒的家属,包括大卫·柯瑞希的家属和17名死亡儿童的家属。他们的律师中有兰西·克拉克(RamseyClark),他是约翰逊总统时期的联邦司法部长。他说,大卫教派信徒的死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这一事件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执法悲剧”。
负责审理此案的联邦地区法官瓦尔特·史密斯(WalterSmith)为慎重起见,召集了由5位普通公民组成的“顾问陪审团”。所谓“顾问陪审团”就是对法官提出的问题作出他们的回答,但是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官本人来作出。
史密斯法官要求顾问陪审团以他们中立的眼光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以后,回答如下4个问题:联邦烟酒火器管理局的探员是否使用了过度的武力?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在处理大卫庄园事件中是否表现得轻率疏忽?大卫教派信徒自己是不是轻率疏忽?如果双方都有轻率疏忽的表现,那么他们各自对这一悲剧所要付的责任的百分比是多少?
2000年7月14日,我在汽车收音机里听到这一新闻:顾问陪审团告诉史密斯法官,他们认为,联邦政府在大卫庄园事件中,对大卫教徒的死亡没有民事责任。以后,法官还将作出自己的判决。我相信,大多数人会感到松了一口气。我又想起了司法部长在国会听证会上的沉痛的面容,她告诉国会议员们,她在脑子里无数遍地重温了那天的整个事件,无数遍地问自己,政府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来处理这个事件。
2000年4月19日,大卫庄园事件7周年,在大卫庄园的废墟上,一座新的大卫教派的教堂落成了。建造新教堂的人说:这是为了纪念那些死了的大卫信徒,“我们将用它来表示,我们认为,发生在这儿的事情是错的。”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的较量,终于走向尾声了。但是,它在美国历史上将留下浓重的一笔。
第三部分 读书(一)为你的敌人争取他应有的权利
1993年,德克萨斯,州政府人权委员会为了反对歧视的目的,要求一个白人激进组织“KKK骑士团”(KnightsoftheKuKluxKlan,即三K党)递交这个组织的成员名单。
这一要求的起因是,联邦法庭有一个命令,要求在德克萨斯州的Vidor镇,结束住房方面的种族隔离。原来,这个镇的居民中,有一些激进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他们对那些搬进来的黑人威胁恐吓和骚扰,吓得这些黑人又纷纷搬了出去。州人权委员会要求KKK骑士团交出他们的成员名单,以便调查这个威胁骚扰黑人的事件。
KKK骑士团的龙头老大(GrandDragon)劳艾(MichaelLowe)说,他宁可去坐牢也不能交出他手下人的名单,因为“这些人会为此丢了工作,或者损失生意”。他当然不会束手待捕,而是去积极寻找法律援助。不同寻常的是,这一次,他是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求助。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思想言论、新闻出版、宗教和结社自由,应该说劳艾是没找错。可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一向被看作是一个左翼自由派组织;而以“白人至上”为诉求的三K党组织,却是一个极端右翼组织。大家已经习惯于看到他们站在对立的两端。
从原则上来说,公民的宪法权利是“内容中性”的。也就是说,言论自由和言论的内容无关,结社自由和结社的诉求无关,宗教自由和所崇拜的是哪路神无关。但是,由于三K党在历史上是人权记录声名狼藉的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自然不会赞同三K党组织的诉求,它的成员们更是不喜欢三K党的。当这个联盟最初接受一些三K党的申诉案,为他们的公民权辩护时,曾经导致大量联盟成员退出。然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坚持宪法权利的“内容中性”原则。他们坚持,接受一个案子,只应考察申诉者是否被侵犯了公民权,而不能去计较他们的观点是否为自己所接受,不应去追究他们是否被自己所认同。自从60年代风向改变以后,三K党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寻求帮助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起。到了90年代,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已经完全没有什么认识上的困难了。这一次,在他们决定帮助三K党的时候,指定了自己的一个律师安东尼·格列芬(AnthonyGriffin)。这一决定有点引人注目,因为格列芬是一个黑人。
作为一个黑人,他本人当然不喜欢三K党这样的组织。然而,作为一个著名的出色律师,格列芬当然知道最高法院的一个著名判例,“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诉帕特森”一案(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v。Patterson)。
发生在50年代麦卡锡主义盛行时期的这个案子,和现在KKK骑士团面临的处境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当时遭受压力的是全国最大的黑人组织。
“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NAACP),由于它激烈地要求黑人的平等权利,尖锐地批评联邦和各州的种族歧视,为底层黑人说话,在50年代一度被一些政府机构和社会上的保守分子看成是一个颠覆性的组织。特别是在保守的阿拉巴马州,州政府非常敌视这个协会。阿拉巴马州司法部长根据有关公司登记注册的州法律,要求他们提交一系列有关该组织的文件,包括其成员的名单。在那时的美国南方,“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很多成员,出于社会压力,还不敢公开自己的成员身份。如果他们交出名单,势必导致很多成员出于顾虑而退出。于是,他们虽然按州司法部的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却拒绝交出名单,因此而被法庭判为藐视,罚款10万美元。虽然在今天,这个协会基金雄厚,甚至拥有产业,但在当时,对于成员大多是黑人和穷人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来说,这笔罚款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历经司法程序,这个案子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1958年6月30日,最高法院就这个案子作出了对“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有利的一致判决。最高法院指出,这个案子涉及公民的言论和结社自由。判词中说,一个组织的成员名单,涉及该组织的成员能够隐秘地行使其追求合法利益的权利,能够自由地结社,所以,成员的名单和成员的个人基本权利一样,是受宪法保护的。强行公布成员名单,将损害“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结社自由,而州政府没有提出证据,表明公众在这个问题上有压倒“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宪法权利的利益。
“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在50年代,就像三K党在90年代一样,是社会上有争议的组织。成员名单一旦公布,暴露身份的成员就会在就业、升迁、居住等方面遭到各种程度不等的困难,其成员就会迅速流失。所以,迫使这样的组织公布成员名单,等于把他们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砍掉了一大半。
“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对帕特森一案,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案件,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于那些有争议的在社会上不讨好的组织来说,是至关紧要的胜利。此后,时不时的会有些州政府企图提起上诉,指望推翻或废除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在70年代,德克萨斯州政府就企图要德克萨斯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组织交出成员名单,可是由于最高法院对阿拉巴马一案的判决在先,这种企图都无疾而终了。
现在,轮到州政府要求“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老对头三K党组织交出名单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认为,对于民众拥有的宪法权利来说,应该对所有组织的一视同仁。律师格列芬不仅是一个黑人,还是“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成员,是这个协会的德克萨斯组织的法律总顾问,虽然担任这个工作是义务的,为“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出庭辩护也不收费,但是这个工作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他是为理想而做。
格列芬是一个民权律师,专门为遭受歧视的人打官司,为弱势人群争取权益。他所帮助的人包括受艾滋病歧视的、种族歧视的、性别歧视的,等等。他还代表低收入社区与银行或大企业打官司。然而,他接受的案子里,最多的还是为黑人遭受种族歧视而打的官司。
现在,当格列芬决定为三K党辩护的时?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