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夫》第21章


不待他说完,她恨恨地咬牙。“我起码说八百遍有了,哪不爱你了?!”居然一副怨夫嘴脸,怨她啊!
“你哪时——”
“三天两头用索命冤鬼调调,老在我耳边追问‘爱不爱我’、‘爱不爱我’……扰得人难以好眠,是问假的?”
啊!原来……
“你没睡?!”他简直羞窘欲死!
“废话。”她是谁!人称精得像鬼的穆朝雨耶,向来只有她拐人,要讹诈她谈何容易?不知死活的家伙!
他既楞又窘,顿时五味杂陈。
自己的幼稚蠢行被撞破很窘很想死,可……知道她没睡,那答了他八百遍的回应都是真心实意,一股难以言说的欣喜充塞心房。
“所以,是真爱我?”管不得丢不丢脸,这是头一回,他对醒时的她问出口,渴望着,索讨确切回应。
“爱啦爱啦……”没好气地答完,她轻了嗓,带些温柔怜意笑叹。“呆子!不爱你要爱谁呀!”否则他以为那夜为何要与他拜天地,为他开启陈封二十年的女儿红?当真以为她谁都可以呀?
她家的这个忠仆很好安抚,几句话就让他一脸满足,像被抚顺了毛的狮,柔驯地搂抱过来。
宁馨依偎了片刻,她扬了扬手中之物。“合同呢?还签不签?”
“签。”开玩笑,生意人若三两杯迷汤一灌便晕头转向,还怎么在道上混?再说,他实在是被这贼丫头赖怕了,白纸黑字最可靠。
“那……不得无故推托这条, 若是有故呢?”
你哪回不是有故啊……谁说得过你啊!
“没得商量。”他很坚持。谁管有故无故,不想听。
“……”看来真憋坏他了,怨气冲天呢!
“穆新柳,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休想转移话题。”那是哪根葱,他一点也不——忽然一顿,他瞪向她。
“还是你比较喜欢慕容新柳?”
是“客舍青青柳色新”的……那个新柳……的意思吗?
他呆愣着,移向她腹间,死死盯着,怎么也移不开。
“再不喜欢,我可没办法了,警告你,不许再往下念。”
她死也不听后面那两句。
自己也真够猪脑了,名到用时方恨少,才想到后头那两句——这扎扎实实就是一首送别诗!她什么不好挑,去挑一首触霉头的!
“我忘了。后头还有吗?”他极为识相地顺着他话尾答。
“嗯,很好。”
“……真有了?”大掌摸摸她肚腹,还是觉得好不真实。“有让大夫诊过脉吗?确定了?”
“我自己就是大夫。”
……也是。
又是安静片刻。
“其实我不介意用‘阳关’。”她都敢说要用渭城了,没道理他没胆识用阳关,若她肯多生几个的话。
“……慕容浥尘,你想死吗?”
“好好好,真忘了。”
他们一家是要相守一生的,那种诗句不记也罢,他们用不上,也永不唱送别曲。
卷外之章(不弃)
——若能用一世福分交换,我只愿与你再结一世缘。
那年的冬天很冷,长得像是没有尽头。
它正努力长大,学着如何生存、接触理所当然的弱肉强食。
但,或许是他太笨拙,刚开始,总是学不会。
它讨厌血的气味,总是喷得它满脸,小兔子在它爪下挣扎,看起来好可怜的样子,它一个迟疑,便让晚餐给溜了。
头一个独自面对的冬天,好寂寞,好难挨。
原就学不太会狩猎,皑皑白雪覆盖下,能找到活着、会动的生物更是少之又少,它总是挨饿,只能吞吞几颗涩果子勉强果腹。
而后,它发现了她。
那个小东西就在结了霜的树底下爬来爬去,这种生物它从来没见过,她不像小兔子一样有一身雪白的毛,但是她身上有小毛帽、小毛裘,浑身裹得像颗小毛球,圆滚滚的,比小兔子还可爱。
它不晓得她为什么会在那里,好多生物都躲到温暖的地方过冬去了,她一直在那里的话,等入了夜、大雪一下,她就会冻死。
它缓步踱上前去,好奇地舔了舔她裸露在外面的肌肤,软软嫩嫩的,带着淡淡的乳香味,它想,应该会很好吃,比那只逃掉的小兔子还好吃,而它肚子很饿。
小东西忽然一张手,抓住了它一撮毛发,力道不重,所以也不太痛
“呵、呵呵……”小家伙嘴一张,发出软软的声音,歪歪倒倒地站起,朝他飞扑而来。它怀疑她想抓住他更多的毛,身体一侧,躲开了。
小家伙跌在地上,歪头瞧了瞧他,它也瞪回去。
“呵……”她以为它在跟她玩,不死心地爬起,又扑抱而来。
不对!它干么要躲!应该是她要怕它才对,它会吃掉她!
这一犹豫,竟让她暗算成功,小小的身体扑到它身上来。
它可以反扑,她比它小很多,一用力就可以捏扁扁,可她不怕它,还凑上来,用自己软软的肌肤蹭他,好奇怪。
寻常小动物一看到他都会害怕地逃掉,只有她不会,还跟它玩。
它有点舍不得吃掉她了。
这个冬天很长,很寂寞,它需要一个玩伴陪它过冬。
等冬天过了,它再来考虑要不要吃掉小家伙。
反正,她小小的,连走都走不稳,它不担心她像小兔子一样逃掉。
它将她叼回洞穴里,把果子分她吃。涩涩的酸果子她不吃,咬了一口就哇哇哭,然后吐掉,它只好把软软的甜桃让给她,自己吃掉酸酸的。
小家伙吃饱了,在它身上爬,用小小的身体蹭它,跟它玩,于是它觉得,吃酸酸的果子也没关系,它还可以去找更多更甜的果子给她吃,只要她一直一直陪着它,跟它玩。
入了夜,很冷很冷,它有丰润的皮毛御寒,但是小家伙看起来很脆弱,很多动物都是这样死掉的,于是它将她护在暖暖的肚腹下面,挨靠着一起睡觉。它很喜欢小东西,不要她冻死。
白天,它会去找水、找果子给她,就像记忆中,母狼养育它的方式那样。
然后,一天一天、再一天,小东西渐渐地不再笑了,也不再像最初那样活力十足、挥舞着小手小脚陪它打滚、玩耍。
她愈来愈虚弱。
那是动物本能,它嗅到死亡的气息。
她与它不同,小东西太脆弱,它养不活她。
它真的很喜欢小东西,本想让她陪它过冬,但是留她下来的话,她会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是让她走好了,虽然这让它很难过。
它找了一个白日,没下雪,天气暖和,背着小东西下山。它知道山下有个小村庄,以前还是幼狼时,同类告诫过它,别轻易接近人类,他们很坏。小村庄里,住的都是人类,一旦它接近,只会被扑杀,但是现在为了小东西,它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村子里,有一栋最大的宅子,人们说,那是本村的大地主,很有钱,多年来地主夫妻一直很想要一个小孩,但是生不出来。
它想,能住那么漂亮的大宅子,应该不会那么小气,舍不得分小东西几口食物吃吧?
它将小东西放在门口,用舌头将她染了泥的小脸蛋舔干净。小东西很可爱的,刚刚开始找到她的时候它就这么觉得,只是现在有点脏脏的,舔干净的话,人就会跟它一样喜欢她吧?
舔干净了,小东西抓着它的毛哇哇大哭,不让它走,也心动了大宅子里的人。
“唉呀,小畜生,这可怎么得了……”
它本来也舍不得走,可是那妇人惊怕大叫,唤来屋内壮丁,个个手持棍棒,它不得不逃走。
这是它第一次接触人类,感觉很不好。同类说的对,它们和人类不可能和平共处的,就算它压根儿都没想过要伤害谁。
它想,等小东西长到和他们一样大的时候,会不会也这么讨厌它,见着它不是喊打就是避得远远的,就像那女人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它还是很想念她,时时跑下山,偷偷躲在暗处瞧着它的小东西,不敢让人类发现。
大户人家的夫人很爱小东西,养下了她,给她吃好、穿好,养得白白嫩嫩的,她又会笑了,会转着大大亮亮的眼睛,挥舞小手小脚,就像它最初捡到小东西时那样,甜甜的,带着淡淡乳香味。
又过了好久好久,它算不清楚了,只知道小东西愈来愈大,如今已经会走路,不像刚开始,爱追着它、抓着它的毛又老是扑跌,所以它每次都是假装被她抓到,然后,她便笑得很开心。
有一天,夫人带她去逛庙会,庙会人很多,它不可以靠太近,躲得好辛苦,然后夫人一个没注意,和小东西走散了,有人想趁乱抱走她,抢她颈子上亮亮的金锁片,害小东西哭了它好生气,由暗处冲出来,扑上去咬他。
它不伤人的,可是谁要敢欺负它的小东西,它就会。
它赶跑坏人,小东西抹着泪,自己拍拍小屁股从泥地上起来,颠颠晃晃走向它,拿泪颜蹭它,嘴里直喊:“狗狗、大狗狗……”
她还记得它吗?
它好感动。人类过年都要穿穿红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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