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杀手》第6章


他还好意思问?
绯红恨不得把树枝连着烤小鸟一起插在他脑壳上。
“你……你跳火坑吧你!”她的第一次,连心上人不舍得给的第一次,全被这该杀千刀的混蛋给抢走了,而且还不是为了美色,只是因为……食欲!
“嗯……我是不是抓到你的胸肉了?”
噗……还没来得及咽下肚的烤鸟肉全喷了出来。
捶地,绯红攥紧拳头狠狠捶地,腾地跳起:“我要回去了!你爱找谁找谁,我不想再见到你。”
才走没两步,身后铿铿铿三响,果不其然,黑长大镰又横在脸前,绯红气得双眼喷火,头顶冒烟。
“你……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我钱也给你花了,便宜也给你占了,你还想怎样?”越想越难堪,叉起腰气冲冲地跑到他面前,与他鼻尖相对:“你要杀就杀吧!我做鬼也不想见到你!”
“抱歉,我看不见。”他道歉,声音低沉真挚。
“唉?”绯红一愣,才记起来他现在是瞎的,“就……就算是无心之过,也不能说算就算,你这样……我们以后怎么相处?”
“抓你胸肉是我不好,你想要什么补偿?”
话说的虽然直白,但也不失诚恳,他的板材脸很容易就让人误会成严肃认真,再加上眼盲,最能勾起善良人士的怜悯。
绯红自认是良民,对着他两只泛白的死鱼眼当然也会同情心泛滥,不知不觉口气就软了下来。
“补偿?这种事要怎么补偿?”
罗刹想想也是,抓都抓过了舔也舔过了,要怎么补偿?
于是双手抓着前襟,撕拉扯开,露出精瘦结实的胸膛。
“来吧,任你抓到满意为止。”
说的可真是豪气爽快,绯红低下头抖抖抖,终于忍不住脱下绣花鞋照他脑袋上猛抽过去。
第4章 悠闲
自从那日嘴接嘴以后,绯红就变得异常沉默,罗刹虽毒舌,但从某方面来讲也是个闷罐子,别人不找他说话,他也不主动开口,态度上倒是变温和不少。
他依然是无肉不欢,完全没有勤俭持家的自觉性,只是不再靠绯红典当私物换银两,说起来,也实在没什么可当的了,就凭他一手弹鸟神功,足保衣食无忧。
以前同桌吃饭,罗刹只要一闻到肉味,那是什么都不管,自顾自双手开工,狼吞虎咽,绯红吃什么、吃多少,他看不见也不在乎。
但现在改进了,弹了五只鸟,他会先给绯红留两只瘦的,偷来一只鸡,他吃鸡腿,把胸肉留给绯红,说是对抓胸的一点补偿,结果被绯红把整个鸡架子给套在了头上。
所有的变化,都是从那一夜开始,罗刹尝出了肉——除了咸香,还有第二种滋味,柔软,带着花蜜的甘甜,只是舌尖轻触,就直传心底。
甜……嗜心的甜,让他食欲更盛,可无论换多少种小鸟,无论偷多少只鸡,无论打多少条鱼……肉味都只能留在口中,齿间依旧香浓,却没了那股甜味,少了几分意犹未尽。
而那条可口的活动人肉却好死不死陪在身边,时不时就散出淡淡的甜香,飘进鼻端,让罗刹食指大动,五脏庙里钟鼓齐鸣。
可,唉!人肉不是食物!只能闻吃不得!无奈食欲已被挑起,人就是这样,越是吃不到就越是抓心挠肝。
绯红只顾哀悼自己莫名壮烈掉的第一次,完全没留意罗刹越来越阴霾的脸色,二人有钱住店没钱野宿,靠着四只肉脚,磕磕巴巴走到了黑水河中游地段。
小河前林荫下,绯红坐在平石上扇着热风,林里潮湿闷热,没走动几下就全身湿哒哒的,她见罗刹赤着上身在河里叉鱼,一叉子下去发出“哗啦”的声响,水珠四溅,像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琉璃,看的人心头沁凉无比。
男人真是方便,什么时候都能打赤膊光脚丫子满地撒野,女人就不行,为什么?不就是胸前多了两团肉吗?说到那两团肉,绯红又怨恨起来,眼下的心情,用羡慕嫉妒恨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她小心眼的咬着指甲,挑剔地打量罗刹的身材,这一看,胸口那团发酵的情绪更加高涨。
他很高,就算平时弓背耸肩,站在人群里也是鹤立鸡群,再加上那一头疯子般的乱发和标识性的板材脸,辨识度高的吓人。
他很瘦,却不是排骨架,是精瘦结实型,浑身肌肉紧缩着,像随时都准备好了去杀人。
绯红呸的吐了一口唾沫,扫向他平坦的前胸,还抓回来呢!真是想抓都没地方抓!
看着罗刹光着身子迎风招展,绯红满心鄙视,想起温文尔雅的王公子,那才是男人中的典范,可又不免想起自己早夭的第一次,本都是打算再洞房花烛夜献给他的宝贵的第一次,就这么被一个莽夫给夺走了……为了食欲!
绯红越想越气,抓起脚边的石子就向罗刹砸去,谁想到那家伙一手持木叉,一手刷刷刷,竟然把几颗石子都捞进手里。
“嗯?你给我石子,不想吃鱼想吃鸟吗?”
绯红没讨到便宜,浑身又闷热发粘,心情烦躁到了极点:“我想把你吃了!”
“想吃我?”
震动,大大的震动,这几日他无时无刻不想把她吃干抹尽,没想到她也有同样的想法。
罗刹咽了咽口水,抬手一扬,把捉到的两条大鱼扔在草地上,纵身跃到她身边。
“你打算怎么吃我?”罗刹蹲下来,感受她鼻息的方向。
“哈?”绯红根本不想理他,往远处挪了挪。
“同类相食并不是我罗刹所好,但如果你实在想吃,我可以割给你,你是要烤还是要煎?”罗刹拍拍自己肌理分明的大臂。
“你发什么神经?”绯红给他弄得莫名奇妙,“没话找话也找个有意境的,谁想啃你的麒麟臂!”
“噢,是吗?”罗刹听她拒绝,脸上不掩惋惜的神情,他对自己身上肉向来很自信,如果人肉也能上市的话,他的肉肯定相当于猪肉中的黑猪肉,精瘦紧实水分少,当属人间极品。
绯红听他这种口气,心头突泛恶心,站起来跳到三尺外:“别动不动就靠过来,以后我们之间就保持这样的距离,不许你接近!”
罗刹掏了掏耳朵:“把鱼捡过来。”说着开始捡木枝子。
绯红看他趴在地上东摸索西摸索,突然愧疚起来,心想他一个半瞎子,做什么都是无心的,有什么好较真,于是慢吞吞走过去抓鱼,这一抓,又弄得满身腥湿。
偏偏罗刹只管抓不管宰的,他说的好听——男儿远庖厨,开膛破肚那是杀人积累下来的经验,至于刮鱼鳞,哼哼!
这哼哼的意思还用说吗?绯红可怜他是个瞎子,只好任劳任怨拿挂在腰上的贝壳慢慢折腾。
“好了!”抹汗捶腰,把光溜溜的鱼放水里一涮丢过去。
罗刹接住一摸:“不赖,你挺能干!”
嗯哼!
绯红挺了挺胸——那当然!明净教的女人个个都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自从脱离五毒派后,寨里改了规矩,不允许再用情蛊掳获男子,没有了情蛊,怎么才能使心爱的男人从一而终呢?自然是要女子本身八面玲珑、样样精巧,让丈夫觉得野花没有家花好。
只是摆手艺也要相对人,她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与王公子登对,跟眼前这个没内涵的吃货在一起,多做一件事都觉得多余。
鱼腥、汗水,被火一烤泛出难闻的气味,再听着倒胃口的撕扯咀嚼声,绯红哪还有半点食欲,辛苦烤好的两条肥鱼几乎全进了罗刹的五脏庙。
他大爷可真惬意,吃饱喝足,拿根木枝子剔牙,倒在树下呼噜起来,吃了就睡,真是猪投胎的!
心里虽然唾弃,绯红也不敢动作太大,离他远远的才敢放开脚步走路,这家伙能吃能睡,却惊醒得很,方圆十尺是他的警戒范围,前几次在他睡觉时不小心走过界了,立马铿铿铿三响上演镰刀夺命的惊悚戏码。不得不说,作为杀手,他还是相当有敬业精神的。
绯红撩起裤管光着脚丫坐在河边踢水,水下的凉爽对现在的她来说具有强大的诱惑力,看了看罗刹,解开三颗扣子,再看了看,见他睡的堪比死猪,又想他目不能视,这处密林幽深人迹罕至,又能随时潜水隐蔽,终于忍不出咬咬牙,脱掉坎肩裳裙,只穿着内衫扎进河里。
舒服!
绯红解开发带,任一头乌云般的秀发披散下来,轻掬一捧水洗脸,接连数日积聚的闷热全被清凉的河水冲刷殆尽,她仰头伸个懒腰——哈,浑身舒爽,像重新活过来一回。
四肢舒展后玩性大发,她在身上扑了扑水,活动手脚,往水深处走,到水面没胸,索性张开臂膀划水,她水性很好,捏着鼻子钻到水里憋气,张开眼睛寻找小鱼,跟着它们一起游动,又哗的一下钻出水面,仰面朝天?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