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杀手》第13章


绯红觉得心里很不舒服,甚至有丝罪恶感,明明是他不对,怎么弄到最后,好像是自己在欺骗、玩弄一个瞎子,耸肩垂头的背影看起来很颓唐,让她原本就很多的同情心更加泛滥。
是错觉,都是错觉!那家伙走路的姿势从来就是乱七八糟,从没好好抬头挺胸过。
为什么要心虚,罗刹只是把她当猪肉在称斤论两呢,她就不信对一个连面都没见过,只相处了两个多月的陌生女子能动什么真感情。
……都是食欲惹出来的……
那只肉食动物是在闹别扭而已。
只要顿顿有肉,把他塞饱,所有因饥饿而产生的不满和胡思乱想自然而然就能化消了。
!!!
狂风呼啸而过,一道人影挥舞着大镰在山巅肆虐,土石崩飞,刀刃在山壁上刻下无数道长长的深痕。
该死!那个能当上她未婚夫婿的男人!那个将会遍尝她全身香肉的臭、男、人!
叫什么名字来着?
管他的!
别以为抬出婚约就能镇住他罗刹,那个女人——绯红,他要定了。
未婚夫?哈哈哈!丈夫也没用!
谁敢妨碍他,先问过手上这柄镰刀!
第10章 还要接嘴?
紫米竹筒鸡、蝉酱竹篾青苔丝、田鳖辣爆香螺、白汁黄鳝段子鱼……
一日一名菜,绯红做的很用心,从挑选食材到起锅装盘,每一道工序都是亲自操办,家寨里的厨子厨娘是从各地延揽来的高手,教里的姑娘们谁不跟着学两手,男人嘛,有吃的还不乖乖上钩?
只是家里厨子够用,平时轮不到她出手,也只有王公子来寨里做客时,她才会亲自下厨博君一笑,机会少的令人垂泪,别看他们之间有婚约,见面的次数十个指头就能算得过来,但每次他来,都会带给绯红不一样的惊喜。
这一道道费尽心思的炒菜,有的连王公子都没享用过,罗刹吃的大呼爽口自然不烦她了,那夜里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似乎谁也没往心里去。
在别人村里天天吃拣好的吃,虽然姑娘们不介意,但绯红过意不去,每天除了学习蛊术,只要有能帮得上的地方都尽心尽力。
罗刹也很争气,不仅淘金,山里的粗重活他都愿意干,鬼佬婆最喜欢勤快能干的小伙子,指导绯红先帮他开了半眼,让他至少能模糊视物。
这一来罗刹不用费心思摸索,手脚更是麻利,比起蛊子们和其他男人的被动懒散,他简直就像一股滋润干枯河床的激流,让少女们心潮澎湃,不顾他名草有主,送水食频频示好。
可惜他对人从来没给过什么好脸色,饭菜也只吃绯红亲手做的,姑娘们冷钉子碰多当然也就却步了。
“你家男人对你可真是忠心。”花姐坐在门槛上剥菜心。
“唉……什么时候咱村里姐妹也能找到这么一个好男子。”苗妹蹲在地上双手托腮。
绯红不置一词,继续搓洗菜心,那么多艳羡的目光在身上打转,她怎么会感受不到,但罗刹不搭理人真的只是因为脾气太臭,也没见他对自己柔声细语过,那人劣根性如此,若是没有这层雇用关系,只值五枚铜钱的撮子才入不了他的法眼。
“我娘说过,世上没有天生的好男子,如果自家男人不够好,那就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家人太懒,没心思管,二是家人太笨,管教的手法不对,找不到好男人,不如先从自个儿身上找原因。”
村里姑娘大多天真纯朴,是该受人好好呵护,但有些思想严重扭曲,不先解决根源,找再多男人也没有好结果。
绯红没打算扭转乾坤,也没觉得自己说的就一定是对的,但花姐和苗妹跟她交情最好,该提醒的地方就不能保持沉默。
“阿妹觉得我们哪里做的不好,直说没关系。”花姐是过来人,在山外跑过,什么地方不妥她也隐隐有那么些感触,但总是理不清头绪。
“女人家脸面很重要,你说男人们见了就跑,会是什么原因?”绯红甩手擦汗,用水扑扑热辣辣的脸颊,“山里本来就湿闷,烧炭描眉还抹那么厚的胭脂,汗一湿,大白天见鬼,很吓人啦。”
苗妹捧腹大笑,她跟花姐都在绯红的带动下素面示人,不再一抹满手红,脸上清爽了人也跟着精神起来,再看其他姐妹的大花脸,说见鬼一点都不夸张。
“我看山下有些女孩儿粉面翠眉,也挺俊俏。”花姐将剥好的菜心抱到盐水盆里,脱了鞋在上面轻踩,边踩边说:“像我这么大岁数,皮肤不比小姑娘家,不加点什么在脸上,总觉得黄蜡蜡的。”
“面妆画得好自然能增色,不过村里的木炭红花膏不行,色浓而且晕不开。”绯红仰面朝天,指头戳着下巴想了想:“进山前我曾在乔家镇看到有卖胭脂水粉的张记香坊,可往来一趟少说要走个一天一夜,等哪日清闲再去看看吧。”
乔家镇?张记香坊?
罗刹竖着耳朵留神了。
第二天傍晚,他回山,从淘桶里丁零当啷倒出一堆零碎,“这些女人家的小玩意儿我弄不清楚,老板娘说什么好我就要什么,你自己看吧。”
绯红清点了一下,有香粉、石榴娇、烟墨、桃花露……敷面的、扫眉的、描唇的应有尽有,姑娘们都兴奋地围聚过来抢着看新鲜。
“你……你用金沙换的吗?”没想到他竟然还会留意姑娘家的闲话,这……转性了?
“这你别管,反正不是抢来的。”
那么点碎沙金根本不值一钱,他拿去抵债的是用了多年的金算盘,如果当时把算盘给鬼佬婆,虫蛊早就解了,但解了蛊,就没理由还把绯红拴在身边,虽然可以来强的,那毕竟是下下策,不到非常时刻尽量不用。
“你……”
“跟我来。”罗刹拧起淘桶,拽着她就走。
绯红见他衣服上尽是泥水被晒干后留下的灰渍,头发里也全是沙土,心中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到了村西井泉旁,罗刹脱去外衣,精赤着上身,把她拉到身前。
“你要干什么?”绯红偏头看向别处,虽然他脱惯了,但她还没看惯呢!
罗刹把腰带递到她手上,“帮我擦身,背后有些麻痒,替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说着转过身。
绯红一看愣住了,背上有一大块红斑,严重脱皮,有些部位还长了水泡。
“是晒伤,你下水以后又光着身子去淘沙?”这被晒得可不轻,再加上泥水污浊,一旦破了皮,很容易被感染,“你先去阴凉处等我,我拿药来。”
跑了两步,转头见他还站在原地不动,跺了下脚,又跑回去把他拉到树荫下站定,不一会儿取来换洗的衣裳和糖渍地龙油,打了桶水,先帮他把满头满身的泥沙冲干净,再用竹针将水泡挨个挑破。
“疼了要告诉我。”她挑的极为小心,生怕戳到里面的肉,每刺破一个水泡,她的心都跟着一抖。
“我没喊过疼。”
“那从现在开始可以喊啦。”不知道该说他是有骨气还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绯红把地龙油轻轻抹在伤处,触碰到破皮的部位,感到他微微一颤,心里莫名抽紧:“明天别去了,再晒下去整片背都要烂掉,再说这金沙靠一个人两个人这么淘下去,哪年才能凑齐六百两?我们再想想别的法子。”
别的法子,罗刹早就找到了,但现在不想用,还没到时候。
他擦干身上的水,捞过挂在篱笆上的外衣披上,伸手就去解裤带。
绯红见状连忙背过身,“你脱裤子不能先知会一声?难不难看!”而且这青天白日的,就不能回屋里慢慢换?好在村西来的人少,不然被看光了多丢脸,还是男人根本不在乎,谁看都可以?
讨厌!这家伙太随便了,难怪会欠下桃花债,想起这个更令人不愉快。
“喂,女人。”
“我有名——绯、红,劳驾您了,都是两个字,费不了你几滴口水。”
不好好叫名字,女人来女人去的,像在唤阿黄。
“……绯红。”
他轻轻吐字,和着气声,低低的带点嘶哑和鼻音,像在呢喃,绯红心跳有些快,暗自气恼他怎么能叫的这么亲昵,很少有人这么叫,就连王公子也一直都有礼的称呼“绯红姑娘”。
一双手臂从后面搂住不盈一握的细腰,手掌按在腰两侧,沉重的鼻息吹拂在头顶,绯红浑身倏然绷紧,只觉得背与他的胸膛紧紧贴在一起,有力的心跳和灼人的热度穿透薄凉衫,传递到她身上。
又来了,才老实没几天,他还想故技重演?
“你……”
“我想接嘴。”
哈?
绯红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跟你接嘴!”罗刹不厌其烦的又重复了一遍。
绯红拉下脸,使劲扳开他的鬼爪子,转身叉腰,凶巴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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