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大翻身》第211章


萧昼很无奈,每天的日子都过得水深火热。这日子一过就是二十年,老天见怜,他碰上了个喜欢的姑娘。
那姑娘长得俊啊,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长像十分标致。可这姑娘有点小毛病,就是没心没肺,待人冷淡,还非常毒舌,他老娘不过是见过她两次,就被她气晕了五次;他家老爹不过见过她半面,就被她打得差点成了太监……
虽然老爹、老娘都不同意他跟那姑娘在一起,说她嘴巴太厉害,打人太狠;但是他觉得,娶老婆是自己的事,他觉得满意就好了。
好容易做好了家里人的工作,以为自己跟那姑娘可以圆满了,哪知道,半路杀出个大舅哥,那大舅哥厉害啊!
大舅哥什么都好,脸俊,身材好,武功好,会赚钱,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他恋妹,十分的恋妹。
当他听说萧昼想娶他妹妹的时候,当时就把酒楼拆了半个,其实,他不是要拆酒楼,他想拆的是萧昼全身的骨头,幸好萧昼跑得快……
萧昼一直认为,自己跟那姑娘的感情深得是非你不娶,非君不嫁,哪知道……他不过是去帮老爹收拾了个烂尾,再去找她的时候,人家姑娘不跟她了,这算是比较委婉的说法,确切的说,萧昼被人家姑娘抛弃了。
抛弃他的理由是:穿衣服品味太差。
萧昼看着自己一身看起来就风度翩翩的真丝白袍,这品味叫差?他可是按着时下最流行的风流公子哥的服饰穿着的。
萧昼想了很久,他想起那姑娘说过,她最喜欢的花是桃花,最喜爱的颜色是桃粉色……想了这么久,萧昼明白了,估计那姑娘是嫌弃他没有穿合她口味的桃粉色衣裳……
从那天开始,萧昼就只穿桃粉色的衣服,裤子,甚至连绑头发的发带都要是桃粉色……从此,江湖上多了一名人,从头到脚一身粉红,甚至连手上拿的折扇,上面也画满了粉色的桃花。江湖人称——红粉郎君。
这天,这位红粉狼居然出现在潇潇雨夜的外面。
萧昼在街口踱来踱去,不时的伸长脖子往潇潇雨夜的门口望望,明明很想进去,就又不敢进去。
萧昼又苦恼了。
他家老爹最近抽风了,自从他有一次参加了一个商贾名流的集会之后,就开始不正常了。
老爹不再出去沾花惹草,天天在书房里头躲着唉声叹气,茶饭不思,不时的拿出一张陈旧得发黄的纸看了又看。
他的这种不正常直接导致他老娘怀疑他老爹的那方面出了问题,天天琢磨着把他老爹拉上床去试试,那方面还有那功能没有。
老爹在抽风半年之后,终于一脸严肃的把萧昼拉进了书房。老爹欲言又止,欲言又止,这么一直重复了五次以上,终于磕磕碰碰的说明了他要表达的意思。
原来,他老爹在那一次集会上面看到一个人——萧昼的老姨。他老爹那时候才知道,他老姨把他爹休了离家之后,又嫁人了,而且嫁了个比他长得好、比他年纪小、比他有钱比他有型,反正无论哪一方面都比他好的男人,而且那人还不嫌弃他老姨挺着个肚子带着个拖油瓶……
他老爹受打击了,一颗心受到了创伤。
这是男人都有点的通病,不要自己的女人,如果她以后过得没自己好,他心里舒爽,叫你当年不要我;如果那女人过得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好,她另找的人处处比自己好,他就会心里不平衡……
更可气的是,他老爹发现,二十年过去,他自己已经成了老头子,而他老姨,跟二十年没什么差别,还是那么美丽动人……这简直没天理啊!老爹的心受的创伤更大了。
经过一番打击,他老爹在时隔二十年后想起了他老姨当时带走的孩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他老爹决定要把孩子找回来,让他们认祖归宗,这么光荣的任务,他老爹派萧昼去办。
毕竟时隔二十年,要找人还是有点难度,经过多番追查终于找到了线索。
第一次,萧昼跟着自己的师叔一起去日月宫,萧昼听说他的哥哥在日月宫当右*。
日月宫的两位宫主萧昼还是熟悉的,算是朋友吧。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最后,无疾而终,反而,事情的真相让师叔非常生气。
第二次,武林大会的时候,还是去日月宫,结果连哥哥的影子都没看到,更别说那位传说中的姐姐萧夜。还是无疾而终。
这是第三次,萧昼已经查得清清楚楚,她老姨当年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也就是她的姐姐萧夜就在这家名为潇潇雨夜的酒楼里。她是这里的老板,她嫁人了,她还有一个儿子,她的老公他也认识——就是他那位仙人般出尘的师叔。
萧昼看到手下递给他的那张详细情况报告时,他呆了,哎呀,乱了伦常了,他姐姐居然嫁给了他老爹的师弟他的师叔。
萧昼在街口徘徊了几个时辰了,还没有鼓足勇气进去。
碰上萧夜该说什么呢?说咱爹想让你回去认祖归宗,顺便让你把你哥哥也带回去。要是不小心碰上了师叔就遭了,听说这个师叔变了很多,跟萧夜形影不离,而且醋意大得很,随时都有可能打翻醋坛子,哪个男人要是敢打萧夜的主意,一定被师叔打成猪头,就是多看萧夜两眼都不行,冷飕飕的目光唰唰的就朝你过来了。
萧昼低头打量了下自己,他这么有型、这么英俊的男人,要是跑过去跟萧夜搭话,还不被师叔揍成大猪头啊……
萧昼望着潇潇雨夜的门口,犹豫不绝,进去吧,怕揍;打道回家吧,老爹在那里要死要活的。
那厢萧昼在有左右为难,这厢,潇潇雨夜的二楼。
萧夜和风飞雪还有非常崇拜萧夜的小圆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浏览街景,桌上是几碟小莱和一壶热茶,她们对坐谈笑,不时指指街上某处低语。就像现在,小圆正指着酒楼斜对面的当铺开心的笑着。
“瞧,又来了,每一回瞧见那老板,他好像都是被他老婆打出来的,他老婆可凶着哩!每次都……啊!瞧,她又拿根儿追打他了,好凶哪!她……”
“唉,你们看那边……”萧夜打岔道,手指遥指着窗口的街口处:“那个一团粉红色那个!”
“哪个?”风飞雪随着萧夜的手指的方向看去:“他啊,都在那徘徊好久了。”
“就是穿粉红色衣服那个!”萧夜笑道:“那个是女人吧?好高大啊!”
“是男人吧?”风飞雪眯着眼睛看去:“身材那么魁梧!应该是男人!”
“穿粉红色,肯定是女人啦,飞雪姐!”小圆也凑了过来:“哪有男人穿粉红色的啊,还是那种耀眼的桃粉色。”
“咦?飞雪,你不是喜欢粉红色吗?”萧夜笑:“对于这个有什么看法?”
“这身衣衫真是粉得非常的好看!”风飞雪耸肩:“但是,穿的人不对,就像个小丑硬是要穿上旦角的裙袍一样!怪异!”
“我现在可以十分肯定,那人肯定是个男人!”萧夜一脸怪异的表情。
“为什么?”小圆好奇的问。
“因为他……”萧夜做了十分猥 琐的动作,忍俊不住笑道:“他没胸!”
“我看看!”小圆仔细看:“真的耶!这男人好怪,干嘛穿一身粉红色啊!”
风飞雪看和街上,冷淡的说道:“可怜的人,丝毫没察觉到自己早已经成了整个街上的人关注的对象。”
“他可能是早就习惯了这种目光吧?习惯,真是非常可怕的东西!”萧夜看着那个还在持续往潇潇雨夜偷望的男人:“我突然想起一个名人!”
小圆瞪着眼睛看着萧夜,等着她说出下半句。
“嗯?”风飞雪抬了抬眼皮。
“红粉郎君!”
“恶!”风飞雪做了一个十分受不了的表情:“太恶心、太难听了,这谁取的?”
萧夜哈哈大笑:“你决得跟他这身打扮比起来,名字恶心点还是打扮恶心点?”
“哎呀,快看快看!”小圆突然拍着桌子大叫:“那个人朝这边走过了啦!”
“总算来了!”风飞雪淡淡的说了句:“他都偷看这边半天了!”
“过来了过来了,还真是个大男人!”萧夜朝着小圆说道:“小圆,这人这身打扮太独特了,他如果要进来潇潇雨夜的话,我不收他的入门费了!你去告诉门口的红衣。”
“为什么呀?不是没有例外,是男人就要收钱吗?”小圆不解的问:“以前大老板来还收了他的钱呢!”
大老板就是萧夜的夫君殷离尘。
“那不能比!……”
“为什么不能比?难倒我还不如他?”萧夜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冷冷的男声就打断了她的话,而且是参杂着酸意。
萧夜回头看了眼立在她身后的殷离尘,又转过头指着外面大街上那个正以龟速朝潇潇雨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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