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32章


然的!我把秀真叫到我的屋里;多少日子她没到过我屋里了!小的时候,一天到晚找丁叔,小丫头!我盘问她,用着好话:她说了,她和小赵!”
“和小赵怎着?”老李的大眼似乎永远不会瞪圆,居然瞪圆了。
“一块出去过,不止一次了,不止。”
“没别的事?”
“还没有;也快!秀真还斗得过他?”
“嘿!”
“哎!妇女,”丁二爷摇着头,“妇女太容易,也太难。容易,容易得象个熟瓜,一摸就破;难,比上天还难!我就常想,左不没事吧,没事我就常想,我的小鸟们也帮着我想,非到有朝一日,有朝一日男女完全随便,男女的事儿不能消停了。一个守一个,非捣乱不可。我就常这么想。”
老李很佩服丁二爷,可是顾不及去讨论这个。“怎办呢?”
“怎办?丁二有主意,不然,丁二还想不起喝酒。咱们现在男女还不能敞开儿随便:儿女一随便,父母就受不了。咱们得帮帮张大哥。我准知道,秀真要是跟小赵跑了,张大哥必得疯了,必得!我有主意,揍小赵!他要是个好小子,那就另一回事了,秀真跟他就跟他。女的要看上个男的,劝不来,劝不来,我经验过!不过,秀真还太小,她对我说,她觉得小赵好玩。好玩?小赵?我揍他!二十年前我自己那一回事,是我的错,不敢揍!我吃了张大哥快二十年了,得报答报答他,很得!我揍小赵!”
“揍完了呢?”老李问。
“揍就把他揍死呀!他带着口气还行,你越揍他,秀真越爱他,妇女吗!一揍把他揍回老家去,秀真姑娘过个十天半月也就忘了他,顶好的法儿,顶好!劝,劝不来!”
“你自己呢?”老李很关切的问。
“他死,我还想活着?活着有什么味!没味,很没味!这二十年已经是多活,没意思。喝一盅,李先生,这是我最后的一盅,和知己的朋友一块儿喝,请!”
老李陪了他一盅。
“好了,李先生,我该走了。”丁二爷可是没动,手按着酒盅想了会儿:“啊,我那几个小黄鸟。等我——的时候,李先生,把它们给英养着玩吧。没别的事了。”
老李想和他用力的握握手,可是楞在那里,没动。
丁二爷晃出两步去,又退回来:“李先生,李先生,”脸更红了,“李先生,借给我俩钱,万一得买把家伙呢。”

老李不想去看张大哥了;丁二爷的言语象胶粘在他的脑中,他不知道是钦佩丁二爷好,还是可怜他好。可是他始终没想起去拦阻丁二爷,好象有人能去惩治小赵是世上最好的一件事。他觉得有点惭愧,为什么自己不去和小赵干?唯一的回答似乎是——有家小的吃累,不能舍命,不是不敢。但是,就凭那样一位夫人,也值得牺牲了自己,一生作个没起色,没豪气的平常人?自己远不如丁二爷,自己才是带着口气的活废物。什么也不敢得罪,连小赵都不敢得罪,只为那个破家,三天没和太太说话!他越看不起自己,越觉得不认识自己,“到底会干些什么?”他问自己。什么也不会。学问,和生活似乎没多大关系。在衙门里作事用不着学问。思想,没有行动,思想只足以使人迷惘。最足以自慰的是自己的心好,可是心好有什么标准?有什么用处?好心要是使自己懦弱,随俗,敷衍,还不如坏心。他低着头在暮色中慢慢的走,街上的一切声音动作只是嘈杂紊乱,没有半点意义。一直走到北城根,看见了黑糊糊的城墙,才知道他是活着,而且是走到了“此路不通”的所在。他立住,抬头看着城墙上的星们。四外没有什么人声了,连灯光也不多。垂柳似乎要睡,星非常的明。他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没有人,没有无聊的争执,连无聊的诗歌也没有的世界;只有绿柳伴着明星,轻风吹着水萍,静到连莲花都懒得放香味的时候,才从远处来一两声鸡鸣,或一两点由星光降下的雨点,叫世界都入了朦胧的状态。呆立了许久,他似乎才醒过来。叹了口气,坐在地上。
地上还有些未散尽的热气,坐着不甚舒服,可是他懒得动。南边的天上一团红雾,亮而阴惨。远处,似乎是由那团红雾里,来的一些声音,沙沙的分辨不清是什么,只是沙沙的,象宇宙磨着点儿什么东西,使人烦恼而又有些希冀,一些在生死之间的响声。他低下头不再看。想起幼年在乡间的光景。麦秋后的夏晚,他抱着本书在屋中念,小灯四围多少小虫,绿的,黄的,土色的,还有一两个带花斑的蛾子,向灯罩进攻。别人都在门外树下乘凉。“学生”,人们不提他的名字,对他表示着敬意。十四五岁进城去读书,自觉的是“学生”了,家族,甚至全国全世界的光荣,都在他的书本上;多识一个字便离家庭的人们更远一些,可是和世界接近一点。读了些剑侠小说也没把他的“学生”的希冀忘掉了,虽然在必不得已的时候也摹仿着剑侠和同学打一架,甚至于被校长给记过一次,“学生”的耻辱。
到北平去!头一次见着北平就远远看见那么一团红雾,好象这个大城是在云间,自己是往天上飞。大学生,还是学生,可是在云里,是将来社会国家的天使,从云中飞降下来,把人们都提起,离开那污浊的尘土。结了婚:本想反抗父母,不回家结婚,可又不肯,大学生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改革一切:一个乡下女子到自己手里至少也会变成仙女,一同到云中去。毕了业,戴上方帽子照了像,嘴角上有点笑意,只是眼睛有点发呆。找事作了,什么也可以作,凭着良心作,总会有益于人的。只是不能回乡间去种地,高粱与玉米至多不过几尺高,而自己是要登云路的。有机会去革命,但是近于破坏;流血也显着太不人情,虽然极看不起社会上的一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于是入了地狱,至今也没得出来,鬼是越来越多,自己的脸皮也烧得乌黑。非打破地狱不可!可是想打破地狱的大有人在。管自己吧,和张大哥学。张大哥是地狱中最安分的笑脸鬼。接来家眷,神差鬼使的把她接来,有了女鬼,地狱更透着黑暗,三天谁也不理谁!就着鬼世界的一切去浪漫吧,胆子不知为什那么样小,或者是傲慢不屑?谁知道!又看见了那团红雾,北平没在天上,原来:是地狱的阴火,沙沙的,烧着活鬼,有皮有肉的活鬼,有的还很胖,方墩,举个例说。
不敢再想!没有将来,想它作甚?将来至好不过象张大哥——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地狱的生活本是惩罚。小赵应当得意;丁二爷是多事,以鬼杀鬼,钢刀怎会见血?!自己抓不到任何东西,眼前是那团红雾,背后是城墙;幸而天上有星——最没用的大萤火虫们!好象听见父亲叱牛的声音。父亲抓住了一块地,把一生的汗都滴在那里。可是父亲那块地也保不住,假如世界是地狱的话。收庄稼的时候,地狱的火会烧得更痛快;忽,一阵风,十里百里一会儿燎尽!连根麦秆也剩不下!
极慢的立起来,四围没有一个人,低着头走。向东沿着河沿走,地上很湿软,垂柳象摇篮似的轻摆,似乎要把全城摇入梦境。柳树后出来一个黑影,极轻快的贴住他的肩,一股贱而难过的香味。“家去坐坐,不远;茶钱随意。”一个女的声音,可是干哑,难听,象是伤风刚好的样子。老李本能的躲了躲,她紧往前跟。他摸了摸袋中,只剩了几角钱的票子,抓了出来,塞在她的手中。“不家去呀?”她说着把手放下去。他的胸中堵上块石子,深一脚浅一脚的快走。又找到大街,他放慢了脚步。“地狱里的规矩人!”他叫着自己。回去,她一定还没走呢,把手表也给她?没敢回去。一个手表救不了任何人。借着路灯看了看,已经十二点半。

他两天没到衙门去,一来是为在家中等着那个浪漫的马先生,二来是打不起精神去作事。连丁二爷都能成个英雄,而老李是完全被“科员”给拿住,好象在笼里住惯的小鸟,打开笼门也不敢往出飞;硬不去两天试试,散了就散了,没关系!在他心的深处,他似乎很怕变成张大哥第二——“科员”了一辈子,自己受了冤屈都一点也不敢豪横,正象住惯了笼子的鸟,遇到危险便闭目受死,连叫一声也不敢;平日的歌叫只为讨人们的欢心。他怕这个。他知道他已经被北平给捆起来,应当设法把翅膀抽出来,到空中飞一会儿。绝对的否认北平是文化的中心,虽然北平确是有许多可爱的地方。设若一种文化能使人沉醉,还不如使人觉到危险。老李不喜欢喝咖啡,一小杯咖啡便叫他一夜不能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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