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升龙》第134章


哦,他们看见我了!举起枪射杀他们,杀光他们,否则你就会被打成肉酱,杂种!
是的,他们停了下来,黑色水滴停了下来,枪要被举起来,人狼什么都能看见,红色的眼睛,杂种们……
我缓缓地打开保险。
摩托的前部忽然传出通讯声,人狼用通讯器说了几句,再次行驶起来。
等他们全都走远了,我才长喘了一口气,手上稍稍松开,就听灰皮痛苦地呻吟起来。
“一定要这样做吗?”叶茵怜悯地看着他,“我不明白,但我觉得……”
“我不能说自己是被逼无奈。”我试着解释,“但这就是荒城的生活方式,不管喜不喜欢。也许这人不太乐意,但我没有违反规则,这一点他也明白,这就是我们的……妈的!”
趁我说话的当儿,那家伙一下子窜了起来,我的手上只抓住他一块油皮。哦,他真够带种,我没想到有人能忍痛扯下自己的头皮,狗屎!
“救命!”他冲到大路上,对远处的人狼大声喊叫,“救救我!”这很不明智,人狼不会救你的,可怜虫,而且在那之前我会卡断你的喉咙。
我这么干了,在两头人狼折返回来之前。随后我把他的尸体抡了两圈,狠狠砸向一头人狼。他的摩托被撞得偏离了航道,朝地面俯冲下来。虽然最后他人狼控制住了方向,但我已经趁机跳上了他的后座,随后把一截带有铁钉的木板敲进了他的后脑。
红眼睛黯淡下来。
但这只是其中一头。趁着这当儿,另一头狠狠地撞击了这辆摩托,把我从上面撞了下来。人狼缓缓下降,举起了机关枪,他的双眼射出红色的射线,对准我的心脏。
“砰!”
人狼的额头忽然多出了一个小小的眼睛,从中间喷出些白色的浆汁,他把枪放平,缓缓栽倒下来。
我很庆幸刚才把手枪交给了女人。她还有些发呆,我咧开嘴说:“看,这就是荒城的生活方式了。” 
第五节 '本章字数:5780 最新更新时间:2007…09…11 11:02:39。0'
我们把两辆摩托全都推进即将倒塌的危楼里,连同尸体,这些东西马上会有用的。叶茵拿不动旋转机枪,只好凑活着使用人狼腰上挂着的手枪。这样就有了双倍的机枪子弹和两支大口径军用手枪。
即使这样,我们还是不得不躲在土里,等待天黑。我把人狼身上搜出来的对讲机音量调节到最小,凑在耳朵旁边听。对讲机里传来了不间断的枪声,咒骂声,哭喊声,钢梁燃烧熔化和房屋倒塌的声音。人狼们一会儿用东瀛语,一会儿用汉语来操变异人的母亲。
一直到月亮升起来,我才想起,今天是涨潮之夜。
每到月圆之夜,变异水族生物就会顺着潮水涌进江河,然后爬上岸来。为了对付他们,兄弟会在营地周围搭建了围墙和碉堡,但现在,这些东西恐怕都被毁了。
变异生物,还有丧尸,他们最喜欢鲜血和烤肉的味道。
等了一会儿,对讲机里传出另一种恐怖的嘶吼,变异生物登陆了。
啊哈。
大路上跑过来四个人,一台武装吉普车在后面追赶。远远的,我看见最前面那个就是长耳朵,他的脸颊像青蛙一样一鼓一鼓,气都喘不上来,然后他的脑袋就整个儿炸了开来,原来是被吉普车上操纵机枪的人狼打了个正着。子弹弹头很钝,会在人体内翻跟头,进去时候是一个小孔,出来就变成碗大的伤口。谁的脑壳挨上了冲锋枪的一梭子子弹,那也非得稀烂不可。长耳朵靠着惯性又往前跑了几步,人狼在他的腰上又来了一下子,使他胸部以下胯部以上的部分全都变成烂泥,整个人分成两截摔倒下来。
他不算什么好东西,但我仍旧有些生气,我在废墟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当时他戴着度数很深的眼睛,蛮有文化的模样,手里却提着一柄裁纸刀,正在割我的衣服。我的衣服被腐烂的伤口粘在一起,他们既然准备烤我的肉吃,就不得不把衣服弄下来。我原本昏迷的,就是因为把伤口和衣服撕裂的痛楚,才苏醒过来。
老爹说不能吃我的肉,他很失望。但长耳朵是个乐观的人,断定我三天之内就会死掉,到时候吃也是一样,后来我没有死掉,他也并不特别懊恼,我送了他新鲜肉,他还回赠了一柄小刀,就是用来割我衣服和皮肉的那一把。
长耳朵终究没有吃到我的肉,现在他的嘴巴和食道和胃和大肠和小肠都被炸得粉碎,再也吃不了东西了。我忽然觉得胸口憋闷得很,猛地从土堆里站起来,用旋转机枪向武装吉普扫射过去。
吉普车装载了防弹装甲,子弹打上去,只留下一个个白色的坑。但强大的冲击力却使车子开始朝另一边偏转,终于倾斜过来,翻倒在地,露出了底盘。子弹穿过底盘,爆出一片刺激的火星,形成一朵蓝色的花,随后整个儿爆炸开来,就像抽水机的头一样。
子弹全都射玩了,枪管仍旧不知疲倦地转动。一直到叶茵提醒,我才发觉自己双手的虎口全部震裂,开始流出黑色的血水。
那三个还没有死的人在黑暗里躲了很久,直到火光把我的面容照了个清楚,他们才敢探出头来,全是黑不溜秋的面孔,没有一个人身上的伤口少于五处的,像是三只破面口袋。
最显眼的那个就是大角,因为他人高马大,浑似一头公牛。但是现在,他额头右侧的一支角已经被折断,露出白生生的骨髓,除此之外,胸口还有一大片被火烧灼的痕迹。他全身都是灼伤口子,手上也包着一块布条,好像被烫伤了。
第二个是一名精瘦的少年,他叫抽水机,是年前加入兄弟会的新伙伴。除了牙齿比常人稍微尖利些之外,他在外表上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变异。这个少年话很少,是个闷葫芦,即使叫大角来说,他也算是个危险人物。因为基因变异的缘故,他及其嗜好新鲜的血液。一般来说,我们不会吃变异人的肉,这是一切规则的底线。但是他不,他什么都吃,虽然没有人发现证据,可大家都这么说,而且他也并不否认。如果不是他在杀戮方面很有天赋的话,大伙儿就要赶他走了。
第三个人,便是昨晚和我交谈的人类代表,也就是那女人的父亲。虽然刚刚从地狱里冲出来,但他好像随时可以回去再战一天一夜似的。
他是唯一逃出来的人类。大角跟我说,其他人都吃了变异生物的肉,纷纷变成了丧尸和变异人,唯独他,老爹给了他新鲜罐头,因为他说他认得那面红色的旗帜。
“他有一手,能左右开弓打枪。”大角小声解释为什么带出这个人类,“更何况下面几天,我们可能会很艰难,如果没有食物,也可以……”
※ ※ ※
兄弟会已经被毁,出路只有逃亡,我们把长耳朵腰上的皮带抽出来,上面挂着手枪和一个铁罐,里面那面红旗还很完整。大角告诉我,老爹说:这面红旗多半就是人狼袭击我们的原因,所以他要长耳朵带着旗帜和认识旗帜的人类出逃。姓叶的那个人类说,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现在没有时间讲。
于是我带大家往两名人狼躺着的地方去。抽水机这下可高兴坏了,他粗鲁地掼下人狼的头盔,一口咬在脖子上,那个人死了还没多久,血很新鲜。抽水机的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比牛睾丸还大的喉结上下滚动,一眨眼的功夫,就把那可怜的家伙给吸干了。
与此同时,抽水机身上的伤口开始急促愈合,新的肉芽像虫子一样蠕动着交织在一起,他像个怀孕的妇人一样,肚子鼓鼓的。
然后他开始吸下一个。
在这期间,我们收拾了人狼遗留下来的东西。他们的摩托车里有全套急救设备,包括纱布和棉球,止血剂,激素,高能营养剂等等,这些东西我们都舍不得用,全包了起来。
打包完毕,抽水机心满意足地走过来说,他从未享受过这样的美味。早知是如此可口,他必定夜夜都去偷袭那些落单的人狼。变异人也分两派,有一些体内人类的成分多一点,有一些体内变异的成分多一点。抽水机显然是后者,而形势逼得我们也成为了后者。
血吸干之后,尸体就稍稍好处理一些。大角负责主刀,把两名剥光的人狼像猪仔一样砍成十来块。我用废材搭了一座无烟炉,熏烤这些东西。过程当中,特意添加了特别的草料,主要是为了破坏肉的香味,这样就不会引来丧尸。这些东西就是未来几天的口粮,这段时间不得不避避风头。
老叶(我没心情打听他的名字,他也没心情说)和他女儿都有些害怕,不肯背这些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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