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升龙》第141章


抽水机不见了。
我看不见他在哪里,但却感觉到他对于杀戮和血的欲望。这股欲望到哪里,哪里就有人倒下去。他似乎能够隐形,只有风吹草动和凄惨的呼号才能暴露他的踪迹。
我捏碎一名警察的喉结,冷冷打了个寒颤。
风雨中,站立着的人稀稀拉拉,像是孤魂野鬼。一名心灵控制者发现了雷雄,他闭上眼睛,将双手抵住太阳穴。
还没等他再次睁开眼睛,他肩膀后面便显出一张苍白的脸。抽水机张开血盆大口,将獠牙狠狠刺进了这人的脖子。他的手透过这人的胸骨,从前面钻出来,手中捏着一枚别别跳动的心脏。
我则摸上一辆警车,自顶上朝另一名心灵控制者扑去。没有等他回头,一下子把他的脖子扭了一百八十度,那张机械般严正的脸对准了我。
黑墨镜斜斜挂了下来,他的眼睛像刚刚熄灭的炭火,还蕴藏着阴险的能量。
不知为什么,我伸出手指想将这双危险的眼睛抠出来,但雷雄悄悄摸上来,一脚将我踹倒在地,他狞笑着抽出手枪对准了我。
难道他要下手了么?我就地一个滚翻,同时抽出手枪胡乱射击,但枪很快便被踢飞,而踢飞手枪的居然是抽水机,他雪白的獠牙上还残留着血滴,腐臭的尸气扎进我每一个毛孔!
这不可能!
我绝望地闭上眼睛,等待最后一击。
※ ※ ※
疼痛袭来,但不是被子弹击穿的疼痛,而是一种古怪的酸痛,脑子里像是被揭去了一张纸,或者说……
一个封印。
那些涌进来的画面,完全无法理解。据说,人临死之前,脑中会把自己一生的画面全都闪回一遍。很久以前,我纳闷在这些人濒死的几秒钟或者几个小时之内,怎么可能回忆完漫长的人生,但现在明白了。
人生就像是一座天空中的玻璃之城,每一段画面都镶嵌在玻璃上,精美无比。当死亡的巨手将这座城池碾碎时,那些玻璃碎片便纷纷洒落,躺在地面上的亡灵被碎片击中,显出酸甜苦辣种种悲喜。
但不知道画面里那个不断战斗的男人是谁,但当那些记忆穿透我的身体,灵魂深处却也为之哭泣或欢喜。
碎片越落越稀疏,逐渐化为冰冷的雨滴,我几乎是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世界,重新回到大雨的夜里。
被我杀死的心灵控制者软绵绵地躺在雷雄怀里,胸口张开了一张血盆大口,内脏一塌糊涂。雷雄把枪从他背后抽出来,甩干净枪管上的血浆,解释道:“刚才他控制了你的思维,令你产生了幻觉。”
“我原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做梦了。”
障碍处理干净,我们决定逃走。白晓薇冷静地翻出了家中所有的现金和首饰,加上毛毯和服装,她将孩子裹得厚厚的,冲进了雨里。这个女人的生活在两个钟头之内被我毁掉,但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这更加叫人不安。
抽水机一边享受人血大餐,一边将枪械弹药往一辆面包车上装,他是唯一一个心满意足的人。
面包车周身配备有防弹装甲,我们还是不放心,将警察们的防弹背心都剥了下来,除自己穿戴之外,其余全都贴在车厢内侧,增加防护力。雷雄找来一些空的纯净水桶,把其余车上的汽油吸出来,灌入其中。
小玲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真奇怪,我的记忆当中有一个小女孩,长得和她很像,但那个小女孩总是笑眯眯的,而我还没有看过她笑的模样。
“走吧。”雷雄挥手说。
我大声问:“去哪儿。”
“叛党营地。”
这是我头一次听到叛党这个名词,很快便意识到那就是广播中所说的恐怖分子们。恐怖分子配变异人,倒也相宜。我还想问,抽水机紧张起来,抄起了身边的冲锋枪:“有车来了。”
来的只是一辆车,一辆黑色公务用车。抽水机试着射出一梭子子弹,全被弹了开来,是防弹玻璃!
“试试这个……”他小声嘀咕着,端起了警用火箭炮。
红光一闪,耀眼的白色尾焰标示出导弹的轨迹,向公务车扑去。在击中车子的一霎那,从车子侧身滚下来一个人。爆炸刚刚开始,这人已经站起来朝我们走过来。
他是一把钢钳。
这人和前面三名心灵控制者一模一样,穿着黑色三件套,戴着墨镜和通讯器。他像是整块钢铁砸成的人偶,衣衫笔挺,全无呼吸产生的褶皱。爆炸就在他身后发生,冲击波卷着火焰将他笼罩,但是当他不慌不忙走出来的时候,连头发都没有抖动。
抽水机急忙发动引擎,汽车开始颤抖,那特工加快了步幅。当汽车终于缓缓开动时,他小步跑了起来。
“开枪,快开枪!”
子弹劈头盖脑朝他砸去,却总是恰好被躲开,他甚至没有改变一毫米线路。我想是这个杂种强大的心灵控制能力,使得我们在射击时不由自主地偏开枪口。
妈的!
道路都被警车和尸体挡住,抽水机横冲直撞,车厢内翻天覆地。两名女性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我换了个弹匣,朝地上狠狠吐了口唾沫,再次探出头去。
特工已经离得很近,他摘掉了墨镜。
他的眼眶里好像没有东西,这人的眼珠居然是无色透明的!
一股热流涌来,我连忙缩回头来,假若他可以隔着钢板和防弹衣控制人,那我也实在无法可想,闭上眼睛,只觉有一条怪蛇在脑中游动,吞噬意识。
也许是经过一次心灵控制,或者本身是变异人的缘故,这次的感觉要好对付得多。我集中全副意念,想像脑中凝结成一支钢针,朝怪蛇狠狠扎去。在那怪蛇挣扎扭动的过程当中,似乎看到特工已经攀上了面包车的后车门。
我一脚踹开后车门,特工扒在门后,奋力朝上爬去。我把枪送到门后胡乱开了几枪,自己借着车侧一蹬,跃上车顶。
这时,他刚刚露出半个脑袋,我干脆一脚狠狠蹬去。谁料他敏捷无比,一把抓住脚踝,借力窜了上来。而我的脚踝则像被炭火掠过,扭动一下都疼痛无比。
特工的视线扫过我的身体,立刻使人产生被肢解之感,连胸口的腐肉,都跃跃欲试,似要破体而出。我咬碎钢牙,大吼一声,朝他的下阴踢去。他随意地伸脚来挡,好似一根铁条。
正在无法可想之时,背后传来一声暴喝:“杂种!”
雷雄已然撞了过来。特工正要躲避,我抽出靴子里的匕首,朝他的皮鞋狠狠扎了下去!这个强人条件反射地回踢过来,一脚便踢松了我半边牙齿。但他却被雷雄撞了个正着。
大雨滂沱,汽车顶上滑溜无比,无处着力。这一撞,两个人便一起朝前跌去,倘若没有阻力,一定会跌到车前,搅进滚滚车轮里。
而雷雄,决不允许特工找到半点阻力!
他要和他,玉石俱焚!
在他们共同往车前跌落的一瞬间,我终于抓住雷雄的靴子。他的分量撕扯着我肩膀上的伤口,到处都在喷血。他倒挂在车前窗上,特工则跌下了车。
车明显地震了震。
一直过去很久,我才敢回头看。衣衫依旧那么整洁的特工在很远的地方望着,挥手向我们告别。
我长长叹了口气,随后便被浑身的伤口疼地大叫起来。 
第九节 '本章字数:4896 最新更新时间:2007…09…15 12:10:50。0'
雨还在下,但车厢里是温暖的。
有个杂种说过,世界上最惬意的事,就是坐在窗台前看路人被大雨淋湿的模样。我虽没有这般无聊,却也感到,伤口上了药之后,躺在厚厚的毛毯上,远比在车顶上和敌人搏杀来得舒服。过去的两年里,我似乎从未这么舒服过。
雷雄一面指挥方向,一面介绍说,知道一个地下组织的基地。所谓地下组织,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只是一些对政府心怀不满的人。他的日常工作,除了对付荒城内的丧尸和变异人之外,就是控制这些人。
至于何谓心怀不满,他也不是很说得清楚,只是大体上分有ABC三等。A等有: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印刷汉语图书、报刊等各类出版物的。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设汉语地下电台、电视台的。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聚集三十人以上,进行以汉语为主的演讲、演唱、体育活动。
十二周岁以上,连续三年没有报名参加东瀛语四六级考试者(通过者除外);年满十八周岁尚不能以东瀛语完整演唱国歌者。
散发任何汉语传单累计达十张以上者;撰写超过一千字之汉语文章,并交付十人以上传阅者。
以网络为工具,每周平均浏览汉语网页达十二小时者、浏览违禁地下网页三次以上者、以中文发帖超过五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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