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怂包》第123章


魏哲有了魏景,这一次,他真正的可以拥抱着这个人。而且……魏小景的家人朋友,也是他的啊!毕竟……他们可是夫夫啊!
这一次,他们都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了。
他们有了依靠的彼此。
秋冬的阳光暖呼呼的,魏景靠在自家的阳台上,昏昏欲睡,时光像个调皮的小孩,踮着脚尖,带着欢快的笑声,从人们的身边溜走。半梦半醒间,他听到了手机铃声,“喂!谁阿!”
“魏景,你在哪儿?说好了今天陪我一起去看朝雨的婚礼呢?”电话那头的声音哽咽,“洪智和孙正豪两个人在W市来不了,现在你也不陪着我吗?我…我……”
“我马上就过来了,你等我十分钟。”
魏景从梦中惊醒,他拿着钱包和车钥匙,开车往郊外的教堂里赶了去。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说来也是奇怪,魏景最开始只想画点漫画挣钱,有一份事业就好了,结果就这么跟着许家明画画,越画越有名气,在外面若是有人碰到了,还会尊称他一声魏老师。
刚刚给他打电话的人叫朱文宇,是他大学时的室友,两个人相处的融洽,再加上同为B市人,这么些年过来了,早就成了好哥们。
朱文宇大学时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叫阮朝雨,厚着脸皮追在人家的身后。
只是缘分这事,说来奇妙。
阮朝雨对朱文宇一点感觉都没有,大学时处处避着他走,大三时和一个学长谈了恋爱,朱文宇当时哭的像个傻逼一样,一边喝酒一边拍着胸脯嚷嚷道:“我TM哪里比不上那男的?论家世论样貌甚至是论体贴……我哪里不行了?她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为什么??”
是啊!他处处都比那男的好,但是阮朝雨就是不喜欢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实。
今天是阮朝雨结婚的日子,魏景和朱文宇都没收到请帖,他陪着朱文宇站在外面,看着穿着白色婚纱的阮朝雨手里拿着捧花,笑容灿烂的被长相普普通通的新郎抱在怀里,身边围绕了一圈人,热热闹闹的,显得他们这边更是寂静。
直到新娘被抱进教堂里面,他们这边连个毛都看不到了。
朱文宇毫无形象的蹲在地上,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根烟抽了起来,他此时已经很高了,一米八的身高,蜂腰宽肩大长腿,脸上稚嫩的婴儿肥也没了,为他清秀的五官增添了几分锋利。
随便一站,就能收到好几个女孩儿的青睐,大胆点的,甚至会直接过来要联系方式。
可是哪有什么用呢?朱文宇痛苦的想,他不想要别人的喜欢,就想要阮朝雨的,可是阮朝雨偏偏就看不上他。
魏景不知道怎么说,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叫他看开点。
“我明白,这么些年了,我早就明白了,但是……我的心,却不受我的控制啊!”他说着,眼眶通红,下巴上带着青灰色的胡茬。
魏景闻言不说话了,他陪着朱文宇一起蹲在那儿。
直到婚礼结束,已经有好些人朝这边张望了过来,朱文宇才不情不愿的站起身,最后的深深的看了一眼那刺眼的洁白的婚纱:“我们走吧!”
魏景不出声的跟在他的身后,亲自开车将朱文宇送回了家,还仔细的叮嘱了保姆,好好的看住人,别让他做什么傻事。
保姆轻轻的应了一声‘好’。
魏景开车回家时,在路上接到了魏敏的电话,魏敏当时为了救他出车祸后腿一到严寒和阴雨天气就疼,现在天冷了,就像是大雁冬天会迁移到南方去一样,他搬到了温暖的三亚去过冬。
魏敏兴奋的对他说着周围的见闻,还说自己拍了很多好看照片,等会儿发给他看看…
即使腿部有伤,不能长时间的行走,魏敏也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小梦想,拿着相机,到处的跑来跑去。
回去的路上有点堵车,魏景到家时,一眼就瞅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魏哲。
男人勾起一个温和的笑容,眸子里洒满了星光,“回来了,晚上想吃什么?”
魏景不知道怎么的,傻乎乎的跟着笑,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扑倒了男人的怀里,“想吃糖醋排骨。”
“你呀~怎么总是只记得排骨这一个东西。”
“因为它好吃啊!我可是一个长情的人。”
“……是吗?”
“肯定啊!”
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然后我们在一起了。
从那以后,我的世界里,只有晴天。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花。
这个结局我犹豫了许久,迟迟下不了笔,所以才会拖延到今天。
说来也巧,今天是十月二十八号。
甜甜香来晋江的时间是2015。10。27。一眨眼,竟然已经在晋江写了两年了,感觉时间过的好快好快,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已经悄咪咪的溜走了。
为了庆祝两周年零一天以及完结撒花,本章留言的小天使全都送红包,么么啾!
之后还有一些关于魏敏和何笛,魏景和魏哲小的时候的事的一些番外,容许甜甜香慢慢来,慢慢写。
第九十八章 番外
何笛和魏敏。
初春的天气还带着一丝凉意; 温暖不刺目的阳光照射下来,带给人们丝丝暖意。
魏敏一出机场; 就被旁边的人用宽厚的围巾把整张脸都遮挡起来,只露出一双黑溜溜的双眼,在机场里敞开的大衣扣子也被一颗颗的扣好; 他心里划过一丝暖意; 面上却有些无奈:“这穿的也太多了点吧!感觉大家都在看我,好怪。”
在一众春装打扮靓丽的人群中; 还包裹的严严实实仿若过冬天的魏敏,着实引人注目。
“那就让他们看。”何笛扣好最后一颗扣子,顺道将魏敏冰凉的手握进自己的口袋里; “按我说的,应该再过两个月; 等夏天到了再回来; 现在B市还冷着; 到时候你又要脚疼了。”
他说着话; 面上划过一丝不满。
魏敏最受不了他这老干部似的话; 每次听到; 即想笑; 又心软的一塌糊涂。
“没事的; 现在已经够暖和了; 我又不是脆弱的玻璃娃娃。”魏敏无所谓的摆摆手,“不说这件事了,我们赶紧回家、赶紧回家。”
再不打断他; 恐怕迎接自己的又是长篇大论。
魏敏当初为了救魏景受伤后,为了方便照顾,居住的地方便从母亲留下的房子里转移到了魏景隔壁的别墅,待住了几个月,身体彻底痊愈后,魏敏便和何笛商量着搬回来了。
到了家,空调打开,等温度上去了后,热的不行的魏敏才被准许脱下外套和围巾。
他的脸上有一道伤疤,从额头贯穿到太阳穴,那疤痕经过了好几次的治疗,从狰狞粗大的模样变成了如今浅浅的一道,不仔细看就看不出来。
“晚上想吃什么?”
“随便,你做的我都爱吃。”魏敏仰躺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他自己拍的照片,漫不经心道。
即使脚不能长时间走路,即使困难重重,他果然……还是喜欢摄影啊!青年唇角抿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喜欢那些被镜头留住的风景与人。这些年来,何笛陪他走过很多地方,每一次都将他照顾的很好。
他们即像朋友,又像家人。
友情以上,恋人未满。
晚餐做的是一些家常菜,魏敏他夹了一块翅尖,小小的一块儿,炸的外酥里嫩,和大厨有的一拼。魏敏一口气吃了好多,才心满意足的放下筷子:“你这手艺,真的没得说。”
他想了想,又道:“你那些粉丝要是知道你还点亮了厨艺技能,估计得疯。”
何笛当初凭借逆天的手速在游戏直播区吸引了一大批粉丝,挣了不少钱。今年和网站签的合同已经到期,他不准备再干下去了。何笛这些年投资了不少生意,混的不错,算是个小老板。
何笛道:“我只给你做饭。”
这话说的实在是微妙。
魏敏耳根子一红,悄悄地撇过脸去:“别说的太肯定了。”
何笛怕魏敏恼羞成怒,没有再逗他,转移话茬道:“明天要去魏景哪儿吗?”
“去去去!我回来还没通知他,等会儿去给他打个电话,唉!”魏敏突然叹一口气,脸上浮现出一抹忧郁,“也不知道二哥看中大哥哪儿了?就大哥那样,一皱眉头就能吓死人。”
何笛无语:“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七八年了,用的着你来操心吗?”
魏敏:“……”
何笛颇为怜爱的摸了摸青年的头:“想想你自己吧!这么多年了,你的答案呢?”
魏敏心里一惊,面上紧张起来,偏偏还要努力的做出若无其事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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