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说》第14章


候倒腾出了一本日记,只写满了半本,上面居然是楚寒的字迹,述说着无关痛痒的小事,其中很多都提到了张祺。她曾经参加过二十七次社区劳动,刷过牛皮癣也扫过大街,给老人们喂过饭也给孤儿们洗过衣服;她将图书室里几乎所有的英文小说都读过或是翻过,成果就是四篇署上他人名字的论文;她在宿舍里种的番茄和草莓结了一盆果子,最后分给舍友们吃完了自己一个未沾;她极厌恶甜品,张祺买给她的糖和巧克力顺手放在茶几上不一会儿工夫就会踪影全无;张祺一次买给她的99朵玫瑰不知道被谁塞进了宿舍楼下的垃圾桶,让她心疼了很久——都是钱啊!张祺写给她的情书和信都原封退回给他了,错字病句都一一修改过,并叮嘱他下次稍加润色就可以直接抄给别的女孩子;她的父亲寄来的生活费她每月都会存下一半,目的就是为了旅游——或者说出走,出走……
我把日记本丢进了垃圾桶。我想没有人会愿意看到这样的字字句句。楚寒原是个有心甚至可以说是有爱的女孩子,她对张祺或许并非总是那样决然,对旁人或许也并不是不尽漠然——只是她最终成为了那样的人,为什么呢。
后来我一度想过要到杭州去,终因了工作的繁重,或者说,想到要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里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就此作罢。我毕竟不如楚寒一样对陌生人总是热心肠,或者说一边心肠如铁一边出手相助。谁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呢?崔浩龙,也就是“零度”,他只是楚寒电脑那端一个个飞快跳跃的汉字,一个让我们哭笑不得的局。至于张祺,就更是个悲哀的主,因为从始至终他除了一个名号之外,什么也不曾拥有,什么也不曾保留。楚寒就是让我们又爱又恨的过客。
青春祭 一度(10)
从希腊回来,我转了工作,进了出版社当编辑。年间发行了一本小说。某天助理小肖捧了一个纸箱走进办公室,坐下来就开始对我的读者们的来信挑挑拣拣,突然间她惊奇地“咦”了一声,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她好笑地跟我说,居然有个读者给你寄了一本你的书——她是怎么想的,是认为你手上没有自己的书吗?还是想要签名?可是她也没留下地址呀。
我伸手去夺小肖手中那个羊皮信封,果不其然是欧洲来信。我不禁对着信封咧嘴一笑,因为写信人那一栏上赫然注着:我有钱了!然后翻开来一看,信封的内页上写着细小的几行中文字——
一度
我的世界是一场漫天大雪
有人观望过
有人驻足过
有人流连过
有人离开了
但从来没有人
给我增添过一度的
温暖
青春祭 标本(1)
文/陈奕潞图/水泥
陈奕潞
柯艾签约作者
第一届“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人气选手
代表作:《狗影子》

他提前十分钟就到了。从一开始就站在离门稍远的地方等,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被来往的人流挡住视线。提前是出于礼貌,但他很清楚我不会那么早到。他只看了一次表,差不多正点的时候,之后,他的身体略微地朝前倾斜了一些,转头的次数也增多了。超过约定的时间十分钟后,他又恢复到原来耐心的状态,表情也没有变得阴暗。他并不在乎那个服务生,尽管她已经望了他好几次。有母亲带着小孩走过他身边,他会很好看地笑,温暖而明亮的目光。
会很棘手。第一印象。
我从工具箱里拿出那套红色的衣服,穿好后,从楼上下来。他一眼就看到了我,瞬间改变了姿势。他抱着两臂,看我穿过马路,戏谑的笑容将真假不太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他穿了件蓝白色的T恤,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眼镜。他皮肤白皙,然而不是那种日夜烤着电脑屏幕的苍白,是很健康的象牙色。他眼眉好看,鼻梁高挺,虽然称不上俊朗不凡,却的确让人印象深刻。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是他笑得太干净了。吃了那么多人,还能这样明亮地笑,多少让人有点吃惊。
还有一点恶心。
我蹦跳着走过去,先鞠躬,后道歉:“和她们逛得时间长了点,让您久等了。对不起喔。”
他没动,夸张地点着脚。我继续说:“这顿饭算我请吧。请兄长大人原谅。”
“一顿饭就想打发我么?”
愉悦的、略带邪恶的声线。有一点冷,却因为上扬的音调显得很不正经。如果是普通人,只会当他在开玩笑。然而我听得很清楚,那冷漠不是装出来的,玩笑却是用来掩藏寒意的假面。他很清楚自己残酷的程度,不像那些低等的家伙,煞费苦心地想去掩藏声音里的危险。最聪明的犯人不会将凶器深埋地下,而是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然后安静地等着。即所谓的,斩风不若擎借力。
我的心抖了一下。希望他没有听见。
青春祭 标本(2)
“下次也我请,”我继续拱着两手,面色悲戚地说,“还有下下次。还下的N次方次……”
他已经转身往楼上走了,一面走一面摆手:“上来吧,别在门口丢南溪一中的脸了……”
茶馆环境不错。干净、人少、空气清新。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他已经点好了几道菜,我们一入座,盘子便顺次摆了上来。鲤鱼、墨鱼、虾蟹蛤贝……尽管事先已经排演过无数遍,我还是深吸了一口气。他笑意盈盈地说:“都是你最喜欢的,怎么样?”
“你可真能点,”我说,“我是喜欢吃海鲜,可那已经是小时候的事了。你这么干,不怕海啸了啊?”
“你不吃我吃。要是海啸了,就顺窗户把你丢出去,立马风平浪静。”
“你当我是东海龙王啊?”
“我当你是定海神针。”
我把筷子往桌子上一丢,向后一仰:“不吃了。这饭没法吃了。”
“你不吃我可吃了啊,”他依旧笑着说,“待会记得结账啊。”
我闭着眼睛,听着他筷子动的声音。他吃了左边的两个菜和右边的一碗汤。他的筷子在右边的第二道菜上停了一下,然后又挪开了。如果老师说得没错,这几道菜不能随便碰了。这家伙擅长下毒,筷子、勺子,甚至手指。吃海鲜的确很方便,因为毒可以用手涂上去,面积大一些,量也不会不足。
我睁开眼,嘟着嘴看他:“吃!不吃便宜了你这个‘海龟’!怎么样啊?多伦多是不是美女如云啊?”
我躲开他吃过的那几盘菜,专注地夹那条鲤鱼。他说:“美女倒是很多,不过帅哥更多。所以,我就回来了。”
“啥?”我瞪着他,“竞争力太弱,被人家优胜劣汰了?”
“不是,”他面露难色,“我太受欢迎,害得她们为情所困、自相残杀……”
我转过头喷饭。他动作很快,趁我侧身的一瞬间,在那条鲤鱼上动了手脚。我看不见,但耳朵听见了,鼻子也闻到了。尽管一切都在老师的预料之内,我的身上还是爬上了一层寒冷。不愧是全国通缉的恶魔,最擅长的便是追杀和围困么?转过头,我却仍要按照台词说话:“你就丧尽天良吧!连外国友人都不放过,小心被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追到家里,到时候看你怎么和姑姑说!”
青春祭 标本(3)
“实话实说呗,”他喝了口茶,“谁叫她把我生得美貌如花。”
“我服了,”再次拱手,“你让我把饭吃完,成不?”
他笑,然后貌似无意地指着那盘子鲤鱼:“这鱼不错。”
我的身体颤抖起来,沿着手臂蔓延到手腕,在它殃及到手和筷子之前,我及时地停住了。这0。01秒的怯懦足以要了我的命。我定了定神,继续按计划行事,眼睛却暗暗留意他的反应。
“我也这么觉得,”我伸出筷子夹了一块鱼,“嗯……你这么一说,倒是有一点甜了……”
他挑了挑眉毛,也夹了一块:“没有啊?”
“哼!去了南半球两年,不但出卖了灵魂、出卖了色相,还出卖了舌头!汉奸啊叛徒啊胡汉三啊孟姜女啊……”
“打住!最后那个是位烈士!”
“是么?”
药劲很快就上来了。困、累、耳鸣。他注意到了我的变化。“怎么了?不舒服?”
“有点……”如果没有吃解药的话,就不止是不舒服了。他关切地望着我,担忧和自责的神色无一丝破绽,连瞳孔都紧缩了一毫米。这样的人物,能纵横百余年,吞吃上百万人一点都不奇怪。只是可惜他太我行我素了,没有同伴。
我不该替他考虑这些。在最后一秒来临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如果现在暴露了身份,该同情的是我自己了。
“我送你回家吧,”他一面皱眉看我,一面转身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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