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筝的人》第12章


“这梦是什么意思呢?”我说。
他替我烤好馕饼,涂上甜果酱,放在盘子里。“我不知道,我还指望你告诉我呢。”
“好吧,那是个愚蠢的梦而已,没有什么含义。”
“爸爸说梦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
我喝着茶,“那么你为什么不去问他呢?他多聪明呀。”我的不耐烦简直出乎自己意料。我彻夜未眠,脖子和后背像绷紧的钢丝,眼睛刺痛。即使这样,我对哈桑也太刻薄了。我差点向他道歉,但是没有。哈桑明白我只是精神紧张。哈桑总是明白我。
楼上,我听见从爸爸的卫生间传来一阵水流的声音。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从来没有见到街上有这么多人。儿童在打雪仗,拌嘴,相互追逐,咯咯笑着。风筝斗士和帮他们拿卷轴的人挤在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周围的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已经挤满了看客,他们斜躺在折叠椅上,暖水壶里的红茶热气腾腾,录音机传出艾哈迈德·查希尔[1]AhmadZahir(1946~1979),阿富汗歌星。[1]喧闹的音乐。风靡全国的艾哈迈德·查希尔改进了阿富汗音乐,给传统的手鼓和手风琴配上电吉他、小号和鼓,激怒了那些保守的教徒。无论在台上表演还是开派对,他都跟以前那些呆板的歌手不同,他拒绝木无表情的演出,而是边唱边微笑——有时甚至对女人微笑。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发现爸爸和拉辛汗坐在一张长凳上,两人都穿着羊毛衫,喝着茶。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他穿着一双黑色的橡胶雪靴,厚厚的羊毛衫和褪色的灯芯绒裤外面,罩着绿色的长袍。阳光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唇上那道粉红色的伤痕已经弥合得很好了。
0突然间我想放弃,把东西收起来,转身回家。我在想什么呢?我既然已经知道结局,何必还要让自己来体验这一切呢?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我觉得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今天,即使是我,也必定难逃惨败。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转动双脚,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我不知道,也许我们该回家去。”
接着他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他微笑:“没有鬼怪。”
“你确定?”
他闭上双眼,点点头。
我看着那些在街道蹿上蹿下打雪仗的孩子,“今天是个好日子,对吧?”
“我们来放风筝吧。”他说。
当时我觉得哈桑那个梦可能是他编出来的。那可能吗?我确定不是,哈桑没那么聪明,我也没那么聪明。但不管是否是编造的,那个愚蠢的梦缓解了我的焦虑。兴许我该除去衣服,到湖里去游一游。为什么不呢?
“我们来放。”我说。
哈桑神色一振:“好啊!”他举起我们的风筝:红色的风筝,镶着黄边,在竖轴和横轴交叉的地方,有塞弗的亲笔签名。他舔舔手指,把它举起,测试风向,然后顺风跑去。我们偶尔也在夏天放风筝,他会踢起灰尘,看风吹向什么方位。我手里的卷轴转动着,直到哈桑停下来,大约在五十英尺开外。他将风筝高举过顶,仿佛一个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高举获得的金牌。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第七章(2)
虽说爸爸和学校的老师诲我不倦,我终究无法对真主死心塌地。可是当时,从教义答问课程学到的某段《可兰经》涌上嘴边,我低声念诵,然后深深吸气,呼气,跟着拉线跑开。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我把卷轴交给他,双手拉紧风筝线,他敏捷地将那松弛的线卷起来。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个数字翻了一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风筝在苍穹来回飞舞,熠熠生辉。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这风正适宜放风筝,风速不大,恰好能让风筝飘浮起来,也便于操控。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我偷眼望向爸爸,看见他和拉辛汗坐在一起,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他在为我加油吗?还是希望我的失败给他带来愉悦?放风筝就是这样的,思绪随着风筝高低起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坚持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很吃惊?你的眼睛没有看着天上,你坚持不了多久啦。我将视线收回空中。有只红色的风筝正在飞近——我发现它的时间恰到好处。我跟它对峙了一会,它失去耐心,试图从下面割断我,我将它送上了不归路。
街头巷尾满是凯旋而回的追风筝者,他们高举追到的战利品,拿着它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但他们统统知道最好的还没出现,最大的奖项还在飞翔。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我知道巡回赛到了这个阶段,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那些家伙既然能活下来,技术实在非同小可——他们可不会掉进简单的陷阱里面,比如哈桑最喜欢用的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
“我数过了,十一只。”哈桑说。
“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仿佛阵阵寒风都照我的意思吹来。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我不敢抬眼望向那屋顶,眼光不敢从天空移开,我得聚精会神,聪明地操控风筝。又过了十五分钟,早上那个看起来十分好笑的梦突然之间触手可及: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获救。赎罪。如果爸爸是错的,如果真像他们在学校说的,有那么一位真主,那么他会让我赢得胜利。我不知道其他家伙斗风筝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在人前吹嘘吧。但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倘若真主存在,他会引导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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