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繁华》第227章


“唔……”蓝笙轻轻挣扎,到底狠不下心推开。直到感月生疏的与他牙齿相磕,吃痛下两人才分开。
感月一手开始解衣裳,一边朝着床榻中央的白绢努了努嘴,声音里带上豪气干云:“我匡感月可不会学坊间流传的那样,要割破手指充落红。”
嫁衣委顿落地,轻薄的杭纱下艳红肚兜纤毫毕现,依稀可见鸳鸯戏水的样式。蓝笙登时酒醒一大半,突觉口干舌燥,想扭头不看,感月却伸出双手,坚定柔和的力道,将他的头固定。
“看着我,夫君,我就是你今生的妻。”
说完又猫儿一般轻盈的向前一探,噙/住蓝笙的双唇。小心翼翼的辗转,间或吐气如兰的轻叹,蓝笙居然只能任她摆布,不知所措。须臾尝到咸涩,才惊觉感月又落下泪来。疼惜一瞬间扩散,蓝笙也短促一叹,伸手将柔软的躯体抱住。
自打与布暖开始重重纠葛,蓝笙不近女色已经许久。感月笨拙的试探着,手上解着新郎层叠的袍子,红唇下移,或轻触或吮吸,他线条动人的下颏,他肌理结壮的肩背。这样完美的男人!两人都不自禁缓缓躺倒,成女上男下之势。
感月还担心蓝笙心中芥蒂之下难以情动,直到感觉到小腹下硌着一块灼热坚硬,才暗暗松一口气,忍着娇羞,牵引着蓝笙翻身压上来。蓝笙此时衣衫不整,索性自行将外袍解去,眼神复杂的看着身下面若桃李的感月,迟疑道:“月儿,我可能再不能忍了,你真的不后悔吗?”
“此生此世,我只想做你的女人。”见他还犹疑,感月长睫一掀,剪水双眸里不复羞怯与不安,赌气一般一瞬不瞬看住蓝笙。
蓝笙动容。怜爱的将双手探入少女的亵衣,触手一片娇柔,身段尚显青涩,胸前不过盈盈一握,刚好填满男人手心。感月低吟一声,撇开头去。
“看着我吧,叫我晤歌。”挑开亵衣,雪白肌肤在红烛光之中令人目眩。蓝笙俯身下去,柔柔的吻着。“啊……晤歌……”
“月儿,假以时日,我定不负你。”蓝笙渐渐加重亲吻的力道,在少女的肌肤上留下瓣瓣桃花。
大红肚兜散开,山峦风光展露。蓝笙眸色幽暗,已然不能自已。低头含住一颗蓓蕾,用舌尖逗弄起来,呵,自己竟有了完好的新婚夜,这样一个美好的完璧少女正躺在身下承欢。
感月的亵裤轻易被退下,蓝笙的手攀上肌肤丰润的大腿,缓缓向上游移。感月脑中一片混沌,只感觉浑身的感官都聚集在了蓝笙掌下齿间,除了战栗成一片风中落叶,别无他法。手行进至两股之间,逗留一番,还是罔顾感月下意识想夹/紧的双腿,在那最为敏感的入口处来回磨蹭。感月屈起后背,抱住蓝笙,发出第一声高亢的呼唤。随着手指动作的加快,一股陌生的快感游走遍身。
“唔……晤歌……停下。”感月扭动着腰身,带着哭腔说道。
(此处省略七百五十六字╮(╯_)╭)
“月儿……我……嗯!”蓝笙那一番激烈动作之后,突然脊背一僵,重重低吼一声。
感月知道自己已经彻底蜕变成心爱男人的女人了。
贺兰番外
更新时间:20121129 
我叫贺兰敏之,出生在一个鲜卑家庭里。原本我只是个小吏的儿子,庸庸碌碌的,最寻常的人。可是因为我有个名扬天下的姨母,当这位姨母权倾朝野那天起,托她的福,我的身份也变得尊贵起来。
我的父亲贺兰越石早卒,我生长于妇人之手。从我记事起,身边就有各式各样的女人。我被埋在脂粉堆绮罗丛里,她们打扮我,给我穿漂亮的裙襦,简直把我当女孩子养。
其实我很讨厌这样的游戏,我是个男人,她们却拿我取乐,置我的尊严于不顾。然而我不能发作,因为我的外祖母荣国夫人喜欢,我必须讨她的欢心。
母亲在那个时候忙着出入宫掖,根本顾不上我。她说我长大了,并且就快年满十四,很多事情可以学着自己处理。我的母亲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称职,但她却是教会我圆滑处世的启蒙老师。她常说做人要审时度势,争取到的东西要牢牢握住。如果没有能力,那么就要学会自保,学会妥协。我们孤儿寡母,要在这盛世之中立足,要过得风光自在,并不容易。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有什么不能拿来做筹码?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有张漂亮的脸孔,起码你已经有了作为玩物的的资本。
当我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只能选择臣服。荣国夫人非常宠爱我,每每传我过府,同桌而食,同塌而眠。我已经不小了,半年前就有了第一个通房。于是命里注定的悲剧,终究未能幸免。
这是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我到死都不愿正视。但是不可否认,给我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好处。两个舅舅流放后,为了承宗祠,我改姓武。累官至兰台太史令、左散骑常侍,最后袭了周国公。对于毫无寸功的外姓来说,已然是最高的殊荣了吧?只是那又如何!我恨这世界,恨我自己。我放纵、堕落、骄奢淫/逸,全是因为我的自暴自弃。我心里的郁结没有人能懂,我并没有那么坏,可是名声已经臭不可闻。
唯一的安慰就是我还年轻,我等得。好在我是鲜卑人,鲜卑人原就不禁止近亲相交,我还可以拿这点来给自己找台阶下。渐渐日久年深,我开始质疑,为什么要在乎那些无关紧要的评价?我旁若无人的活着,反正我也不指望死了能从地狱里超脱出来。就这样罢!
本以为我的人生大抵就是如此了,但是老天开恩,让我遇到了弘。他就像一道光,照进我阴霾丛生的生命里。
他是我的表弟,是储君,是天底下最金贵的人。
犹记得那年仲夏荣国夫人做寿,皇后破天荒的回娘家,带着浩浩荡荡的一列人马进了太原郡王府。我一向对交际不感兴趣,就挨在一边冷眼旁观。霓裳翩跹,满目珠翠里,我看见一个穿织锦遥郏骼鬯壳侗ψ辖鸸诘纳倌辍C挥徐拍康拿烂玻从惺郎献疃说难劬ΑK恢焙馨簿玻旖窍庾盘竦男Α2幌裎艺庋Υν回#芎玫娜谌虢飧】涞氖浪桌铮徽叛锏模蚨ㄗ匀簟?br />
说不清为什么,他引发我的兴趣,我开始注意他。拜寿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是李弘。和一般的皇子皇女不同,他是东宫之主,日月比齐的出身,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
我和他的关系不算远,两姨表兄弟,然而却隔着九重天。他纤尘不染,我便愈发的自惭形秽。有时候过于完美的东西会引发人的破坏欲,我对他有种别样的冲动。从佛陀沦为恶鬼,我想看到他这样的转变。
我对他寸步留心,越是走得近,越是让我惊讶。谁能想到太子殿下会哄孩子呢?阖家团聚的时候,连皇后都成了普通的回家省亲的女人。长辈们在厅堂里闲话家常,孩子们就满世界撒欢。我们的年纪相差都不大,贤和显在葡萄架子下斗狠摔跤的时候,弘正抱着才满周岁的太平,在荷花池边看鲤鱼。
“这是阿耶,这是阿娘。”他指着款款游弋的三尾大小不一的鱼,引太平看,“那条最小的,最好看的,就是令月。”
太平还小,在他怀里扭着要去够。他旋磨转圈,给她扮鬼脸,打哨子,一边喃喃着,“水可碰不得,母亲知道了要骂的。你听话,哥哥唱歌给你听。”真的哼起了南山曲,春花秋月的娓娓道来。
他的脾气果然是极好的,这样的人,我都有些下不去手。
他把孩子交给乳母,回身看见我,什么都没说,连那若有似无的笑也不见了。我知道,他听说过我的恶名,他瞧不起我。
说来也巧,他一直在禁苑里读书,有太傅专门教导。某一天陛下突然觉得他太过中庸,命他进太学多与人来往,他终于从云端走下来,走到我的身边。我别无所长,唯对自己的长相有信心。于是我靠近他,肆无忌惮。起初他厌恶,总是不耐烦,甚至漠视。没关系,我这人向来有耐心,时间对我来说极其宽裕。两年,霎眼就过去了。慢慢我发现,他可以和我促膝而坐了。说话也靠得越来越近,有点耳鬓厮磨的味道。
永远忘不掉那一天,太学里散了学,人都走尽了。他推说要再读会子书,把身边的内侍也打发了出去。我那时候无所事事,以调戏他为乐。学堂里四下无人,正中我下怀。
他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读,“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
我挨过去,“今天读了篇《鳲鸠》,有几句话不得而解,想请教殿下。”
他抬起头来,碧清的一双眼,“哪几句?”
我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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