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相娶》第54章


原来下午他说:“是该团聚了。”是这个意思啊,死叶容凯,非得说那么深奥,明知道我喜欢胡思乱想,还回答得这么模棱两可,让人歧义。
我和季白清一起下的楼梯,叶容凯就坐在饭桌旁看着姥姥吃得津津有味,他连筷子都没拿起。
大概他估计也和我一样没有胃口,彬彬有礼地坐在那,只是为了给长辈面子吧。
“季白清,我饿了,一起吃饭吧。”我对季白清说,脸却朝着叶容凯。
叶容凯闻言抬起头,眼神里有一种惊喜的微芒,把自己的碗筷给我:“宁宝,快坐。”
我不理他,径自从厨房里拿了两副碗筷:“季白清,坐。”
季白清接过碗筷,愣愣地看着我狼吞虎咽。
姥姥连连摇头:“季小姐,别见怪啊,她就这样,家人有客人也这样。”回头嘱咐我:“吃慢点儿,喝口汤!”
我嘴里塞满了菜,凶神恶煞地回头对正看着我出神的叶容凯说:“看什么看,你再不动筷,我可全吃了!”
叶容凯一时还没转过弯儿来,握着筷子迟迟没有下手。
我夹了一块最肥的肉给他:“呆子,自己都不会夹菜吗?赶紧吃!”
叶容凯喜极而泣地说:“姥姥,看见了吗?宁宝给我夹菜!”
姥姥笑了起来:“看来要好好教育的是宁宁,可见以前她对你多不好,连夹个菜你都感动到痛哭流涕。”
季白清则是用筷子撑着下巴:“叶容凯,要是知道你今天这幅模样,我当年才不会喜欢你,你毁了我的青春。” 
50、顺V【9。4】 。。。 
吃完饭;季白清抱着小白走了。我有些不舍,但想着要保护叶容凯已然岌岌可危的男性尊严;我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这是很考验演技的。
我低头;对着季白清怀里的小白,轻轻一吻。
季白清走了,车子慢慢在我的视线里驶远,最后缩成一个光点;让我想起了叶容凯那天留在我病床边的戒指上的钻石。
阳光;叶容凯,以及他的影子与这宁静的小镇风光重重叠叠,是那样的美好。
叶容凯的手揽过我的肩膀;眉心微微皱起;表情看起来有点小可怜:“现在小白都走了,我就剩你了,你要好好待我。”
我与他对视了几秒,终于败下阵来,笑了:“会的。”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只红色丝绒盒子,按了开关按钮,盒子忽的弹开,绽放了星星点点的光芒。这枚戒指多像叶容凯的爱,不是亮到瞬间闪瞎对方的眼,而是一颗一颗的小粉钻,点点滴滴地串连成一束足以让人倾心不已的璀璨光芒。
“给我戴上吧!”我是笑着说的,并且很有礼貌。
而叶容凯则是眼睛一亮,积聚着点点晶莹的可以泪水,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闪耀。
他接过戒指,放在唇边一吻,轻轻地吹气,他说:“钻石是冷的,但我这颗心会把它捂热。”
闻言,我的心猛地一紧,这个男人真的疼我疼到了极致,我的心也早就不知不觉被他融化。
他牵起我的手,缓缓地将戒指推进我的无名指,动作庄严而肃穆。他的黑眸此刻像有流星划过那样,无比耀眼,让人忍不住对他无限期待。
当带有他的体温的戒指团团围住我的无名指,突然涌上心头的温暖,直抵着心脏口,整个身体都是他唇的温度,似火,似阳。
在这温情的一刻,我踮起脚尖,给了他温柔一吻。
这次叶容凯没有犯傻,立即找到了主动权,细致地描绘我的唇形,勾引我的小舌头与他一起曼舞在彼此的口腔里。
在乡下的日子,有一种高中恋爱时的幸福感,像一场甜蜜的地下游击战。
小镇的人,大多都因为姥姥的关系认识我,我和叶容凯毕竟没有正式办过酒席,小镇又民风淳朴保守,怕别人问起尴尬,所以我们不能正大光明地牵手逛大街。
于是,我总是在前面晃悠,叶容凯总是在两米以外不动声色地跟着。
我低头,翻看着他给我发的短信:“宁宝,你的背影真好看。”
我回头,对嘴巴抹了蜜似的叶容凯绽放了笑意,顺便抛了一颗秋天的菠菜给他,媚眼如丝,然后淡定转身飞快按下短信:“那正面如何?”
叶容凯的短信有如闪电般飞快:“刚才太快了,没看清楚。”
我打开前置摄像头,伸长舌头,嘴巴裂开歪斜到一边,拍了张巨丑的鬼脸照给他:“还不是很漂亮啊?”
叶容凯不负众望地活:“确实漂亮地惊天地泣鬼神,这张照片至少能缩短我正常打手枪时间的一半。”
我随手抓起地摊上摆的内衣内裤,往叶容凯身上砸。
“啊,小姐,付钱那!”刚刚还在打瞌睡的摊主瞬间苏醒,大吼道。
“砸谁谁付钱。”我可不管,我遛了。
叶容凯见我跑了,就着急地追上来。不想被摊主截住,等他付完钱,我早就溜得没影儿了。
他不熟悉这里的地形,跑了好几条街,急得跟个热锅上的蚂蚁没啥两样儿,到处没头没脑地乱窜。
我买完两串棉花糖,总算等到他跑回来了,我躲在巷子口。
当叶容凯一出现,我像一只从天而降的小兔子一样突然跳出来。
我挥舞着两串棉花糖,大叫:“劫财劫色啦!”
叶容凯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看样子是一点儿也没有被我吓到。只是一股脑将我抱在怀里,那力道像是要把我揉碎了,埋进他的身体里。
他不说话,像是生气的前兆,我也吃不准。我举着手上的棉花糖讨好地说:“不要生气嘛,我给你去买棉花糖了。”
他还绷着脸,我笑着对他眨眨眼睛,希望卖萌能够奏效:“吃口棉花糖,消消气。”
忽然,他对我邪邪一笑,我的汗毛有点起立,他的手擦过我的脖子,结结实实地撑在街角的墙壁上,凌乱的呼吸像夏日里闷热的风叫人心乱,我吓得脖子一缩。他滚烫的嘴巴吸住我的颈子上一片冰凉的肌肤,激起千层浪,差点没把我淹没。这片肌肤被含入他的齿间厮磨,又咬又舔,或疼或痒,让人哭笑不得。
在他非人般的折磨下,我终于没出息地投降了:“大爷,求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任我婀娜,扭得腰都快断了,他自不动,就是咬死我的脖子不松口,咬死一片又一片,一时间我的脖子皮肤成了重灾区。叶容凯的舌头和牙齿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将我的每一个毛孔打开,将我的每一根神经炙烤。
“叶容凯,会有人的,求求你了。”我的声音已经含糊不清。
他攀着我的脖子,一路而上,来到我的耳边,轻轻吮着我的耳垂:“叫声老公听听,我就放了你。”
我犹豫着,挣扎着。突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我立即条件反射地喊:“老公。”然后,把脸埋在他身上。
结果,等了半天什么也没有,叶容凯闷闷地低笑了起来:“傻瓜。”
我这才醒悟原来那急促的脚步声是叶容凯这只狐狸踏的,我一口咬在他的脸上,臭狐狸,叫你骗我!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又好几天过去了。
姥姥找了乡里有名的算命大师来给我和叶容凯批命,合八字,当然最重要的是选日子。
姥姥拿着一张写满黄道吉日的红纸,把我们赶出家门:“回去给你妈看看,赶紧选个准确的好日子。你们年轻人要穿婚纱,你要是再这么拖日子,你到时候凸了个肚子,难堪死了。”
叶容凯装模作样地搂着我,附和姥姥:“姥姥说的是,和啥事儿得赶紧办。”
我看着叶容凯,嘿嘿嘿地笑着,摇着他的手臂央求:“不能等宝宝生下来,能走路了,然后给咱做花童那时候再办么?”
姥姥和叶容凯一直否决了我的提议:“不行!”
我的美好愿望就这样被无情摧毁。
我回到家,立即“扑通”一声老老实实地给我妈跪下磕头认错了:“妈,女儿不孝,女儿怀孕了。”
叶容凯也跪,却不同于我的痛哭流涕,他笑容满面,活像个来庙里还愿谢菩萨的信徒:“丈母娘,女婿谢过您的补考,幸不辱使命,告捷归来。”
我瞪着眼睛看我妈和叶容凯这对奸人,渴望一个解释。
我妈把我扶起来,对我说:“行了别跪了,你看你那一身的尘土,把我刚拖的地板都给弄脏了。”
说罢,她还拿衣袖擦了擦地板,我顿时有如五雷轰顶,千万只草泥马横行而过。
一顿饭吃得那叫一个不爽,叶容凯以及那个他所谓的丈母娘一直暗送秋波,把我爱吃的菜都夹光了,我欲哭无泪的喝了几口汤,安慰自己,我还有几大箱零食。
晚饭后,叶容凯还不走,跟我妈在客厅进行黄道吉日的终极PK,最终这两个迂腐的人类竟然用掷骰子来决定黄道吉日。
叶容凯不负众望地摇出了一周以后的一个星期六,立即被我妈采纳。
以这俩人的默契度,我觉得他俩更应该扯证。
虽说这定黄道吉日的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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