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瞳之大容天下》第136章


黑马上那个高大的汉子微笑着望过来,道:“我知道转过山谷,就有人接你。我就不往前走了。”
他举起一个酒壶,又拿出一个酒杯,倒出一杯酒来,对着对岸一比,笑声滚滚传来,“且饮此物,慰我离愁吧!”
说罢仰起头,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青瞳心中一热,高声道:“方此饮酒时,江山入我胸!肝肺生崔嵬,吐气似长虹!乾坤大如许,无处著此公,会当呼青鸾,更架万里风!”
任平生哈哈大笑,“青瞳,你说的是什么,大哥听不懂。刚才离愁那两句,还是憋了一路才憋出来的!”
青瞳也展开笑颜,高声道:“我说我陪你饮一杯!”
“你没有酒啊!怎么陪我喝?”任平生笑曰,“隔着一道山崖,我掷得过去,怕你也接不住!心意领了,去吧!”
“陪你饮,一定要有酒吗?”
她慢慢举起右手,将拇指和食指圈成酒杯模样,透过拇指和食指组成的虚空,天地只有绿白两色。
绿是广漠的苍苔,白是高远的冰雪,斑驳交杂,就这样铺满两侧山崖,又顺着高耸的山顶、巍峨的山体,向高处和远处蔓延开去。高的一直深入蓝天,远的直到超过目力所及,上下左右都好似没有尽头。
她用虚空处,在那大好的天地山川前一一掠过,然后凑到嘴边,做了一个饮酒的动作,将这并不存在的就慢慢喝下。
“大哥!请!”
“请!”一壶酒化作一条长长的白练,笔直落入口中,涓滴不剩。
“胭脂!去吧!”对面的人抢先发出一声呼哨。
胭脂马最后看了一眼这山川,便欢快地踮起脚步,转过这道山谷,一人一马的身形在广阔天地中越来越小,终于消失不见。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如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笑谈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尾声
一年复一年,大苑一点点改变了模样,十年之后,已经没有人记得昔日杨宁之乱、西瞻入侵的伤痛。经过一场抽筋扒皮、彻底换血的新政,经过云中长时间的建设,经过大苑皇帝、显宗苑瀣十年封桩,今日大苑积蓄之厚实在是非同小可。
梁河上,运输的船只往来不歇。驿道上,奔流的车马络绎不绝。大街上,一家家店铺比肩而立。任何一个新产业的兴起,都能带动一整条的行业兴盛,现在的大苑,生机勃勃,百业兴旺!
最大的商铺仍然是白家商号。白家实在有太多的人才,尽管前期遭到显宗后端的打压,可是他们总能及时调整方向,最终还是在商战中又一次脱颖而出,再次成为大苑最大的商家。唯一改变的,只是白家内部和朝廷一样,大大地换了一次血。
江洲常乐郡真没有辜负它的名字,因为这是北方进出京都的门户,小小一个郡,人口已经激增至六十万。运货的商船更是将沛江河道也快占满了。
常乐郡最繁华的街道上,一行五人正在缓缓而行。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双看过三旬的夫妇,后面跟着的两男一女,看装束应该是护卫或者仆从一类,但两个男子皆是目光深邃、气度过人的高手,而那使女打扮的女子,举止从容,更是一般的大家闺秀都比不上。
仆从尚且如此,走在最前面的主人更加夺目。那男子俊美超群,更加奇异是,他两只眼睛竟然不是同样的颜色。还好现在大苑商业地区生活的百姓都看多了眼睛颜色不同于中原民族的异族商人,否则,这个人非得被围观不可。
那男子顾盼之间,自有一种居上位入矣的气派,竟然让看了他一眼的人,纷纷低下头不敢再看。他一条腿略有微跛,一旁的妻子小心搀扶,低声和他谈笑,看着十分亲密。身边明显是他夫人的那名女子身穿水青色精绣罗衫,长身玉立,神态从容。容貌虽然算不上绝佳,但三十几岁,正是女人一生中最具风情的时候,两个人自然流露出的默契,让她站在男子身边,给人无比和谐的感觉。
江州百姓见多了达官贵人,一瞧这几个人的气派,就知道这必不是一般人家,所以那些沿街叫卖,店前拉客的生意人便不敢上前打扰,只是看着他们微笑哈腰,希望他们自己来了兴致,到小店停上一停。
“累不累?”那男子小声询问身边的夫人,“要不要寻个洒楼歇歇?”
那女子抽起鼻子,笑道:”酒楼算了,去这家吧,这家有好酒!“她手指的是路边一个不甚起眼的小小酒铺。
”好。“男子显然对妻子十分宠溺,”我们就去这家。“
酒馆前的小伙计早听到他们的谈话,心花怒放地迎上来,笑道:“这位夫人真是好眼力,小店别的不说,自家酿的桂花酒,那可是连京金銮殿上的皇上都知道!想必夫人也听说过。快请里面坐。”
“我可没听过。我以前倒是京都人,只不过,”她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身边男子,“自从嫁到云中涉州,他一直忙得很。这可是十年来,我第一次回到南边。”
伙计奇道:“那夫人怎么知道小店有好酒?”
那夫人笑道:“以前我也开过酒馆,虽然不善经营,赔得够戗,最后只好嫁人了事,不过这酒馆也没白开,到处进货多了,酒的好坏,我可一闻就闻得出!”
伙计跟着干笑两声,一点也不信。这个男子的气势打扮,说是凤子龙孙王爷私访都有人信,他的夫人做过商贾?还是需要自己进货的那种?鬼才相信!
客人喝酒,伙计的责任是让他们高兴,见那夫人兴致高,便着实说笑几句,将酒菜端上,才点头哈腰地离去。
小酌几杯,似乎是夫人说了什么,那个男子便在夫人耳边,轻声哼唱起来,声音竟然无比去听。那伙计忍不住跟她一起侧耳倾听——
雄鹰飞翔的地方,遍地牛羊……
男儿闯荡的天空,姑娘在歌唱……
河水清清,牧草青青,柔风在思念中流淌……
阳光在肩膀,姑娘莫忧伤……
万马奔腾的草原呀,相思的人儿永远在守望!
到底是天子脚下,江州的伙计都见多识广。“似乎是一首草原牧歌。”那伙计出神地想。
番外 赵如意
天色已经大亮,我却仍然闭着眼睛经躺在被子里,一动不动。段公公带着酸意的声音传来:“这都日上三竿了,还要睡到什么时候?”她已经来了几次了,都没能进来屋,所以有些挂不住面子了,他也只敢说这么多了。
但是守在我门前的轻怜岂是省油的灯?我听到他阴阳怪气地说:“我们家哥儿可不比公公你您清闲,偏赶上这几天犯时令,见天头疼脑热的。王爷昨天还点了名要听曲儿,哥儿唱曲一直唱到起更才罢了,王爷都怜惜,特地赏了吃食,吩咐哥儿好生歇歇。王爷亲下的令,小人可不敢去吵。
轻怜今年才十一岁,学唱的优势小旦。他的声音尖细得和女子没什么区别,段公公不但看着像个老太太,声音也像。他们两个男人说话,隔着窗子,却怎么听都像是泼妇骂街。
我越发觉得起床无趣,又有这个世界便是这样,起来又有什么区别?
岂是我早醒了,不到四更天我就醒了,再没一点睡意。那时候屋外还是漆黑的,我知道天色会在什么时候从漆黑变成墨蓝,再变成深蓝,直到变成带着一丁点蓝色的苍灰。我就躺在床上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一直到人们称为天亮的时候,
这是长久养成的习惯,从我记事起,每到四更天教习就会把我叫醒,然后就是不停地练习,唱曲、吊嗓子、下腰、翻跟斗……再大些又添了弹琴下棋、摆弄丝竹……我永远睡不够,永远有从灵魂深处传出的困意,所以现在只要可以,我总是闭着眼睛的。
我学什么都下死力,所以就什么都学得很快很好,加之相貌也越长越出众,于是我很快就脱颖而出了。那时候我还小,一厢情愿地相信只要我努力,我就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所以我努力,所以我……改变了我的处境。
我与其他的男孩分开,接受了另一种教育。便是想在回想,我还是觉得满嘴发苦。我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九岁男孩的脚不再长大,我只知道从那以后,我的脚永远冷若寒冰,无论如何让也不能让他们重归温暖。
我也不知他们用了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男子的皮肤比最好的绸缎更加柔滑,我只知道每次洗下涂满全身的药膏,我都像被扒皮一次,并且从那以后,任何粗糙一点儿的布料披在我身上们都让我如同刀割。
接下来,我要学习如何用眼神说话,如何用身姿诱人,在什么场合下用什么声音说哈才最恰到好处,还有一些无法说出口的本事,很多人想也想不到的事情我都能做到……教习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我说,不经琢磨,再美丽的璞玉也变不成至宝。
他说对了,王爷见到我,眼中那抹惊喜,就如同见到至宝。
“十分如?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