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元宝私奔》第3章


⒁桓龃蠼判履铩! ?br />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 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二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姊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著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
「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个人著是不晓得虚怀若谷的道理,迟早会受人鄙弃,对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宝出口成章,亳不犹疑,显然姊妹之间时常有机会「训练口才」,反应快得很。
「不必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烦恼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才子配佳人,瘸驴对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睛都不眨。
元宝却得意起来,嘻嘻而笑。
「太好了,你都承认自己是『瘸驴』,正好配上陈菊如那个又老又色、早已被掏空身子的『破磨』矮冬瓜。」
「你说什么?」明珠喃喃的摇头。元宝向来消息灵通,但也不该灵通到使她突然心中一紧,莫名其妙的害怕起来。
元宝那晶亮的、狡狯的、邪气的眼光,可有些幸灾乐祸?
「陈菊如世居湖州,在杭州也算得上是一号叫得出名的人物,你是知道的,不过,详情如何还有待我来解说。」元宝眼睛发亮,颇为得意似的。
「陈菊如,湖州人氏,今年五十有二,湖州第一大织坊『锦织坊』就是他的。此人性喜渔色,纳妾的速度比咱们老爹快上十位,儿子、女儿一大堆,去年元配去世,如今正缺一位填房,于是派王媒婆来说媒,意图迎娶金金家最值钱的那颗明珠,需要多少聘金、礼数,任由老爹开口,只求明珠小姐肯作他的继室。」
「我不答应。」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怀总是诗,谁愿嫁一个糟老头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宝有些同情她,只有一点点喔!
「爹会拒绝的,」明珠努力镇定自己,夸张的掩饰内心的悲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
「老姊,你都高龄十九啦!」元宝似笑非笑的。「如果早两年,老爹可能会拒绝,不过也只是『可能』而已啦!爹的毛病你也知道,有人要任由他『予取予求』,别说女儿,老婆他都肯卖。」
「你太邪恶了!」明珠狠狠的说道。
「你高尚、你矫情,可也别想老爹会感动。」
「我压根儿不相信你对我所提的每一个字。」
元宝笑了,笑得好不屑。
「等著吧!很快会有人请你去前厅走一趟。」
她漫不经心的抛下一团谜题给明珠,没事人似的伸手在竹篮里挑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桃子,一抛,「香儿,接著。吃吧!别客气,反正你家小姐是不屑吃我的东西。」元宝自己也拣了一个来吃,很甜嘛!蔡头那老贼就是欠人教训。
「多谢五小姐。」香儿生性机灵,知晓五小姐是有本领的,万一金明珠的婚事属实,唯一有能力挽救金明珠免遭不幸,能教金乞儿改变主意的人,唯有眼前这位五小姐,所以香儿颇为明珠著急,心知断不能开罪五小姐呀!
偏偏金明珠是外柔内刚的性子,今生取不屑与金元宝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多么严重的字眼。不错,金明珠就是对这个小自己一个月出生的妹妹,左看不顺眼,右看直揪心,不屑之极。也难怪,像她这样道德观严谨、有点拘泥僵化的标准千金小姐,对于一个突变异种,自然是无法交心了,那太污蔑她高贵的心灵。
元宝才不甩她哩!吃桃子吃得津津有味。
不多时,果然有一名仆妇送茶叶给元宝,顺便请四小姐去见老爷。
金明珠临走之前瞪了元宝一眼,她看到元宝手中把玩著一包上等茶叶,还吩咐巧云拿银罐子装好,并叮咛她锁好;明珠忍不住又瞪上一眼父亲为何专宠金元宝?把她宠坏了,对谁有好处?
假使她晓得父亲也是受人威胁,心里就会好过多了。
要说元宝有多不良?那也未必。她只是比较懂得生存之道,勇于表现自我而已,这归功〈或归咎〉于她小时候的男性教育。要怪,就怪大人的心眼太多,老爹的重男轻女,老娘的现实功利,成就了今日的金元宝。
「石头明珠,多保重啊!」元宝在她背后放风凉话。
金明珠不知是真没听见还是置若罔闻,背脊挺得直直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嘿!我等你哭著回来。」
「小姐!」巧云小小的脸儿严肃极了。「你不应该幸灾乐祸,最好也别多管闲事,还有,你早该去向夫人请安了。」
「我说巧云,你还真是管家婆一个耶,我娘是派你来管我的吗?」
「我娘和十三姨太的作战还没结束,哪有时间管我?」元宝嗤笑著,投给她谴责的眼光。「我要去看好戏了。我娘若问起我,说我有空再过去。」
巧云阻止不了,感伤的自语:「她迟早会闯祸!不过,她本人是不要紧啦!只是专门连累身边的人,未免太教人伤脑筋了。」
然而,元宝却是神采飞扬的直奔前厅,她很安静,一点也没有闯祸,而是光明正大的偷看、偷听,简直不知羞耻为何物。
金乞儿神色自若的向四女儿宣布她的婚事,那位自愿当冤大头的四女婿正是湖洲「锦织坊」的主人陈菊如,此人痴长几岁,却懂事得很,聘礼给得很大方。哈哈哈!这样的人合该给金家作女婿。
「可是,爹」金明珠长这么大,第一次反抗父亲,「他太老了!」
「老?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要你煮来吃。」金乞儿道。
噗!一旁的十三姨太冷不防的把一口茶全喷出来,咳咳的猛咳不已,听老爷说的是什么话呀?
「哎呀!瞧你这女人多浪费。」金乞儿眼睛发赤的夺过她手中的茶,自己喝。
「爹,我不要嫁陈老板。」金明珠极力装出庄重严肃的样子,声音却很软弱。
但,如此的挑衅--
金乞儿粗鲁的么喝,「告诉你一声,是因为你娘死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你来我面前罗唆。下去!你自己准备、准备,下月初六陈家会来下聘。至于嫁妆嘛!看在你是最不会让我赔钱的一个,就比照大妞的身价。」言外之意是老子看得起你,把你和正室生的女儿一样看待,可别寸进尺,不知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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