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救赎下的影子信仰》第4章


薹ㄔ俦稳恕?br /> 阿卡扎不欢迎懦夫。
坐席上嘘声四起,他们可不管选手是否有能力继续一战。他们就是来看流血的。
“湿饼干!湿饼干!湿饼干!”呼唤的口号越来越整齐响亮,连菲利·艾维都能听清楚。湿饼干是菲利·艾维爱来阿卡扎的原动力。
“真血腥。男人真可怕。”每次玛格丽特·科朗来竞技场都会重复这句话。但她又清楚记得玛格丽特·福赛在自传中写道:
“世界本就残酷,如我无法适应就只能得到少数的怜悯和最终的消亡。”
这也是她愿意用存的钱来陪菲利看比武的原因,她觉得要强迫自己适应这个世界。
场下斩马刀选手似乎实力不俗,连赢了三个人,能把二千卡尼尔收入囊中了——只要他最后能活下来。
下一个对手从西面的闸门慢悠悠地走出来,他抽中的七号签也算不上好。这人的走路姿势放在竞技场这种环境下显得很不协调,优雅缓慢的小步子更像是行走在贵族晚宴上。他上身穿着醒目的红色皮制风衣,下身是易于行动的黑色宽松长裤。双手握着亮银色剑鞘平放在胸前。
“你是来走秀的吗?”一个观众的喊声逗得周围笑声不止。
皮衣男子在斩马刀十步之外站定,右手略略拾起,使剑倾斜到四十五度,四根手指握住剑柄,小指兀自翘起。他缓缓将剑抽出,动作慢得像在拉小提琴。
“哪里来的娘娘腔!”斩马刀今天状态大好,没费什么力气就赢了四个人,见对手一点没有打架的架势,怎么会把他放在眼里?他举起长刀大吼着向对手劈去。
度衣男面无表情地迎上,身形微微错开对手大刀的锋芒,右手的剑轻巧得就像拿瓢在河里舀水。将瓢换成剑将河流换成斩马刀武士的腰腹就是观众看到的直观景象,但那一幕发生得太快,几乎没人能看清楚。
银色的剑从对手的左腰划入从后背脊柱处划出。斩马刀没有发出一声呼喊连投降都来不及,整个身躯就直直摔倒在地,再没有动一下。
“发生什么了?”
“那人死了?”
“动作好像比湿饼干还快!”
观众们开始议论。
竞技场里上来三个人将残破的尸体抬走。
“有好戏看了。”
“湿饼干今天要遇到对手了。”
有些人开始醒悟过来。
“这人好厉害。”玛格丽特用手语对菲利说。虽不懂剑术,但是她看过几次湿饼干的打斗,她觉得此人舞剑的动作比湿饼干漂亮,杀人都那么绅士。
接下来皮衣男如对付斩马刀一般利落地赢了四个人。
四个都是被抬下去的。
“打下去!坚持到湿饼干出场!”他已经有了支持者。
“打得漂亮,优雅的皮革!”有人大喊。
“优雅的皮!优雅的皮!优雅的皮!”绰号很快就被精简并传递开来。
“优雅的皮?什么蠢名字!”站在场地中央的皮衣男听见四周排山倒海的声音厌恶地自言着。他这次获得了一个较长的休息时间。
皮衣男并不是为钱而来,他来参加竞技纯属活动身体娱乐自己罢了。此刻他站在场地一角,阳光仍能扑在他身上,刚才略微跳了几下使他觉得有些热了。于是他把剑鞘插进土里,脱下风衣挂在上面,风衣里面是一件干练的束腰黑衬衣。
他向一侧观众席喊道:“叫我‘优雅的黑’吧。”
可惜看台上的呼喊声突然加强了,没人听到他的建议。因为几乎所有人都在喊着同一个名字——湿饼干。
“净是些莫名其妙的名字。什么品位……”自诩为“优雅的黑”的男人走回场中央活动着手腕的关节。观众对下一个对手的期待使他稍微来了些兴趣。新的对手从东门出来,两人一起向着场中间靠拢。
当看见对手的面容后,两人的表情不尽相同。优雅的黑流露出惊奇的笑容,湿饼干则有一丝不快的神色。
“想不到会遇见你。”优雅的黑首先搭话。
“一样。”湿饼干看上去是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
“前皇宫守卫总长,达朗佩佩准将,被解职不到两年就落魄到这般境地,真让人唏嘘。”
“直属陛下的秘密组织‘苦艾酒’行动组的副组长,塞缪·塞缪少校出现在这里也不是很光彩的事。”
“保密行踪被人知晓,根据组织条文是要灭口的。前准将阁下真让我难做啊。”被叫做塞缪少校的男人摆出为难的表情。
“我们身在竞技场,都是签过生死状的人,以往也没什么交情,如果你自信能赢我,就来较量一下吧。我就是以此谋生的。”
“我忘了您可是贵为前第一剑者啊。”少校将“前”字说得很重,然后挥出一朵剑花算是最后的礼数。
剑在埃尔·卡菲尔是最寻常的武器。到907年,剑道已有1500年的可考历史,它是通过人手执掌剑器进行格斗搏击或习武演练的一门技术,并随着剑器发展而逐步完善。事实上,早在上一个纪元剑道就已经脱离单纯的实战范畴而向竞技袁演方向演变了,用剑高手会受人敬仰,严格的佩剑体系也在那时就形成了。
856年出版的《法昆德论剑》一书的作者波普·法昆德是当时知名的剑者,他在书中结尾处曾对剑道境界有过这样的描述——
最初阶段,剑道的高下取决于力量与速度,即剑者的臂力、腕力、脚步移动以及手腕扭动的灵活度。强战胜弱、快战胜慢在这个阶段是毫无疑问的事。
往上,剑道发展出了技巧。如果对手力量大,就侧身避过锋芒攻击薄弱。面对速度快的,就控制距离利用他自身的速度借机反制他。此时的胜负手往往在于一次撤步横移后的精准突刺。
往上,当双方的技巧都无可挑剔时,考量的是经验与赴死的决心。到这个阶段大家都是顶尖高手。凭经验,我知道他知道我这一剑无法在这个时刻从这个方向刺出,如果我能刺出,那我就赢了。而我为什么能冒着喉咙被刺穿的危险刺出这一剑?因为我无惧死亡,我把剑的名誉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他就必定是一个名声在外的剑客。
再往上。这并不是我达到的层级。但有人达到了,我亲身与之较量过。不论多么努力,无关是否将生死置之度外,这层级是一种束海可达(注:古语,上天选定)。这是天赋者对这领域的本质经过深思熟虑后产生的独一无二的理解。古往今来,那些雀史书中留下印刻的剑客:阿加图斋、里德诺瑞斯、门德尔松、里克·默恩都是如此,剑在他们手中才称得上是兵器之冠。是神的意志让他们出生在埃尔·卡菲尔研习剑道,他们会打败当世所有剑客告诉人们剑道的发展永无止尽,他们终生以剑为伴,他们就是命定之剑。
这本书出版时,埃尔·卡菲尔的剑文化正处于鼎盛时期的尾声。
看台上,菲利·艾维和玛格丽特·科朗紧张地观看着这场比剑。菲利·艾维希望他的偶像能赢,但在他几次有限的观摩经验中,湿饼干从没像今天这样将较量拖得如此之长。玛格丽特·科朗则暗自祈祷穿黑色套装的男子赢。她认为这男人比较有风度,对湿饼干反倒没什么好感。
观众们尽情地嘶喊着,他们看不明白谁占了上风。场下两人谁都没有受伤,也没有逃跑或投降的意思,像是一场持久战。塞缪·塞缪,年轻的少校,体力正值巅峰时期,对剑术的自信也在巅峰。他每一次行动都简洁有效,并在此前提下具有美感。
等待时机,等待对手疲惫,他计划用最华丽的剑式了结这个他认为已经过时的前第一剑者。
达朗佩佩被称为“阅读者”,找出对手招式上的缺陷和弊病后一举击垮是他的剑术理念。他揣摩着塞缪的招式,他有信心战胜面前这个狂妄的后起之秀。但他已经四十二岁了,岁月每天都在吞噬他的精力。他认识到自己剑意上的优势会慢慢被对手的耐力消磨掉,而对手越强,他的漏洞就越难发现。于是顶尖高手的对决就会存在这样一个极限时刻:一个双方心里都清楚的优劣势此消彼长的临界点。那就是分际。
这个时刻在几十回合后终于被达朗佩佩等到了:当塞缪·塞缪从左至右挥剑进攻时,会把右手举到不必要的额共高度从而延误攻击时机。胜负就在这一刻!
“停——停停停!”
就在这当口,塞缪·塞缪突然大喊着跳出圈子,“不打了,我弃权。”
达朗佩佩疑惑地看着对手急速奔向他的剑鞘迅速穿上外套后跑进竞技场的后台。
观众对“优雅的皮”的突然弃权感到莫名奇妙。
这时雨落下来。
“怪人一个。”达朗佩佩摇摇头,在倾盆大雨中准备迎战下一个对手。
雨实在太大,一些露天场的观众们开始退场。所幸玛格丽特在塞缪退场、雨刚下时就领着菲利到了出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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