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初相识》第17章


她忽然想起一事情:“今天怎么不上班啊?”每天回了家还是很多电话的。他已檫了半干,将毛巾一扔,坐在床上:“今天星期六,不上班!”若不是这段时间正好赶在工程的最紧张阶段,早就陪她了。见她气呼呼的,笑了哄道:“好了!今天带你出去!你爱上哪里就上哪里!”她这才舒坦了些。
正文 第十三章
约好了到法式餐厅吃饭。她已经好了十是七八了,再过几天,也准备去上班了。原本是请了两个月的假期,后来他不同意,只好再打了王大头电话,推说伤口好的慢,要再请几天。王大头也是极爽快的答应了,又准了半个月的假。
与他约好了是六点半到家里来接她的。但下午睡醒了,实在没有事情做。想着反正晚上要出去,偷偷溜出去一会,直接在餐厅与他会合,应该也没有问题的。他一般不会与她吵架,只会冷冷的不说话。一大套房子就两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再加上她又每日闷在家里,若是碰到了两人冷战,实在觉得难受。所以最近老是尽量顺着他,他不准她吃薯片之类没有营养的东西,她就当着他的面不吃。不准她看太晚的电视,她就白天看啊。总算是彻彻底底明白了什么是阳奉阴违!
到底是刚刚挨了刀的人,她自己也不敢乱逛,只到了餐厅附近的地方逛了一圈。处于繁华地段,自然是名店林立的。她闲步乱晃,主要是闷出来的。按以往的陪逛经验,名店跟普通的店最大的不同就是服务,一进门,那些店员小姐都是火眼金睛,只需一眼就可看出你身上所穿的是什么货色的衣服,是贵的还是便宜的。也由此决定了她们的态度。
她穿着其实极普通的,套了件宽松加长的T恤,因开了刀,一条低腰的牛仔中裤,还拖了一双低坡拖鞋。那些店员竟还十分客气有礼,笑迎迎的取了好几件衣服过来,说是夏季刚到的新款。
她看了一下,蕾丝珠片的,是潮流的顶尖品,极尽奢华之能事。跟她平时的简单大方不同,接了几件,比画了一下,不甚满意。
出了店员小姐拉开的玻璃门,还在纳闷中,怎么跟以往的陪逛经验不是很一样。那店都是一大片的玻璃,搽得犹如水晶,明亮通透。低头一看,这才恍然。原来她拎着他给买的包,CHANEL的牌子。她平时喜欢将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塞进包里,一看这个体积颇大,也就顺手用了。
上次沈小佳还问了:“大出血了?竟用这么贵了皮包。”她笑着回了过去:“广州版的A货,人民币260元,如果要的话,打折给你,算你250!”沈小佳拎起文件就扔过来:“拐着弯子在骂人,你才二百伍呢!”也就不了了之了。
逛着顺手也到了欧洲一名牌旗舰店里,GIANFRANCOFERRE牌子的男装,显得很大方,西装、衬衫、领带甚至其他的配件,多半以正统带复古的款式居多,颜色也较偏向原色系,特别是黑色、蓝色,在如今一片前卫、新潮的流行艳色里,反而流露出不同凡响的男性气质。倒是与他一惯穿着的品位满符合的。
晃了一圈,竟有好几件衣服满入眼的。狠了狠心,看在他一直以来络绎不绝送她东西份上,她也礼上往来一下。
那法式餐厅装饰的极具法兰西特色,浪漫又舒适的。推了门进去,服务生态度恭敬又客气。他早已订好了位置,所以她只报了名字,服务生已将她请到了厢房。他素来爱静,从不喜欢在大厅用餐。除了不得已,比如她上次在老家请他的那次。
蕾丝的桌布,水晶的吊灯,镂花的玻璃,璀璨奢华。她点了一杯咖啡,百无聊赖的搅拌着。还好他不在,否则定是不让她喝的。原因是她如果晚上喝的话,铁定睁着眼睛,辗转反侧到天亮。尝试过一次后,他为了自身福利着想,就再不让她晚上喝了。
也不照镜子想想,他平日里喝咖啡就跟喝水似的。她窝在地毯上看电影的时候,他就喜欢自己动手煮咖啡,印度尼西亚产的努瓦克。据说是当今世界上最为昂贵的咖啡,因为产量稀少。炮制过程非常独特,为什么会独特呢?是因为需要被亚洲麝猫吃下并以粪便的形式排泄出来,才会带有其他咖啡无可取代的浓郁醇香。因为麝猫的消化过程会把咖啡豆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小分子,此外,一些给咖啡带来轻微苦味的蛋白质则在这个过程中被完全去除。从而使咖啡豆在烘焙时更加芳香。
以至于他每次喝的时候,她就装着一副恶心作呕的样子,一面吐舌头一边挑衅:“天哪,什么味道?快开窗——”每每弄得他哭笑不得。
洗了手出来,在往包厢的路上。只听得有人似乎在唤她,转头一看,竟是六部的经理——席少谦。他笑了笑,走了过来:“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啊?”
“好多了!谢谢!”她也笑了笑。别人还道天子脚下,地大人多的。却还是很容易碰到熟人的。在屋子里闷了一段时间了,难得碰到公司的人,便问了一些自同事的境况。
席少谦一边说一边不时的往后面的位置看,她也注意到了,靠窗边坐着一个法国佬。看来是陪客户来的,不好意思再说了,便道:“你忙吧,我也有事!”
回到厢房,他竟然已经到了。逛了半天,心情甚好,她笑盈盈的说:“不是说要七点多到吗?”他抬了头,神色间似有一丝不悦,沉着脸。也不知道是不是工作不顺利!
她也不作声。半晌,服务生已将他们点的东西一一送了上来。可能是逛街的原故,她胃口极好,吃了一客红酒牛排,一份小奶酪拼盘,最后还吃了一份忌廉布丁。吃完了最后一口,心满意足的叹气。
喝了整整两个月的汤,就算张阿姨每天变着花样弄,还是会不停重复的。她喝到最后,味觉都排斥了,拿了汤碗,第一反应就是想倒掉。但每次中午的时候,张阿姨都看着她喝,她也不好意思倒。晚上有他在,不押她多喝几口已经算很不错了。她哪有这个胆子在太岁头上动土啊,又不是不想活了。
回了家,也还是面无表情的。她将鞋子脱掉,赤脚踩在地板上,吃饱喝足,又逛了街,心情是愉快的。但一坐下来,就觉得累了,也不想动,索性窝在沙发上。
他却是径直去了房间,还把门“啪”的用力甩上。她对他的喜怒不常,早已经见怪不怪了。闭着眼睛休息,竟有些朦胧了。好久没有试过这么逛街了,刚开了刀,跟之前是不能比的,体力到底是不支了。
不知过了多久,感觉他正拥着她的脖子,吻着她的唇,带着不容挣扎的掠夺。她用力推了推他:“走开啦!”他依旧我行我素,她只好用力扯开他的手,纠缠间,呼吸也开始渐渐紊乱。她越是挣扎,他就抱得越紧,仿佛是两人在角逐,仿佛就是要她屈服,她的任何抗拒动作都显得徒劳!
她细细喘着气,只好求饶似的:“刀疤痛!”虽然声音也是低低的,带着一丝杂乱。他还是略略松开了,大口大口的喘气,面色虽然还是有些森冷,但眼里有种说不出的意乱情迷。
他看着她,微微倒退了几步竟踩到了一硬硬的物体上。她也看到了,坐了起来:“小心!”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个购物袋。她拾了起来,忽笑了出来,伸手递了给他:“坏了的话,自己负责!”转身就走。
还没有到房间,他已经追了上来,一把抓住了她,还是冷冷的,面无表情,但眼中似乎流光异彩闪动:“你买的?”原来是个傻子,而且还是斯坦福毕业的!不是买的,难道是偷来的,抢来的。她没这个体力也没这个胆子,况且她现在还是个病号。
甩开他的手,连连道:“是啊!是啊!”准备去洗澡。他却猛的抱住了她,速度极快竟然还能避开了她的伤口,慢慢朝床上走去。
她心底清楚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忙推他:“不要闹了。会影响伤口的—”他只顾着她脖子上的滑腻肌肤,一边亲吻,一边含糊不清的道:“医生说没有关系的。”
她只好用手捂他的嘴:“可是会碰到伤口,会痛—”他却趁势吻她的手心:“我会很小心,很小心的——”一啄一啄的,连心都快痒了起来——手也不老实,已经用衣服的下摆蜿蜒向上——一种抑无可抑的情欲开始弥漫开来。
在她后来的印象中,他真的没有弄痛她的伤口。他极度的温柔缠绵,每一个动作,都很慢很温柔,仿佛她是他最珍爱的琉璃娃娃,轻易就会破碎。想要借此给她他的全部,也想趁此引诱出她的全部。
近三个月来,习惯了每天日上三竿才起床,刚开始上班这几天还真有些痛苦。手机的闹钟铃声催命似的响着,又是起床时间了。她头昏沉沉的爬了起来,刷牙,洗脸。一出来,他已然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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