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姑驯夫记》第74章


这卿人馆名字听着像道观,其实不然,那里是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处别致的庭院,为前朝某位王爷的府邸,馆内并无普通的厅堂,只有一间间以竹子隔成的别致雅间,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那些清秀可人、善音律懂诗书的小倌,名约“卿客”,实际上就是男倌,因为姿色一流又各个身怀绝艺,卿人馆在汴梁可算得上小有名气。这地方一般人自然是去不得的,只不过大胡子若是想去,自是能进去。
“姑姑!那里都是小倌,你去那做什么?再说了,我跟他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人家不一定让咱们进去呢,要不……”大胡子真的要哭了。
“不成,今天就要吃饭看小倌。”连绯衣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怎么一别几年,你的胆子越发的小了?还怕你的小媳妇生气不成?”
“姑姑说什么话,这么大年纪了去看小倌也不怕人笑话……哎呦轻点,去去去,文轩今日算是舍命陪姑姑了!”大胡子拉着自己的耳朵,哭着脸道,“可有一样,你看归看,不要乱摸。否则我要向父亲禀告的。”
“说就说,我与你父亲早就断绝关系了,怕他个老头子啊!”
大胡子一路上被连绯衣拎着耳朵教训,一下子找到了多年前和连绯衣这个师姑一起闹事的时候,连绯衣的个性看上去跟先前并没有任何不同,可是大胡子知道了她与万广王的事情,又怎么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呢?
苏锦并不在馆内,不过今日当值的凤歌见到大胡子之後,便二话不说的安排了最好的一处,一路上招呼周到,大胡子不禁笑道,“凤歌,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
凤歌沛然一笑,道,“苏锦如今越发的疲懒,十日倒有九日不在。”
大胡子点头道,“他一向如此。”
凤歌道,“若是他知晓你今日回来此地我又没有告诉他,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哈哈,哪里有这样夸张,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大胡子拍拍凤歌的肩膀,冲着在一边打着扇子四处观望的连绯衣努嘴道,“今日我师姑来此处吃饭,就有劳你好好安排了。”然後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找最丑的。”
“胡……文……轩……你……当……我……聋……了……吗……”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後,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精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插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根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若是寻常男人穿成这样子肯定会被人当成是暴发户,可偏偏穿在这个人身上却贵气的那么理直气壮,通身打扮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风姿,反倒让他有了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胡子忽然琢磨着,要说起汴梁成的美男子来,所谓的四大美男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锦吧,这可惜这小子一向孤傲,能认识他的人都数的过来。
两个小倌都站起身来,躬身道,“馆主。”
“坐吧。”那紫衣男子头也不抬的对那两人说道,一双眼直直的就盯着大胡子去了。
“苏锦,多年不见,一切可好?”大胡子举起酒杯笑道。
“勉强过吧,哪里比得上胡大公子娇妻美眷在怀。”苏锦说完又轻哼了一声,似笑非笑的看着大胡子,让人搞不清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来来来,小锦子坐在我身边。”连绯衣拉着苏锦坐在自己身边,白玉连忙让出了位置。却见那苏锦刚坐稳了,连绯衣一把就捏到了他的脸上,连拉带扯的说道,“小锦子,想我了没?”
白玉刚刚送进嘴里压惊的茶“噗”的一口吐了出来,其中又几滴十分不长眼的溅到了苏锦的袖子上,白玉吓得连忙站起了身。苏锦看着袖子上那几颗水滴眉头当即就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帕子擦啊擦啊擦了半天,最後嫌弃的扔在了一边。白玉战战兢兢的说道,“馆主赎罪。”
苏锦没好气的道,“客人在这,让我赎什么罪。”
大胡子忙打圆场,“好了好了,我们故友相逢,就让他们下去吧。”苏锦挥了挥手,修竹忙拉着白玉退了下去。
“哦?胡兄还记得有我这个故友?”苏锦看着他道,“真是受宠若惊。”
转而又对连绯衣道,“姑姑,你也不来看看我,我一个人好无聊。”
大胡子忽然觉得眼前的情形,仿佛回到了儿时一样。那时师姑经常捏着苏锦的小脸,边捏边说,“我们小锦子好可爱,捏着真舒服啊。”苏锦一个小肉团子似的,小小的圆脸蛋被连绯衣捏的都红了,眼里包着一包泪,听到师姑这样一夸就把小胸脯一挺得意的看着他,好像比自己“捏着舒服”是多么值得自豪的事一样,只是眼圈里的眼泪还一直打着转,那样子真是十足可爱。
“一别几年,小锦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连绯衣上下打量这他说道,苏锦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说道,“姑姑也跟几年一样,好像一点都没变过”。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便互相夸起来,直夸得大胡子酒意上头打了个哈欠,苏锦彷佛才想起大胡子,对他说道,“看我这记性,胡兄来找我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说吧,有什么事?”
“哪里哪里,其实我与师姑……”话还没说完,连绯衣在桌子底下一脚就踹了过去,道,“怎么年纪长了几岁,到越发扭扭捏捏起来!”
“师姑……”大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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