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别庄晏》第41章


没有砖头的说。
周晓蝶来者不善,第一句就发难:“今天与会的不是海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就是专家学者的家属或者伴侣。”她神情有凌于他人之上的优越感,说完轻轻啜饮一口杯中酒。
我不屑一顾:“很了不起吗?”
周晓蝶看了看我手里的纸杯蛋糕说:“你一个小助理来这里,只因为馋一块蛋糕?哈,真可笑。”说完捂嘴笑起来。
我现在身为温宛,心有余而力不足,忍住将蛋糕抹她脸上的冲动,毫无惧色这样看着她。
周晓蝶打量我:“你一个小助理有什么能力帮助他?”
她一口一个小助理,叫得我很刺耳。她又能比我强多少,她爸不过是个大学教授而已,稍微对庄晏施加援手就嘚瑟成这般模样。如果非拼爹不可,我想颜知谦对庄晏事业上的帮助,不知道可以甩周教授几条街。
我说:“我有什么能力我和庄晏知道就好了,为什么告诉你一个外人?”
她笑:“怕是什么都没有,心虚不敢说吧。”
我也笑了出来:“周小姐这种自己是个屎壳郎,还威胁不给别人屎吃的自信究竟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周晓蝶的笑容僵住了脸上,僵了一会收起笑意:“你说话太失礼了!”
我斜睨着她:“我就是失礼了你拿我怎么样啊?”
不等拿她怎么样,我就转身没入人流去寻找庄晏的身影。今天实在太疲乏了,好想回去睡一觉。
但是吃完蛋糕觉得心里堵得慌,于是跑到凉饮区猛吃冰激凌压惊,孙老师路过说“小温,花园里的布鞋是不是你的?记得看见你穿过。”
我说:“是的,我差点给忘了。”
孙老师:“嗯,管理人员给收起来了,一会散场你去拿吧。”顿了顿,他问吃得不亦乐乎的我:“你不怕肚子疼啊?”
我挖起一个冰激凌球说:“嘿嘿,冬天吃雪糕特别爽,您要不要试试?”
孙老师连连摆手:“我可能真是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脚步。”我说:“哪里哪里,庄晏比您还显老。”
孙老师面色一僵。
我说:“不对不对,他是心老,您是……”
孙老师面色更难看了……
我说:“……”会场内的灯光骤然暗下来,及时拯救了我的尴尬。孙老师随波逐流地望向台上。
台上灯光下站立的不是别人,正是庄晏。他今天穿着深咖色的驼绒接合西服,一粒扣,同色包绢的平驳领和袋盖大方贵气,里面是白色的衬衫,黑色的小领结,简单低调,衬着这样一位质感男人。
我没记错的话,Burberry2013年夏天发布的2014年春夏男装系列有一款英伦复古风格的西服的与这件很相似。
这场宴会不仅仅是吃饭那么简单,果然是奔着噱头来着,而人一旦锋芒显露随之而来的就是……八卦你的隐私。
当主持人将话题从着装风格转到“庄晏,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对身材和长相有要求吗?”的时候,我就知道谁都不能幸免这一劫。
佳丽闺秀们摩拳擦掌,我也不由聚起精神来,十分想听听他要怎么回答。
庄晏略微沉吟,依旧是笑意:“长相没什么特别的要求。身材……我得抱得起来的。”
“为什么要抱得起来?”
“如果她生病,我可以立刻抱起来送去医院。”
主持人穷追不舍:“但如果比你胖,比你强壮,你生病的时候,她可以送你去医院啊!”
众人哄笑,庄晏也礼貌的笑。
“好啦,就是说你喜欢瘦点的女孩。”主持人贱贱的指着前一排如狼似虎的佳丽们问:“在场的美女都很苗条,这其中有你钟意的吗?”被指的闺秀们都作娇羞状。
庄晏看了一圈她们,抬起目光寻找说:“不好意思,我带女伴来了。”
众美女一时间花容失色。
人群中有小小的骚动,而这么骚的中心必然是一身透视装的周晓蝶!
主持人说:“噢,原来是周小姐!素闻庄周两家有婚约,原来是真的,既然是佳偶天成应该叫未婚妻才对!”
周教授在一片恭喜声中十分受用,而说话间,主持人已经发话要请周晓蝶过来。
全场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连我都忍住了。
——*——*——
我长这么大,头一回深刻地感受到文学作品的魅力。苗一萌曾经和我分享过写作心得,她说:“写小说得有戏剧冲突,冲突到极点才有□□,有□□才吸引读者眼球。”
我没写过不太明白,苗一萌简而言之说:“每天的生活很平淡对吧,这中平淡在艺术创作中就要避免,小说里必须要刻意营造狗血的剧情,这样才有看头。”
于是为了营造□□气氛,苗一萌大量阅读文学作品,阅读完拍着大腿感叹太狗血了,人家作者是怎么想出来的呢?久而久之,我道听途说不少故事。是以,穿越过来后,我每每想起苗一萌的话都觉得十分受用。每当遭遇不幸的时候,随处都能信手拈来一个悲催历史人物和典故来宽慰自己。这主要得益于有一位爱好写小说的闺蜜。
但是接下来面对的这件事令她不得不修正一下闺蜜的观点,生活并不平淡,生活比小说狗血多了。
远处霓虹灯璀璨,映得近处的湖水波光粼粼。我摇晃着晃着酒杯,让红酒与空气充分接触,却并不再喝。
庄晏推掉主持人的节目安排也走出来靠着露台的栏杆,望着天空的星月,和我说话:“不去进去吃些东西吗?”
“你未婚妻和准岳父为你举办的庆功宴,我去吃合适吗?”
庄晏的笑意僵在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再不放下(下)
很好,今天把这小两口伤个彻底。
月光皎洁的清辉洒下,我离他两步远,也不走近,尽量平静地说:“既然周晓蝶来做你的女伴,你还带我来干什么?让我来衬托出她英语有多好,衬托多会逢场作戏是吗?你们俩费了这么大功夫就是为了——羞辱我?”
我眼睛里隐忍着怒气,轻笑一声:“庄晏,你说得对,我们是□□裸的金钱关系,但是钱就够脏的了,别把事情再做得这么□□裸,行吗?”
庄晏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伤害到你了么?”
“没有。”
“那你为什么生气?”
我确实生气了,但怎么可以承认,这样太丢人了,谁认真谁就先输。
可是,喜欢他就意味着她从开始就输在了起点上。
我是心甘情愿被利用的。
在长长久久的沉默后,我很挫败地说:“算了,我们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庄晏偏头看着我:“你需要利用我什么?”
红酒在杯中微晃,我将被子放在栏杆上任它自己平稳,这样的清幽的月夜,我几乎要一冲动就说出心中所想。
我需要你的爱,如果不可以就利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你,满足我对爱的幻想,如此而已。
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什么呢?最简单的语言说,就是想见他,一直和他在一起。
我意识如此的清醒,听着却像酒话,凑在他耳朵旁边,对着他吹着酒气:“庄晏,你知道吗,我需要的只有你能给!”
——*——*——
宴会接近尾声,与会人员都要集体去主席台上合影留念。
我去花园拿完绣花鞋回到宴会上,主席台边上好热闹,孙老师非招呼我过去合影。因为刚刚说错了话,我不能负了好意,于是费力的挤啊挤终于挤了进去,挤进去一看周晓蝶不善的目光像飞刀一样飞了过来。这眼神反而刺激了我,我挺直腰板走过去,可是忘了说,我小时候脚踝受过伤,炎症一直未愈,医生嘱咐最好不要穿高跟鞋,尤其是不合脚的高跟鞋。地毯上不知谁掉了一串珠子,脚上左右咣当的高跟鞋不偏不倚的踩到了上面。我就这样狼狈地扑在了离舞台十米的地面上,下意识用手撑地,没想到脚下一滑,右手腕承受不住力道脱臼般的疼痛。这样等级的宴会的红毯上怎么会有不该有的东西绊倒客人呢,我来不及考虑自己的手腕,连忙捂着抹胸的衣服避免走光,已有细细的嘲笑传入耳朵里。
我清晰地听见有娇小姐“哎呀”一声,随后是低低的笑声,循声看过去眼风里看到周晓蝶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已不在,这就对了。
枉她生了一副好皮囊,却是个当面锣对面鼓输了之后只会用下流手段的女人。
周晓蝶最后挑衅地说:“你知道庄晏怎么形容你吗?”
我停住了脚步,周晓蝶得意得笑了一声,走过来说:“他说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女人,养你在身边就像养一只宠物一样,每天投食圈养就美得找不着北。心情好了拉出来遛遛,心情不好就关在家里抄单词,英语这么烂,免得带出去丢人……”
我转头怒目而视,周晓蝶话停住,一张美艳的脸上写满春风得意,嘴角噙着一抹嘲讽的笑:“他说得一点错都没有吧?”
“至于你不敢告人的能力……”她放大阴冷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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