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生》第21章


房舍里有小儿阵阵朗读声传来,念的是杜牧的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林柯在黑板将上课的要点写出来,学生执笔在下面边听边记。
这个大山里的小学只有林柯一位老师,在这个简陋的课室,就坐着三个班。
林柯讲完诗后,给他们布置了背诵的作业,又开始给另一个班上课。
学生们低头默写的时候,林柯感觉天色越来越黑了。他看向窗外,天空彤云密布,预兆一场大雪将至。
看到这种天气,林柯给学生布置了寒假作业,就让学生赶紧回家。
学生们一个个背着书包,走出教室,摇着手和林柯挥手告别,林柯嘱咐他们路上小心,记得完成寒假作业后。他们就结伴走入了山间小径,消失在山道上。
他们脸被风吹得红彤彤的,都裹着厚厚的棉服。山里的条件不好,他们往往要花一两个小时在往返的路途上,可是山径上都是欢声笑语,没有忧愁林柯回到自己的住处,点起昏暗的小灯,清点了一下食物。
这里很是偏僻,山路崎岖,道路不通,只有山下有个小集市。林柯从屋子角落,找出了上一位来这里义务支教的老师留下的竹筐,背起它出门,准备去山下采买一些食物,过几天大雪封山后,就再难出行了。
山风扑来,无数松针随风脱落,纷扬于地。
石径两边枝叶交错,繁盛如云。漫长而崎岖的山间小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跋涉,终究变得平坦起来,临近山下的河谷了。
河谷流淌着清澈的溪水,溪水上面用石块垒起了一道小桥。水流行至这里,并不湍急,可以看见无数落叶随水逐流,缓缓沉在水底,像是画卷一般。
天更冷了,有雪花纷纷扬扬,开始自天际飘落。轻轻盈盈的雪片并不大,也不密,如柳絮,如梨花,落在了林柯的视野里。
桥的对面,站着一个人。
他身姿挺拔,站在那里,雪花落在他肩上,就如同雪压青松。
雪忽然变大,连视线都开始变得不清晰,只是林柯挪不开目光。
他们隔着浅浅的一湾水,隔着满天雪花,就这么彼此望着。
这一眼,就像望尽了他们的一生。
——完——
番外 情人节
又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银装素裹的雪景中,整个N城像是置身在童话世界里。
轻盈的雪花飘飘悠悠,自天际飘落,忽散又忽聚,落在这个城市的房顶,树梢,行人的脸上。
街上的情侣是那么甜蜜,他们像是抵抗不了这个寒冷的雪夜,依偎在一起,双手紧紧握着。一个男生,跪在地上,手里高高举着一枚戒指,向面前的女生求婚。他们旁边,音乐喷泉响着悠扬的音乐,水花在灯光下如同夜空无数颗星子,落入了人间。许多行人因为这浪漫的一幕而驻足,为女生最后答应了求婚而纷纷喝彩。
周时走出大厦,正是男女生拥抱在一起之时,旁边的群众用力地鼓掌,分享着这一刻喜悦。
周时停下了脚步,看着男生将女生抱起,大声地向她承诺自己的爱情,他们的未来。
过了一会,周时移开了目光,快步走进了在喷泉前等候他的轿车。
车流汇集成海,纵使这辆车上坐着的是周时,也只能被车流裹狭着,缓缓前行。
路上有许多年轻人,冒着冷风,捧着玫瑰花,向过往的情侣兜售,整个城市陷入了甜蜜的气息,就如同这个节日伴随着无数巧克力和玫瑰花送出的祝福。
周时望着外面的景色,不由得微微恍惚。
现在的他,在这天,会从保加利亚空运上万朵的玫瑰,铺成最浪漫的图案,博情人一笑。会在这一天,给情人送上昂贵的定制首饰,送给情人巨额投资名导导演的电影主角这份珍稀礼物。
然而情人电话致谢,委婉邀请,他却不愿意去他们住处,温存一夜。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当年的悸动了,像是那些小心情,都被留在时光长河中,再也找不回来。
他忽然想起了那个人。
他很克制了,很久都没有想起过他。也许是外面的气氛,也许是刚刚大楼前那甜蜜的求婚,令他忽然就想起过去的那些时光。
周时闭上了眼睛,不想去看那些会让他陷入回忆漩涡的事物。
但还是避无可避,记忆像是嘲讽他的懦弱无能,掀起巨大浪潮。
“周时,你正经一点!刚刚不算,重来!”林柯重重咳嗽了一声,脸上是一本正经。“周时先生,从现在起,你有两个选择,第一就是嫁给林柯先生,”
对着忍俊不禁的周时,林柯忍不住踩了他一脚后,接着说道,“第二呢,就是接受林柯先生的求婚,再嫁给林柯先生。”
“我能再想想吗?”周时听着这个话语,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
“当然不能,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快快做出选择。”
周时将林柯一直举在他面前的戒指取下,戴在左手中指上。
他看着面有得色的林柯,忍不住将林柯拦腰抱起,转了一圈。
“林柯同学,你也只能口头上占些便宜……”
那年的情人节,也是漫天飞雪,轻柔的雪絮落满了人间。
然而在雪地里打滚的他们,却感觉不到半点寒意。
这么多年了,周时很少想起过去,总觉得自己可以控制一切,包括自己的记忆。
只有到现在,他才知道,这一切,不过是自欺欺人。
他忘不了林柯在雪中回头对他微笑,忘不了林柯说话时那垂落的长睫毛。
但他已经不是少年时候,八年的光阴,能够摧毁太多,侵蚀太多。
他现在连恨意都很少,他现在还记着,只不过心有不甘罢了。
他不愿意承认曾经被人隐瞒,欺骗,甚至抛弃。
年少时,遭受一点点挫折和磨难,就痛不欲生,爬不起来了,现在看来,其实很可笑。
他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抚平内心的不干。
总有一天,岁月能将所有的爱恨情仇化为齑粉,被风轻轻吹散,什么都不剩。
番外 少年独白
我是周时。
我的名字很普通,是由我那个目不识丁的老爸翻着字典,闭着眼睛选出来的。
我老爸虽然不认识字,但整个N城没人会小瞧他,每个见到他的人,都要恭恭敬敬喊他一声周爷。他早年杀伐太重,被一个算命瞎子说这会祸及子孙,于是我妈生下我的第二天,立刻金盆洗手,曾经刀子舔血的黑道大哥变成了一个总喜欢晚上趴在我床边,想要给我讲他风云往事的老头子。
因为有这样一个老爸,我从小就是被宠大的。别人说严父慈母,我家是刚刚反过来,母亲对我更为严厉,所以我没长成一个只会吃吃喝喝的纨绔子弟,真要多谢从我学会走路开始就爱拿着扫帚追着我打的老妈。
可以说在N城,没有什么我得不到,就算我想把市政府门前那尊雕像拆了,我爸都会让人照办,当然等我长大后,我就没想过这么荒唐的事了,最多有时候打打架,斗斗殴,让警察局长看到我就头疼,毕竟我爸没少和他们勾结起来干些不太合法的勾当,熟到我都直接管他叫叔叔。
然而我十六岁那年,我终于洗心革面,不再惹是生非了。
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其实他也没什么很特别的,总爱教育我,快和教导处那个没过五十就秃顶的主任一样,脸也不是很出色,也就是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可我就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他。
也许是他在下雨天,好心地将伞送给我,自己却冒着雨回去。
现在想来,我真不应该接受那把伞的,就是那把伞害的我之后的日子像是魔障一般,总是注意到他。
注意到他认真专注做每件事的样子,注意到他笑起来脸上的那个小酒窝,注意到他的唇看起来很适合接吻的样子。
其实我当年也蛮纯情的,毕竟我老爸虽然纵容我,却绝不允许我在外面和乱七八糟的女人胡来,还不许我早恋。
他跟个老妈子一样告诫我,人不能随便动情,因为一动情,就有了弱点。
可我叛逆期作怪,将他的话当做耳边风,召集了一大群猪朋狗友商量要怎么追我的心上人。
损友误人,这句话真的不是骗人的。
我那些不靠谱的朋友出给我的主意烂到不想提了,反正因为他们出的那些馊主意,那三个月,我心上人见到我就绕道走,皱眉头。
我有那么差么,家里那一柜子的情书也是能证明我是有市场的,怎么他就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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