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美人偏爱你》第34章


如今听到儿子这般歇斯底里的剖白,她能不心疼吗?但她不能妥协,也妥协不了了。
“儿子,就当是妈对不住你了。你爸爸还不知道,知道后还指不定怎么训你,你就收了那份心吧。”
“妈,我求您,你不能这么对我们。林城没错,是我招的他,您不能平白无故就给人弄走。那外面人生地不熟的,他都没个亲人了,您不能这么欺负他。”
杜姨在楼梯角看的心疼,她听的不太真切,看这孩子那凄惨的模样,她真不忍心。可人家亲妈在那儿呢,她红着眼眶进了厨房给孩子熬上了姜汤。
夏母挣扎了许久,终是叹了口气,他拉起夏新宇,拿过毛巾仔细地给他擦拭。
“儿子,如果那孩子真不肯走,妈妈又能怎么办呢?”
夏新宇不敢置信地抬起眼。
“不可能,林城不可能一句话没留就走人,你在骗我,你骗我对不对?”
夏母像是不忍心般。
“是那孩子自己说的,他让你好好过。他前途那么好,你真愿意就这么耽搁人家?”
“你们现在还小,再等一等,静一静。过后你们再长大些,明事理了,回头再看看,这也不过就是你们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
夏新宇抖着声儿问。
“这都是他说的?”
夏母狠狠心。
“对,都是他的意思。”
夏新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房间。他木木地从口袋里抽出了盒子,手机已被雨水泡过。他沉默地坐着,手里握着浸泡过的手机,目无焦距地看着前方。
他的林城英俊挺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砸的他满脸是血,他满心火气的堵人报仇。
最开始对他有所改观,是因为那人冒着危险救了一只土狗。渐渐的两人熟络起来,他慢慢被他吸引。
他捡他回家,为他受伤。会在繁重的学业中,抽空煮他爱吃的东西。
他从他冷漠的表里,触及到了他最温柔的内心。
他所有的性子与胡闹,那人都一并收着,宠溺并纵容。
那人要的未来,被他的闯入而打乱。
那人明明对他那么好,可为何最后还是离开了。
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好,而离开。
他说的正途,为自己,更为了他。
如果这是你要的生活,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放手。
如果这是你希望我走的路,我能有什么理由去拒绝。
夏新宇肿着眼,唇角不知什么时候被自己咬破,冒着血丝。他站起身来,将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就着一身雨水,与泥泞的心,沉沉地睡去。
第三十六章 
夏新宇从高档轿车上下来,七年的光阴,将他的轮廓雕刻地刚毅成熟。几年的部队生活,让他习惯了留寸头。也越发突显出了他利落精神的眉眼。
驭成集团是他出来后自创的公司,如今已在全国沿海城市开了十几家分公司。今天是T城分公司开业的剪彩活动。
叶晓桐挽着夏新宇的臂膀,从容优雅地踏着红毯走进大厅。新公司的负责人及员工在各自的位置上站定。
邀请前来的媒体记者,播报着现场动态。
老式的出租房,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屈着膝,坐在老旧的沙发上,沉默地看着电视。当那人的身影出现时,他随手掏了跟烟,想了想,始终没有点上。
电视中的一对璧人,各自单手握着一把剪刀,共同剪下拉的老长的红绸,霎时,热烈的掌声响起,祝贺着新公司开业大吉。
电视跳到了下一则新闻。
他深吸了口气,靠坐到沙发背。半敛的睫毛盖去了眼中的情绪。他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样东西,窝在手心,用指尖细细地摩挲着。
七年了。
他,终于回来了。
他安静地坐着,许久,他伸出另一手,慢慢捂上了眼。
他起身去了门外,在公用水池那里接了盆水,洗完脸后,他做了个决定。回到房间,拿上钱包,匆匆赶去车站,买了最近一趟去塘州的票。
“疯够没,疯够赶紧回家。”
“哼,始乱终弃的负心汉。昨天刚利用完,今天就抛弃,我怎么那么惨啊!”叶晓桐恨恨地甩开夏新宇手臂,还不解恨地往地上跺了几脚。
夏新宇好笑地看她,“行了,明晚时代广场,卡随你刷。”
“谁稀罕似的。”话虽如此,嘴角却止不住地上扬。
“一言为定,看我不刷爆你。对了,下次阿姨要是再给我买东西,你可千万拦着些,东西都太贵重,小女子受之有愧哎。”
夏新宇朝她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叶晓桐走了段距离,转身看着那人离去的背影,眼神立马就黯淡了下来。她露出个略微苦涩的笑。
她和夏新宇同一个院里长大的,两家算是世交。小的时候就爱跟夏新宇屁股后头转悠。夏新宇从小皮到大,典型的熊孩子。爬树掏鸟窝,上河摸鱼,甚至还钻过枯井,偷过蛇蛋。
她性格也够野,夏新宇敢的,她也不带怕的。有时候甚至带头犯浑,当然黑锅都是夏新宇背。夏新宇也觉得理所应当,打小就护她。
上了学后又是同校,同班。早恋为彼此放过风,也牵过彼此的小手。直到她被父母送去国外,十几岁的她,不顾少女矜持,扑到夏新宇怀里一阵嚎哭。夏新宇从来当她是小弟,哪里见过这么个阵仗,一阵慌乱,笨拙地安慰着她,不知所措。
后来就断了联系,直到她前些年回国,两人又慢慢热络起来。时光让他们褪去青涩。他变得成熟担当,她越发窈窕俏丽。
令她苦涩而无奈的是,夏新宇依旧是那个榆木脑袋,一点儿没开窍,照样不把她当个姑娘家来看。
而今,他们也只是外人眼里的碧玉良人。
她贪玩,又没个定性,家里怕她一个姑娘家早晚吃亏,回国后就不断地给她张罗着相亲。夏新宇身边一直很安静,并不是没有人招惹他,相反的;他身边对他上赶着的姑娘多不胜数,可她看得出来,他反感着。
然后两人就默契地进出,为彼此挡去不必要的唠叨与麻烦。
她也曾问过他,身边为什么一直空着。他一直沉默。直到她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却告诉她,心里空不下去。
她却一点儿也不意外。因为她总是在那人工作间隙,休息之余,看到那人凝视远方的目光。深远且浓烈。
那时候她明白了,不是他不接受身边的感情,是已经腾不出地方去接受。她回国也好几年了,可见那人的存在在更深远的年岁前。
她打趣他纯情,那时候他才多大,初恋再美好,也只是份回忆。他却笑了。她看不懂那笑里的含义。只是心却跟着莫名地疼痛起来。
长情如斯,谁又不爱呢?
但叶晓桐一直是个聪明的女孩。所以,她对他,不会逾矩。延续着年少已起的情谊,就很好。
不多久,她便神色如常,缓步朝自己家走去。
第三十七章 
日头当下,一个穿着便服的年轻男人,骑着外卖专用的小电驴,将车开到驭成集团大厦楼下。
男人身姿挺拔,穿着普通的T恤牛仔,戴着一顶鸭舌帽。他将帽檐压的很低,看不太清容貌,露出的下巴线条流畅。
他从盒子中取出满满两提的外卖,径直走到公司前台。前台小姐将登记簿递过去。
“哎,你们家换人送啦,今天怎么没穿工作服啊。”
林城签字的笔稍微顿了顿,“嗯,店里忙不过来,就多招了几人。”
前台小姐被他的嗓音苏了一把,忍不住多打量了他两眼。正好对上林城微抬起头的脸。
林城朝他礼貌地笑笑。
“天那,你看到没,现在送个外卖的业务水平都这么高了?”
“是啊是啊,他家叫什么来着,我以后要天天点他家。”
俩小姑娘盯着林城离去的背影,窃窃私语着,语气中充满了少女的纯真与雀跃。
林城进了电梯,送了每一层的餐点。直到电梯数缓慢上爬,停到数字十一的时候。
他紧了紧手中的袋子,缓步走了出去。
百叶窗半拉而下,露出一小截茶灰色玻璃。透过缝隙,林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头发比记忆中短了,眉眼更深刻了。
此时那人正坐位置上,应该是在听员工汇报工作上的事吧。
他一直知道,他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事实亦如此。
林城的帽檐压的更低了,遮去了所有情绪。他低着头,打算敲门进去的时候,正逢里面的人出来。
那人似乎下了一跳,“哎,送外卖的?”
林城点点头。
“给我吧,我送进去,你可以走了。”
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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