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美人偏爱你》第39章


林城握住那人手腕,不确定地问。
“小松?”
丁小松拿下墨镜,猛的一抬头,惊得张大了嘴吧。
“城,城哥?!”
林城看了眼拐角即将而至的人群,拽着丁小松往小路窜去,两人七弯八绕地到了一个小区,悄悄拐了进去。
丁小松仍不可置信地拉扯着林城。
“城哥,真的是你,靠,你怎么回事,怎么现在才回来?”
一阵语无伦次,他感觉眼睛有点儿发涩,赶紧又将墨镜带了回去。
两人又从另一个侧门出去,来到了林城家里。
丁小松红着眼,往林城胸口捶了一拳,又忍不住扑到他怀里蹭了蹭。
“城哥,你究竟咋回事,这么多年的,没个音讯,你不知道我们有多想你。还有新宇,新宇他……”
待丁小松稍微平复了情绪,林城去厨房倒了水,递过去给他。
丁小松握着杯子,灌下一大口。他一身潮流打扮,头发全部吹起,眉眼依如往昔,精致又打眼。耳朵上干干净净,脖子上倒是挂了个吊坠。
林城笑看着他,“怎么改名了。”
丁小松不好意思地抓了把头发。
“哎,公司取的呗。我那时和光头几个出去玩,瞎逛悠的时候撞上一人,说自己是星探,要挖我们进圈子。反正哥几个无所事事的,就跟过去看了看。后来稀里糊涂就签了约,现在也算是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了。”
林城看丁小松状态不错,看来他这些年过的也挺好,由衷地说。
“可以啊,比一直混着强。”
丁小松其实看得出来,林城不大想提起他离开的那几年。他心下叹气,想到了夏新宇,又是一阵惋惜。
他是个聪明人,也就自然绕过这个话题。
“光头后来去学了美发,现在是我的造型兼助理。阿国和蘑菇都成家了,现在自己做点小生意,大家过的都不错。马晓做了物流,大云好像被他爸接回去了,他爸是个富商,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开。”
林城一阵欣慰,真心地笑着。
“能抽出空么,你看还能约上谁,咱这两天聚一聚。”
“城哥发话,那能没空吗?有空,必须有空。”
丁小松还是照样爱贫。
光头名叫李圆圆,打小就一直糟心自己的名字。
自从有次剃了个光头后,大家就光头光头的叫开了,从而也就忘记了他的本名。
为此,他就一直延续了剃光头的传统。
那时候属他年纪最小,性子也软,从家里出来后就一直受欺负,直到跟了林城。
林城回去上学后,他就跟着丁小松几人混着。
光头现在留了一头浓密的发,染了色,还做了造型,像脑袋上戴了个菠萝。模样比以前周正了,性格倒是依旧软萌。
他进了包房,看见林城和夏新宇两人,眼眶立马就红了。
“城哥,宇哥。”
叶晓桐拿手肘捅了捅夏新宇。
“哎,这小可爱谁啊,给介绍介绍。”
光头早就注意到了有几个新面孔,刚才是太激动了,这下才觉出有点不好意思。
“美女你好,你可以叫我Andy。”
说罢他随手掏出了口袋里的名片,给每个人都分了一张。
“有机会找我做头发,不收钱。”
谢明看着名片乐了。
“呦新宇,你还有这么活宝的朋友啊。”
丁小松是和光头一起来的,进包房前被几个女粉丝认出了,刚给人签好名。
他微笑着伸出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粉丝们红着脸点着头跺着脚欢快地跑开了。
丁小松找准包厢号,立马窜了进去。
他潇洒地摘下墨镜,一双桃花眼微微挑着,朝在场每人送了个飞吻。
“各位晚上好,在下丁威,幸会幸会。”
所谓帅不过三秒,下一秒他就飞身向前,给了林城一个熊抱。
接着又扑到了夏新宇身上。
“新宇,想死你了。”
光头扯了扯丁小松衣摆,小声说。
“小松哥,你现在是公众人物了,要注意点形象。”
夏新宇拍了拍丁小松腰侧。
“给你们介绍,大明星丁……丁啥来着?”
“哎,也别丁啥了,就按原名来吧。”
叶晓桐挪了个位置,丁小松顺势坐了下来。
他朝叶晓桐眨眨眼。
“谢啦。”
“叫我小松就好,说实话现在有人大街上喊我丁威,我还得好几秒的反应时间哈哈哈哈。”
夏新宇给彼此介绍了身份,气氛很热络。
菜上齐的时候,大家一起碰了杯。
丁小松侧头跟夏新宇说着话,大聊特聊娱乐圈的八卦,叶晓桐听得挺有味道,时不时的插上几句。
谢明跟光头,正研究着对方适合些什么发型。
林城选了夏新宇爱吃的配菜,卷了个北京烤鸭,很自然地放进夏新宇的碟子里。
夏新宇回头看见了,没说什么,夹起来吃了。
兴许是突然反应过来,林城有了顾虑,没再给夏新宇夹菜。只是每当转盘止住,停在夏新宇面前的,都是他爱吃的几道菜。
倒是林城,从始至终都没动过几次筷子。
夏新宇察觉了,看了他一眼。
“你多吃点。”
林城就又夹了几筷子菜放嘴里。
夏新宇也没再说什么,但他始终注意着林城。
林城去了洗手间,没多久夏新宇也跟了出来,他看见林城在洗手台那里往自己脸上泼水,嘴唇颜色有点泛白。
“怎么了?”
夏新宇看出来林城有点儿不对劲。
“没事儿。”
过去那几年,林城都是有一顿没一顿地瞎吃,胃病早就落下了。这家店的菜都偏重口,他吃了几筷子,胃就有点儿不大舒服。
他笑笑,“眼睛进了东西,用水冲冲。”
夏新宇怀疑地看他。
林城自然地搭着他的肩,“进去吧。”
夏新宇不动声色地瞥了眼林城搭在肩头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此时还泛着点儿潮气。
丁小松和叶晓桐几人聊的很投缘,眼下打的是一片火热。
第四十三章 
不多久,几人就商量着下半场据点,考虑到丁小松的公众形象,几人一致敲定了去“千玺富豪”。
丁小松依旧是名副其实的控场一哥,到了地方后,挑了暖场歌曲,还给大伙儿来了段现场劲舞,着实养眼。
叶晓桐多年没犯的花痴病于是又犯了。
谢明不落下风,硬是也来了段尬舞。
包厢气氛很好。
不仔细看,林城亦是笑得开怀。
但夏新宇却是察觉到了,那人看似随意地靠着沙发,实则肌肉都紧绷着,右手搭在腿上,左手却悄悄地顶着胃部。
夏新宇开了包厢,让服务员上了一壶热水,又低头吩咐了几句。
他坐回位置,拿了两个靠枕,一个塞到林城腰后,另一个则让他抱着。
林城喝了不少酒,这时候看他的眼神像是糊上了一层薄雾。
夏新宇转过头,看着大屏幕上的歌词。
“从未忘记 你需要什么
我早已做过
然后忘记 献出过什么
得到的将有几多
若你用我的感情爱一天
愿意让时间静下等你十年
期望让你听见 等你实践
这一生总有这天
若你用我的心情过一天
定会明了我度日怎会如年
期望让你看见 风雨漫天
分一点给你挂牵
假如命运没终点”
当初总嫌他吃太急,时刻提醒他,照顾着他的林城,自己却得了胃病。
叶晓桐瞄了那两人一眼,很快又回头继续帮大家点歌。
服务生适时推门而入,夏新宇抬头看了一眼就走了过去。他帮着服务生摆好餐盘,接过买来的胃药和冲剂。他跟人道了谢,给了小费。
他抽出个玻璃杯,拿热水涮了涮,加了水,打开冲剂倒了进去,又从盒子里扒了颗药丸,递到林城面前。
林城有一瞬间的愣神,他接过杯子和药丸,道了声谢。两人位置离得很近,膝盖贴着膝盖。
夏新宇终是忍不住的责备。
“就你能扛。”
声音不大,林城还是听到了,他就着冲剂吞了药。
“还成。”
“水还烫嘴,你慢点。”
林城放下杯子,伸手搓了搓夏新宇头发。
“好多了。”
“别逞强,先送你回去。”
林城本能地看了眼叶晓桐。
夏新宇发现了,有点儿烦躁。
“没多大事儿。”他想说习惯了,马上又吞了回去。
这时候音响里放的是首口水歌。那边几人闹腾的很,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插曲。
林城还是跟大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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