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神的小灯泡》第87章


抱我!”
秦痞子立马欢实了,站起来把他的简初抱起来,并且笑着对门口的四个人比划了一个口型:“老子成功了!”然后就被简初拉住了短短的发,之后被简初仰起头吻住了……门口的四个人笑着起哄还吹了个口哨……立冬还悄咪咪的去搂方辰的脖子也要一个亲亲……周敬也应景的抱住立夏,亲吻了她的额头和红唇……
之后的当天晚上,当然了,并不应景的是,的确吃的火锅……
再后来,嗯,灾难的“求婚现场”还是让三个“大男子主义”的老攻/公去收拾了房间!可以说是十分的不配合求婚这件事儿了!毕竟简初觉得不收拾干净,他今天可能会让秦子寒去睡书房的呢!
至于在之后,方辰背着他家的喝了好几杯啤酒的小醉猫立冬小朋友回家了;周敬则是晕乎乎的靠着他酒量大的媳妇儿立夏回家了,当然了,这是指他们帮着干完了家务之后才让回家……可以说非常的不符合浪漫这个词了啊!随后,你说简初呢?
哦,在人都散了之后,大门刚刚被周敬关上的时候就被秦子寒扛起来给抱进了浴室……毕竟感情都被抒发出来了,不做点什么是不是对不起今晚的夜色呢?
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简初才被秦子寒再次从浴室抱出来,他靠在秦子寒的怀抱里,看着暖黄色的床头灯照着的那封表白信,沉沉的睡着了,还往秦子寒的怀抱里窝了窝……秦子寒亲了亲怀里简初的发顶和红艳的眼角,这才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床头柜放着的表白信实在是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不过倒是真情实感——
简初媳妇:
嗯,我还是喜欢叫你媳妇!嘿嘿!
媳妇啊,咱俩从见面到我喜欢上你大概也就花了三个晚上,因为我从那天酒店大厅看你从电梯里露出来的眼睛之后连着做了三晚上的梦,你懂我说的是啥吧?好害羞呀!嘿嘿,不过我还是觉得后来咱俩实践之后比梦里好多啦!后来我捡到你,嗯,现在想想,总觉得你是故意的,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啦?不管了,那挺好,反正那天捡到的是你,我觉得你叫的痞子肯定是我!所以我才不信你喜欢过别人,你就只喜欢过我,连意乱情迷的时候你都只会叫我呢,嘿嘿,好幸福啊!
哎呀,我是不是又歪楼了?
我今天要跟你求婚,我想了,以后就算咱俩七老八十要去另一个世界的时候我也要缠着你,当你的小痞子。不过,媳妇,咱俩说好了,下辈子早点遇见,从你出生开始,定娃娃亲的那种!所以你不能忘了我,你得在下辈子、下下辈子一睁开眼就记得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们要在一起!
行吧,写不出来了,就到这吧,我爱你,媳妇!
落款是缠住就不放手的亲痞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大概是水逆了,颈椎刚好一点,然后耳朵终于不总嗡嗡了,
我就感冒了……
预定的番外还有两个,
一个是婚礼,
一个是包子……
等等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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