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美洲狮小姐》第44章


施展气结,“你!”她几乎要跳起来,“谁要跟你同居!”
袁枚弯着嘴角笑,大着胆子去拉她的手,“不要动怒,从今天开始,修身心,戒急躁,养脾性,重德行,做一个心态平和的人。”
他的手是男人的手,修长,宽大,干燥又温热,施展一向不觉得自己柔弱,可是当他执起她的手,握在掌心,她才发现,他的手比她的手大太多了,足够将她包容其中,如果人的手握成拳,就是心脏的大小,那么毫无疑问,袁枚有一颗极其强健的心脏。
这认知让她安了心。
如鲠在喉(四)
那双花光了袁枚身上所有银子的军靴,宛如破铜烂铁般呆在马桶里,她反正是顾不上了,袁枚倒是抽空看了一眼,不过,也仅此一眼而已,他已经打定主意,一会儿将美洲狮哄去睡了,就把那靴子扔掉,回头再去勒索雷海棠一双了事。
虽说是早有心理准备,可是等到袁枚从佣人房里搬出全套喝茶的家伙什儿,施展还是有些适应不能。
那佣人房顶多有五六平宽,还要放一张床,一个狗屋,再剩下的空间就实在太有限了,可是袁枚居然从里边搬出来一张小小的茶几,一只小小的九龙紫砂壶,两张酸枝木的小椅,一包尚未开封的金骏眉,一套浅绿釉荷叶包边茶具,一张墨松石做成的茶盘,外加一只电磁茶炉,一小桶山泉水,全套设备,一应俱全,都是尚未开封使用过的,想来是刚刚才送到不久。
这么多东西,他都塞在哪儿了啊?
“我们今天来试泡一次金骏眉,这是正山小种中的顶级红茶,做这种红茶,只能用原生态的小野种茶最顶端的茶芽芽尖部分,说起来,是很浪费人工的。”
施展忍不住道:“我以为你要说,它是可遇不可求的茶中珍品?”
袁枚笑眯眯的望着她,“那自然也是的。”
抛开锐气的眼,施展的五官真的生的很好,眉秀而柔,鼻挺而直,嘴型生的很好,厚薄适中,嘴角微微翘起,不笑的时候虽然很严肃,但是笑起来却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只是可惜她笑得不多,倒是凝神思考的时候不少,所以眉心有些细细的纹路。
袁枚看得出神,“我记得中医院有位老医师告诉我说,女子眉心有细纹的,不会长寿,不过也有办法改善,就是每日早晚间用大拇指推拿眉心,顺着额头直至太阳穴,如此来回一百次,坚持两三个月,不仅可以祛除眉心的细纹,还可以养神和养心。”
施展不甚在意的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没有这耐心,随便吧。”
袁枚却正色说道:“不能随便,这个问题,交给我,我这个人,别的本事都还稀疏,独独耐心这一项,少有人比得上我。”
他坐到茶几旁边,将茶炉通上电,倒了水在九龙紫砂壶里烧着,先把金骏眉拆开封,倒在荷叶边的茶碗里,等水开了,将紫砂壶中的水转倒进茶壶里,再冲进茶碗,点了三下,“这叫金鸡三点头。”
施展苦笑,“我实在不想打击你,但是,你要对着我说茶艺,那基本上是对牛弹琴。”
袁枚笑了笑,遂也不再说什么,只熟门熟路将茶水滤出来,先洗了遍杯子,重新再冲上水,如此出来的茶汤,颜色金黄,分外好看。
“试试看,我泡的茶虽然不顶好喝,勉强还是可以入口的。”
其实这话是谦虚了,整个文学院的人都知道,古汉语文学教授袁枚泡的茶,是一等一香的。
但是施展却是个牛嚼牡丹的主儿,她老人家端起茶杯来,一饮而尽,末了还擦了擦嘴,“我怎么喝出一股烤红薯的味道?”
袁枚莞尔,“那就对了,正经的金骏眉泡的好的话,回甘悠长,味甜香醇,确实像烤红薯的香味,你没有喝错。”
说到这里施展忍不住插了一句,“你比张剑之可仁慈多了,家伙每次都骂我牛嚼牡丹。”
曾经有一次,张剑之带了她去天心寺听主持和尚说禅,当中有个俗家的妙人,泡的一手好茶,连主持和尚都赞不绝口,轮到这位小姐赏光喝完一杯,她却百思不解的说道:“只是一把树叶子泡开的水,怎么就能品出醇香,看出透亮来?”
惹得张剑之大骂她糟蹋好东西,蠢牛嚼牡丹,只恨不能将她当场叉出去,投进放生池喂鱼。
袁枚笑容不改,“喝茶这种东西,端的是看心态,你心气到了,把它当水喝也无妨。”
施展歪着头,慢慢放松下来,靠着沙发伸展四肢,“袁枚,能不能告诉我,你这好脾气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袁枚弯眉,目中隐然带着笑意和满足,这样闲适自在的美洲狮,是他最喜欢的。
“慢慢修的吧,我小时候身体不太好,练太极是个静心功夫,天长日久的,就习惯了。”
“是吧,我却是个急性子,说起来,我这辈子到目前为止,栽的最大的一次跟头,就是我这急性子造成的。”
袁枚没作声,隐隐猜到了美洲狮想说什么,他替她的茶杯满上,“施展,你告诉我,你后悔过么?”
她摇了摇头,“我从来不为自己做过的事后悔,假使时光倒流,当时的我,也许仍然会选择那样做,既然如此,就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话是这么说,她的眉宇之间却有些惨然。
“我的事,张剑之知道一些,潘小欢知道的更多,不过也都不完全,潘小欢你知道是谁么?我最好的一个朋友,我的大学同学,所里的律师,李主任的侄女。”
袁枚点了点头,“我大概听说过她。”
施展出了会神,端起那茶杯来,虽然有些嫌弃,还是一口气喝干了这杯烤红薯汤,然后一咬牙,说道:“顾维祈,是我高中同学,还有吴觉,也是。”
袁枚笑着给她又满上一杯,“喝茶要慢慢品,才能品出韵味,你这次试试看,对了,品之前,还要先闻一闻茶汤的香气,像这样。”他端起自己那杯茶,放在唇边,做了深呼吸。
施展学着他的样子,也做了个深呼吸,“顾维祈,他身上几乎集中了我所喜欢的人应该有的所有特点,俊美,好学,尊师重道,天资不凡,又平易近人,知情知趣,会写很优美的诗,画很漂亮的素描,周到,细致,体贴入微,他甚至还会下厨,做很精致可口的菜肴,我不知要如何向你形容,事实上,直到今天,我仍然觉得,也许有生之年,我都再不能遇到一个如他这样贴合我心的人。”
袁枚心下酸溜溜的,却还要努力维持脸上的笑容,“你应该很喜欢他的吧?那吴觉呢?”
施展笑了笑,“说出来你也许不相信,吴觉和我喜欢的,是同一个人。”
袁枚惊得险些被茶水呛死,“什么?!”
往事如烟(一)
施展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不错,就是你想的那样,吴觉喜欢的,也是顾维祈,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要霸占他,事实上,在求取维祈的过程中,他帮过我很多次,也唯因如此,后来他一直很内疚,觉得害了我。”
袁枚打了个寒战,想起那天在红石潭,让他朝自己背后招呼两拳,那家伙对住自己后背半天没下手,间中还猛不丁的冒出一句你的背影真是好看之类的混帐话,如今看来,敢情他当初初正在用眼睛吃冰淇淋?
教授悲愤了,施展我对不起你,你的福利被人侵犯了。
“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不过二年级的时候,维祈去了美国,在纽约大学念法律,我们的联系减少,他似乎对此很习惯,我却总是惴惴难安,直到有一天,他让吴觉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去纽约看他?”
“你不管不顾的就去了?”
“嗯,我问学校请了三个月的假期,为此险些给学校开除,我跑去美国找他们,那会儿维祈还在修学士学位,吴觉已经去打超级联赛,作为新人他很受关注,时常能弄到一些好的球赛前排的球票,也会组织一些高校之间的联谊赛事,维祈要上学,没有空陪我的时候,我就跟着吴觉打球,维祈的功课很忙,很少回住处,日子久了,吴觉索性就在他住处旁边给我找了间房子,让我住下来,维祈如果有空,就过来看我。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我自己是很喜欢的,直到有一天,经常和我打球的一位黑肤洋妞不忍心,告诉我说,我那位经常忙着上课的男朋友,在本地已经找到一位不错的女友,两人同进同出,黏糊的很,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包括吴觉在内,只是瞒着我而已。”
袁枚眨了眨眼,“这个时候你已经和维祈订婚?”
施展摇头,“没有,我跑去质问维祈,那时候好年轻,脾气好冲,说的话也甚是刻薄,维祈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说学校里确实有一位叫露易丝雷欧的同学,在追求他,这位露易丝小姐,家境十分好,父亲也很有来历,他对此很有兴趣。”
“于是你就离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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