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纤》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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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在地上,昔日明亮的双眼直直的瞪着蔚蓝的天空,鲜血从她身上和衣服上冒出,晕染了泥土和草地,一匹狼趴在她的身上,动也不动。
她胸口起伏不定,喘着粗气,一脸惊骇尚未回神,呼烈儿赶了过来见了她,神色也十分讶然,半跪在她身边,掀起趴在她身上的狼身,只见她双手握着一把匕首,而刚刚那匹向着她扑上去的狼,实际上是扑在了一把匕首之上,正中它的心口。
所以,淌下来的血是狼血,她满身的血污自然也是这匹狼身上的,万幸的是它现在已经死了,要知道她多么害怕这野兽没死,朝她继续补上一口,对了,刚刚它死的时候那腐臭熏天的狼嘴竟然是搁在她肩膀上的……
这真是太恶心了!!!
“混蛋……”
“你这个混蛋……”
“……你大老远把本宫弄来,就是为了折磨本宫的吗?”张纤哆嗦着嘴皮,保持着倒在地上双手握匕首的姿势,惊魂未定的道:“你就是不懂怎么保护一个女人吗?”
“那是一群狼?一群狼啊……你竟然丢下本宫去救一群不相干的人?”
“你这蠢货,你差点害死本宫了!”
张纤不是喜欢这种受难的姿势,只是她刚刚太过害怕,这会儿身上还僵着,所以才保持着这种狼狈凄惨的模样,但这也阻止不了她谩骂呼烈儿的决心。
如果不是她偷偷藏着一把匕首,只靠他的话,她早就死了!
呼烈儿却望着她开怀的笑了起来,笑容爽朗快意,尽管他忽视了张纤私藏一把匕首的意图,但真的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比现在的更好了!
而且她虽然愤怒,他想了想,记得刚刚好像是她并没阻止他去救人,的确,如果他不去,这群人就死定了。
没有人可以那么狠心,看着一群无辜的人被害。
他伸手,拉起地上的张纤,看了一眼山坡下面,因为头狼的死,剩下的几匹狼见不妙,都已经慌忙逃走了,那些人中虽然都受了伤,可都还活着。
张纤被她拉了起来,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裳污秽不堪,还有股让人作呕的血腥味,正要发脾气,就被呼烈儿一把抱住。
她愣了愣,呼烈儿在抱着她的时候,悄然从她手里拿走了他私藏起来的匕首,插在自己后腰上上的腰带中,然后在她耳边无比庆幸的叹道:“你总是让我惊喜不断……真是太好了,我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在发生了,好吗。”
面对呼烈儿的深情,张纤只有回应他三个字:
“放开我。”
如果可以在这三个字后面加一句话的话,那句话必然是——
“回头你去给本宫洗衣裳,恶心死人了。”
、暗黑郡主
斤卑族分布在康多尔山里;多个山头都有聚居地,岱戈将呼烈儿和张纤带回了自己的聚居地,他的族人热情好客,呼烈儿救了他们的人;其中还有他们的族长;自是被奉为英雄;得到了盛大的招待。
傍晚;斤卑族人架起了篝火;从地窖里搬出了肉和酒;场面十分忙碌;但人人的脸上都挂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而那些被杀死的野狼的尸体则作为战利品;挂在一旁的树上。
狼喉结和狼膏可以入药,狼皮可以做成坎肩,狼肉虽然糙硬,但是补五脏,御风寒,壮阳填髓,总之是不会浪费的,尤其是气候越来越冷,捕猎也越来越不易。
有些小伙儿已经偷偷瞄上了头狼的狼牙,据说头狼的狼牙煞气很重,串成链子戴在手上或者是脖子上可以做护身符避凶,当然重要的是,会显得很有男子气概,姑娘们就喜欢有血性气的男人。
篝火晚宴忙碌的准备着的时候,张纤正在一个大浴桶里沐浴。
当族长的妹妹金珠抱着一套干净的衣裳进来,只见屋里一个大浴桶和浴桶中寥寥升起的热气,并不见人,正想着那位张姑娘哪里去了,却见浴桶的水面上咕噜冒了几个泡,张姑娘从水里钻了出来。
洗去了一身脏污,金珠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黑发黑瞳,面容俏丽,肌肤胜雪,身姿窈窕,心道果然只有这样的美人才能配上救他们的那位兄弟。
张纤洗好了,踩着水桶里的木阶出来,她一身湿漉漉的,白皙的皮肤更显得水滑,,黑发蜿蜒贴服在她的后背、肩膀和颈项,一缕一缕的水向下流淌。她浑身赤裸,一丝不挂的走下来,坦然的面对金珠毫无羞涩之意,相反是金珠看傻了,显得十分不自在的侧过头去。
张纤在家洗澡,都是有人伺候的,她出了水,自有人给她披上细细的绢帛,为她攒干身体,而现在,金珠见到她出来的反应居然是,呃,是害羞的侧过头。
她突然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好像真的不能挑剔什么,于是她抖了抖,抱着双臂,道:“好冷。”
可不是么,这里是康多尔山,比起来安阳城的冬季简直是弱爆了。
金珠听了,赶紧放下衣裳,从旁边的木架上拿了细棉布迅速的包裹住她,给她弄干身体,再把干净衣服给她裹上。
北狄的衣服和大昭的都有所不同,何况是斤卑族的衣裳,张纤弄了半天,也不知道这种在颜色艳丽的布料上缝着毛皮的衣裳该怎么穿,于是金珠看不过眼了,又帮她把衣服系好。
不知道是不是当了母亲的人特别会照顾人,金珠又给张纤系腰带,还给她梳头,一边梳,一边攒干她的头发,再梳成跟她闺女差不多的发型,上面的头发梳成许多细细的麻花辫儿,扎起来盘成一个垂髻,用颜色艳丽的彩石簪子将之固定住,下面的头发散着,最后不知从哪拿出一个大约一寸宽的白狐狸毛皮,两端有黑色的绳子,也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只见金珠把毛皮贴在张纤额头上,形成半圈,两端的绳子绕在垂髻下系住,再用细细的花钿给她两侧后加固黑绳,让这圈狐毛不至于滑下来。
这样类似于帽子,但又不是帽子的东西是斤卑族少女中常用的装饰,不仅漂亮,不损美丽的发髻,还可以挡风,金珠十分细心,考虑到张纤的头发不大干,怕叫冷风吹痛了头,才特地给她拿来的。
“张姑娘,你穿这个真好看。”金珠的大昭话没有岱戈的熟练,很生硬。
这衣服颜色艳丽,幸亏上面的灰鼠皮压住了颜色,不然真是太俗艳了,而且料子从里到外都是布的,对于穿惯了丝绸娟缎的来说,又重又粗,当然出于礼貌和教养,她是不该提出评价的,但对于一个过于养尊处优的人来说,她的感觉又很直观的。
张纤看了一眼金珠身上的衣裳,金珠比她略丰盈,自己身上的衣裳是按照金珠的身形做的,也是崭新的,而金珠的身上的这一件,半旧不新,质地更粗,款式也不如,所以人家都拿出最好的衣裳来招待她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谢谢。”张纤笑了笑,道:“你的眼睛也很美丽,像一种宝石的颜色。”
张纤放慢语调,金珠果然听懂了,十分开心,张纤是大昭人,黑发黑瞳,在北狄,黑色的眼睛十分少见,大多是深棕色,而斤卑族人的眼睛,是十分美丽的琥珀色。
金珠像是想起什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圆铜镜,这是她做姑娘的时候,其其格尔从大昭商人手上换来送她的。
在斤卑族,不可能有张纤以往用的七尺菱花镜,北狄不产铜铁,因而可想而知,寻常的姑娘家能够有一面小小的镜子,都算是宝贝了。
金珠给张纤照了照,张纤只看了看,再次谢过就把镜子还给了金珠,她看见金珠小心翼翼的把镜子放回去,心里略有活动。
来的路上,呼烈儿把斤卑族的事情简要的向她介绍过了,斤卑族生活的物资都要靠去冒城交易,不乏和一些大昭商人打交道,所以斤卑族不少人都能说几句她听得懂的话。
她挑了挑眉,一脸笑容,上前拉住了金珠的手,笑道:“好姐姐,谢谢你照顾我。”
金珠受宠若惊,忙道:“不用谢,应该的,你们救了我们。”
说得太复杂了,张纤也怕她听不懂,回身从自己换下的脏衣服里找到一个荷包,从里面拿出一枚玉章,章下雕刻的是花鸟文,这样的文字在北狄恐怕没几个人认得。
她把玉章塞给金珠,道:“送你的。”
金珠忙推辞:“不要的,不能要你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你的镜子,想用这个跟你换,好不好?”张纤想了想,和颜悦色的道:“这个是我路上捡的,我不喜欢,我只喜欢你的镜子,我可以每天梳头都用它,你知道,镜子在这里是很难得的,所以我请求你,收下这个,你们族人不是喜欢做生意吗?如果你需要镜子,以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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