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奇闻录》第99章


缸隽怂挠度耍衷谙胂耄媸切呃⒌梦薜刈匀荨?br /> 转头再看看南归,虽然刚认识的时候也经常拌嘴吵架,但那是因为自己不了解南归的性子,总惹他生气。他虽然表面上冷漠寡言,但若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既细心又体贴的温柔男子,简直是□里一等一的男主人公。正所谓爱屋及乌,雁落爱上了南归,连南归的冰山脸冰刀眼在她看来都变得迷人起来。
不能不说,雁落在感情方面相当的俗气,她就跟大多数的年轻姑娘一样,喜欢把男友和暗恋对象或是前男友摆在一起品头论足。结论自然是现任比前任要好出多少倍,借以达到一种所谓的满足感和平衡感。是谁说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搞到伤痕累累才算是爱过一场,南归之于雁落,是一杯温茶,是一缕暗香,那些太过浓烈的爱情,还是留给说书先生们去骗骗小姑娘的眼泪吧。现在的雁落,早已是个成熟的大姑娘了。
言归正传,三人按照计划于第二日开始了行动。南归和威武潜入马府成功地盗得了小册子,丽颜坊已被镖局的兄弟们团团围住,大尾巴蛆被圈在一米见方的地上蹲着干瞪眼。而清光则带着衙役闯进了马府,距离马大人送走清光不过一个时辰,他对于清光的突然出现表示出了相当的疑惑。清光抖擞出了小册子,衙役们又寻到了关残疾孩子的地牢,把他们全都带到了马大人面前。
至此,马大人仍想狡辩,他一口咬定这些孩子是自己收养的。清光见状便大手一挥,吩咐衙役把那个瘸腿男孩的娘亲领过来。那妇人一见到自己失散多日的儿子,又是哭又是笑,最后还不忘指着马大人的鼻梁骨大骂他不得好死云云。
清光得意洋洋地瞥了马大人一眼,他正要派人拿下马大人,却见马大人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成色颇好的玉环。清光一怔,屏退了众人后,才轻声问道:“这可是九王爷所赠?”
“正是。”马大人一侧头,眼里含笑说道:“清大人也知道,九王爷是陛下最为器重的弟弟,本官曾有幸救过王爷一命,王爷便赠了我一块刻着他名字的玉佩,这个中深意,想来不用本官多言。清大人是个聪明人,不会为了这等小事误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叶城虽是块风水宝地,但想来清大人的志向不在此。本官知道清大人和勒丞相关系甚好,但勒丞相权势再大,也不过是个臣子,想来不敢与王爷掰手腕。清大人……”
清光哼了一声,缓缓说道:“这事说起来也不难办,若是马大人能拿出黄金百两安置那些孩子,并且离开叶城,永不再回来,今日的事,就当是一场误会,如何?”
“还是清大人识时务。”马大力说着拍了拍清光的肩膀,清光虽心有不甘,但也只好作罢。
清光把从马大人处得来的银两交给了南归,让他去安置那些被掳来的孩子。威武派镖局的兄弟护送有亲眷的孩子返乡,而那些沿路捡来的小叫花子便都被南归安置在了丽颜坊内,并从大杂院请了两位大婶代为照顾他们。至于大尾巴蛆,被南归安排在城郊的粪厂里,专门制作施肥用的粪饼,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尾巴蛆见后台马大人跑了,哪里还敢执拗,乖乖扛着铲子去了粪厂。总比留在胡同里,天天被殴打强。光凭掳孩子这一档子事,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就能把他揍得半死不活。他本以为,跟着马大人,是吃香喝辣,从粪坑里跃上龙门。殊不知,烂泥扶不上墙,更何况是一条肉蛆。
这桩案子至此算是了了,只是雁落心里仍感到忿忿不平,怎么能那么便宜了马大人,放他走,他指不定还要祸害多少孩子呢!
雁落把对马大力的愤怒之情迁移到了清光身上,她觉得是清光胆小怕事,只顾着所谓前程,才会对马大人屈服。这一次,南归到没有沉默不语,而是开口替清光说了几句好话:“这也怪不得他,若是真的把马大人拿下,一来他官职比清光高,即使是归隐田园,其势力也不容小视。清光初入官场,没有什么根基,虽和丞相交好,但那种交情单薄的很,若是共荣还好,遇到这等事,恐怕丞相不会为了区区一个清光和王爷闹别扭。二来咱们虽然拿到了小册子,但作为证据恐怕还欠缺了些。如果马大人一口咬定这些孩子们是收养的,他财大气粗,收买那些孩子的父母也是有可能的。到最后他倒打一耙,恐怕清光这条小命都难保。”
听了南归的解释,雁落仍十分郁闷,不过正如南归所说,清光只是做了损失最小的选择而已。南归见雁落皱着眉头,嘴巴翘得能挂上一斤香油,便伸手捋了捋她的头发,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清光这个名字,总能让你牵肠挂肚,无论是喜爱还是憎恨。”
雁落傻乎乎地望着南归,正在她思考如何回话之际,南归又说道:“雁落,你难道没想过,我会吃醋或是嫉妒吗?”
不待雁落有所反应,南归便吻上了她的唇,热烈地、强势的吻着,像是要吸走雁落的灵魂一般。他总是喜欢用出其不意的方式证明自己对雁落的所有权,而每每当南归化身为狼,雁落非但不觉讨厌,反而有几丝莫名其妙的欣喜。
吻过之后,雁落搂着南归的脖子,红着脸小声说道:“你吃醋的时候……也很好看……”说完这话,她就把脸埋在南归的怀里,呵呵地笑着。
与此同时,在知府衙门里喝茶看书的清光收到了一封从老家云岭寄来的信。信很短,他却翻来覆去看了数遍,直到坐在身旁的勒锦之好奇地抬头询问,他才舔了舔嘴唇,神神秘秘地说道:“锦之,你知道雁子这种鸟,是最顾家的吗?若是一只大雁被铁夹套住了,其余的大雁多半会在天空盘旋,悲鸣连连,不忍离去。”
“这是什么意思?”勒锦之问道。
“没什么意思,只是有个现成的铁夹子在我手里头。”清光手里攥着信,哈哈大笑着朝花园走去,勒锦之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泛上一种不安感,莫非,他要开始行动了?
第十五章:贵小姐出口成脏
六月底七月初的叶城,就像是西游记里的火焰山,热得人只想躲在家里大口喝凉白开。猫耳胡同内一派萧条,但有一家店生意却是一如既往的火爆,那自然是由南归掌柜坐镇的霜叶茶馆。每到酷暑,霜叶茶馆就代卖程贝贝的娘秘制的清热龟苓膏,既败火又解暑,乃叶城夏日里必不可少的一道甜品。
正午时分,茶馆里聚了一帮子男男女女,喝茶的喝茶、侃山的侃山,各取所需,各得其所。此时雁落正拿着抹布站在窗户边上发呆,天空堆满了笨头笨脑的碎云彩,灼热的阳光像火舌一样粗暴地舔着大地,那一波接一波扑面袭来的热气熏红了雁落的面颊,她却一动不动地望着远方,像是在等待什么。
南归轻叹了口气之后,缓缓走到她身边,他从袖子里掏出一方手帕递给了雁落:“擦擦额头上的汗吧,天这么热,连阿斗都知道躲在树荫底下乘凉,你却傻乎乎地站在窗户边上,不怕晒脱皮?”
雁落一边望着窗外单调的风景一边轻声回答道:“长孙公子已经有三天没来喝茶了……”
南归扫视了众位茶客一眼,见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自己和雁落身上,便把手放在雁落的后背上,动作轻柔地抚摸着:“许是他有事。”
雁落侧过头,冲南归勉强一笑:“真的吗?”
南归低下头,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事儿,还底从六月初的一天早上说起。
娘娘庙里的小和尚刚刚撞完晨钟,就有一个提着鸟笼子的老者敲开了霜叶茶馆的大门。南归迎出去一瞅,竟然是多日不见的苗四爷,他赶紧挑开门帘,把苗四爷请进了屋。
这位苗四爷是何人?
他既非达官贵人、也非英雄豪杰,只是一个年约六十的干巴老头子。您别撇嘴瞧不上眼,这猫耳胡同缺了苗四爷,还真不行。他啊,老好人一个,属那万金油的,逮哪都能抹上一抹,他脾气顺、人缘好,在猫耳胡同里十分吃得开。
前些日子他染了一种怪病,手脚肿大,甚至没法下地走路。他儿子得知这个消息后,派家丁把他接到了天安治病。天安名医云集,虽不敢说药到病除,但没过多少日子,苗四爷就好利索了。严格说起来,他得的是富贵病,大鱼大肉吃多了,又不怎么食用新鲜蔬菜,导致身体出现了异常。在天安这半年多,他戒酒戒肉,天天早起打太极,晚上吃完饭就和儿子去遛弯,经过细心调理,身子板似乎比以前更硬朗了。
这不,苗四爷气色颇佳、活蹦乱跳地回到了叶城,跟着他一同回来的,还有那只名叫贵小姐的百灵鸟。
这只百灵鸟,可不一般,它是全叶城玩鸟人士心头好,其价值堪比千两黄金?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