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宠》第37章


⒋蜓剐砭茫词钩俟俜诘那榭鱿拢趿б膊辉敢馊猛鸾跎匠稣骺沟校ε隆?br /> 最后锦家不顾皇命,老将军锦山亲自率锦家红刀君出兵抗敌,锦家的红刀军威震海内,名不虚传,十日内将吴王打得节节败退,不得不撤回漠北,在撤回漠北的路上,被老将军锦山生擒了吴王。
红刀军带着吴王人头一路回宫,在皇宫内径直前行,无人敢前来阻拦,在红刀君的身侧,宫人们竟然看到了昔日宠冠六宫的华妃,只是华妃老了,即使是那般的女人,也难掩眉间的沧桑之色,但是那股气势,却丝毫未减。
华妃手中拿着一柄长长的利刃,没人知道她要做什么,只是在一炷香之后,这柄长长的利刃刺进了左相的喉咙,血水喷溅,溅了锦华的衣角。
随后她将那柄长长的利刃横在了妹妹锦璃的颈项间,她细细眯着眼角,用一种冷漠的神情看着锦璃,她缓缓开口,“三妹,这柄剑刚刚刺穿了你心爱之人的喉咙,这血还是热的。”
锦璃不说话,她只是死死瞪着锦华,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恐惧,她手中紧紧抱着一张黄色的锦帛。
锦华细细瞧着锦璃,一寸寸地瞄着她的眉目,她说道:“三妹,你那抱着的是什么,是遗诏?愚蠢如你,也该知道事到如今,一张薄薄的锦帛,能保得了你什么?”
锦璃一字一句挤出牙关说道:“积善锦家,不许同门相残,姐姐你莫要忘了。”
锦华浅浅笑了,她用剑挑起锦璃的下巴说道:“白日做梦;积善锦家早已经把你除名,是你自作自受,多好的棋,被你下成这样。”
锦璃凄惨笑道:“笑死人了;积善锦家是本宫见过最让人恶心的家族;少和本宫提。”
锦华冷眼旁观;她微微提起长剑;锋利的刀光折射出了她冷淡有些苍白的面容;她说道:“即使你厌恶,却也不能舍弃,因为它是保护你的利器,可是你却天生愚钝,始终想不明白这一点,与积善锦家越走越远,与左相联合压制锦家,才是你这步棋最大的败笔。”
“那是因为你把商相请离了京城,如果商相在……”
锦华低声说道:“胜棋被你走入绝境,怨不得他人。”
锦璃咬牙切齿,“锦华,你这个蛇蝎妇人,你才是最毒妇人心。”
锦华微微挑眼,居高临下看着锦璃,一贯地倨傲姿态,她说:“三妹,你必定会死在我的剑下,当初你逐我去央城,一定没有想到今日我会卷土重来,我知道有一日你也会和我一样卷土重来,但是我却绝对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
说完,锦华的手微微提起,对着锦璃的喉咙直直地刺去,片刻就听到锦璃喉咙间骨裂的声音,长剑刺穿而出,带着温热的血,竟是一点血没有溅出来。
锦璃跪在那儿,喉咙被长剑跳着,到死,都是憎恨而不能瞑目的眼神。锦华站在她的面前,用那个姿势站了许久。
良久过后,锦华扯过已经吓傻了的太子,将他丢给身边的嬷嬷说道:“把太子灌下蛇果,让他从此变得痴傻,再把他的脸用火烧伤,告诉他们这就是本宫的儿子瑞王,把央城的那个替死鬼拉过来当太子处理掉。”
卓妃卿当时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锦华一定要锦璃的儿子来伪装瑞王,很多年后她才稍微明白了一下当时锦华的感情,她只是把对于瑞王之死的恨意转嫁在了妹妹锦璃身上,而她要锦璃的儿子替锦璃偿还那一笔债。
自此,新皇开启了新的朝廷,而锦华也荣登太后宝座,守着那个痴痴傻傻的皇帝,商相凯旋归来,皇帝已经痴傻,他便是很快一手遮天权倾朝野,从此再无匹敌之人了。
卓妃卿会猜想,或许这也是他们当初秘密协定的一部分吧。
只是日子依旧是一日一日地过着,卓妃卿嫁给了商珏,可是依旧无法改变她心中最尊敬、最崇拜的那人,永远会是锦华。
锦华对她的影响太深刻了,以至于这一生她都会在她的影响中活着,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她自己也说不清。
那些过去隐秘的宫闱秘史,就这样被知情人止于唇间,掩于岁月。
而商珏与锦华长达近十年的斗争,也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清晨烟雾缭绕着整个小村庄,对于没有早起过的人来说,一定无法想象这里空气的新鲜程度。
掩着门的小木屋,忽然从内侧将门给打开了,庄归拎着一桶水桶从门内走出来,她先是往井里打了一桶水,然后毫不费力地把它放到了地上。
隔壁邻居此时也熙熙攘攘地开始赶车准备去城里做买卖了,经过庄归家院子门口,看到那个每天都起得很早的女子,不由得笑着打招呼说道:“大妹,尝尝这个桃子。”
说完就扔过去一个大大的桃子,庄归一手接过,然后笑着说道:“谢谢牛二哥。”
那牛二哥便哼着歌继续赶路了,他和庄归不熟,只知道这是一个寡妇,带着自己老爹两年前来到他们这个村庄,也怪可怜的。
不过没多久,村子里的大伙儿都开始喜欢上这姑娘了,勤劳又可靠,而且还特别会干活,那整整一桶水,单手就能给提起来,简直连他这样的小伙子都要汗颜了,看着像练过武的,但是又从没见她用过武功。
牛二婶这时候看着庄归的背影也开始说道:“我说大牛啊,你说这庄大妹子人也可靠,我看也不像乱七八糟的女的,不如我们在给她找个相公如何?虽然庄大妹子长得是挺一般的,但是人老实,人家丈夫死了那么多年,也没见外面乱勾搭的,安心守着老爹,我看啊是相当不错。”
牛二哥一边拉着牛一边说道:“我总觉得那庄大妹子有点故事,你说她虽然也不是多漂亮,但是看起来也不像粗人,那天我们去她家吃饭,你看她吃饭的那个样子,一看就不是穷人家的样子。”
牛二嫂拍拍牛二哥的头说道:“这可别乱说,说不定庄大妹子在有钱人家里做过工呢?”
牛二哥摸了摸自己媳妇的胳膊说道:“算你聪明,这倒是极有可能的。”
庄归一个人煮好了早饭,随手弄了一个咸拌白萝卜,外加弄了几块豆腐干,等着父亲起来吃饭,然后又把要出农活的工具都给父亲准备好,然后就打算去染房了。
她也没什么会的手艺,每天去染坊打些零工磨磨时间也好挣点钱,这么一天天的竟然也维持了两年了。
她穿了一件麻布做的衣服,把头发随意地全部绾在脑后,走进了开在村里的一间染坊,染坊的老板已经观察庄归很久了,每天她都是最早一个到的。
此刻庄归一个人若无其事地坐下来,准备染布,老板却悄悄走到她的身边,一只手忽然搭在庄归的肩膀上,庄归立刻触电般站了起来,她看着老板,带着警备。
老板笑嘻嘻地看着庄归说道:“大妹子,你天天这么勤奋,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吗?”
庄归厌恶地皱着眉说道:“老板,请自重。”
老板一只油腻腻的手伸向庄归,说道:“大妹子,你长得算不上标志,但是至少还算干净,让我收个房也是可以的。”
庄归一把甩掉他的手说道:“我没有那个意向。”
老板依旧是死缠烂打地贴着庄归说道:“大妹子这么害羞做什么,我可是不喜欢这样的。”
庄归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她并不想让这个村子里的人看出她会武功或者有什么异样,所以她只是微微斜过头说道:“老板,看来今天我还是不做工了。”
说完她转身就打算离开,却被老板一把扯住胳膊,手在她的脸庞上来回磨蹭,贼兮兮地笑道:“跑什么大妹子,我都说了收你做妾,还不乐意?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就在这时,一个冷漠的声音响起,带着冷玉一般的光泽与质感,却也有着一股让人难以靠近的触感,那人说:“她已经嫁人了。”
那老板“呸”了一声,“谁不知道她相公死了。”
“哦?她是这样说的。”
“当然。还有,你是谁啊,本爷爷的事你少管!”
老板这才注意到庄归已经呆了,从听到那声音开始,她就呆若木鸡,直到那人缓缓走近,却是坐在一辆质地奢华的木质轮椅上,她都处在一个呆滞的状态下,双眼神采全部涣散。
商珏一点点被人推着靠近,他双眸紧紧盯着庄归,没有放过她的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那个老板看到走过来的这人似乎不像普通人,虽然好像是个瘸子,但是那姿态和气势,都异于常人,反而有些后怕了。
商珏走近他们,从衣服里拿出一沓银票,在老板的面前晃了下,眼睛却直直盯着庄归,他简单地说了几个字,“要就拿去快滚。”
那老板双眸立刻盯着银票发光起来,他看了看那银票上面的字,竟然都是真的,而且每张都是一千两,竟然有这么一沓!
染坊老板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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