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聘》第102章


呐古惆樵谏肀撸鸵蝗核腊宕糁停廖匏枷氲呐勾猎谘矍埃梢韵胂笫悄囊恢指秩讼不读恕?br /> 说是要去高家,到不只是逗弄家里这群小丫头,秦亚茹的的确确想要过去一趟,一是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去过,二来,昨日方氏派人来说高枫的娘亲小陶姐病了,她也该去探望,总要瞧瞧情况。
去之前,秦亚茹想了想,先让马车在集市上转一圈。
党项和朝廷的战争,并不曾影响开封的繁荣,街上的生意照做,遛狗斗鸡的闲人们还是在街面上随便溜达。
秦亚茹一路上看到许多卖各种饮品,各种果子零食的小贩,就放了几个女使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连晚翠也拿了只糖葫芦慢慢吃,她年纪虽然大了,到越发小孩子脾气,以前小时候不爱吃糖,如今到喜欢上,家里秦亚茹自己准备来待客的糖果,有好大一部分是进了她的肚子。
隔着车窗,随意地向外张望,秦亚茹的目光忽然一滞,蹙眉。
晚翠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吓了一跳:“那是……那是庞小侯爷?”
不远处,立在一间药铺前面,似乎正和伙计说什么的男人,正是已经十多年没有出现在秦亚茹眼前的庞元英。
当年庞家犯了大事,庞家的老侯爷庞纯之饮鸠自尽,长公子庞元直处以绞刑,唯独庞元英,虽然罪过很多,可却没有确实的证据,其实就算有,太后要保的人,大部分情况下都能保得住。
他被流放三千里,离开了开封。
秦亚茹叹了口气,想起去年皇上第一个皇子诞生,皇帝很是高兴,赦免了一批犯人,想必庞元英就是期中之一。
隔着车窗,外面那人还是面如春花,好看的很,看样子即便是在流放之地,他被照顾的也还不错。
不过,太后的确疼爱他,皇帝对他的印象其实也不是很糟糕,虽然为他处理过各种各样的麻烦,但庞元英那样的人,想招人恨的确简单,但他想要讨人喜欢,却更容易,即便是小皇帝对他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满,也不得不承认,庞元英其实有时候是个很可爱的孩子,纵使跋扈,纵使嚣张任性,却不是那种会让人恨到处之而后快的。
街市上人流密集,马车渐行渐缓。
庞元英漫不经心地一回头,正好也看到了秦亚茹。
秦亚茹笑了笑,缓缓地放下了车帘,庞元英静静地看着那辆远去的马车,心情却不似十多年前那般波荡起伏,他这些年,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女人,只是印象一年比一年淡薄,他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养育大哥留下的侄子,要努力支撑庞家,以前他连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他都做过了,本以为再次相见,他不是会激动到冲上去咬人,就是连认识都不再认识,但真正见到,却和想象中大不一样。
庞元英笑了笑,接过伙计递来的药包,小心地数出铜钱——他既不会认不得那个女人,也没有太过激动,那个女人,就像停留在心底深处的一道伤疤,平时不痛不痒,甚至感觉不到,偶尔刺自己一下,疼上一疼,到也没有大碍。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决定
拎着药包,庞元英转身离去。
他们一家子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有些偏僻,但比起开封城的寻常人家还是要好上不少,家里也能雇得起几个下人,生活还算安稳,至少不用受寻常小官小吏的气。
庞家虽然落败了,但是毕竟曾经是望族,虽说大部分亲朋好友不敢在庞家落难的时候帮衬一把,但如今事过境迁,他们伸把手拉扯一下庞家的后人,却还是愿意的,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好,也不可能任由庞家子弟当真落入泥淖。
庞元英回到家里,去厨房把药给熬上,他的动作很娴熟,手指也不若十年前那样白皙,上面布满老茧,很是粗糙。
一碗药煎好,他亲自端着送去嫂子的屋里,让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子端了进去,隐约听到卧房里传来几声压抑的咳嗽。
“娘子,听说高贼在延州吃了大亏,自己也被刺杀,受了重伤,我看啊,这都是报应,他回不来了,咱们郎君也能瞑目……”
那婆子是庞元英大嫂的奶娘,伺候了主子大半辈子,哪怕庞家落难,也不肯离开,往日养尊处优惯了,如今生活一落魄,还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就跟七老八十似的,这会儿喂了自家主子喝完药,心里不忿,就忍不住唠叨了几句。
庞元英在窗外听见,不知为何,心里却没多少快意,只是想起刚才见到的秦娘子,才略略自嘲——即便是丈夫生死未卜,她的神色间也坦然如初,就像当年一样,虽然落入险境,可她从无一丝惧怕,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能稳得住。
“那样的女人。还是让高枫去消受,别人吞不到肚子里去。”
庞元英回过头,慢慢起身离开,他的侄子和他不一样,他只是庞家的异类,他侄子却是正经庞家人的样子,聪明,孝顺,读书读的极好,可以想见。庞家的将来,就要着落在他的身上,自己这个当叔父的。唯一能做的便是保证下一代能顺利健康地长大,能有读书习武的机会。
偶遇了庞元英,秦亚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绪多少有些起伏,那个曾经的贵公子并不是第一个觊觎她的男人。也多多少少给她带来了些许麻烦,但不得不承认,那人实在是很讨人喜欢,也并未实质意义上伤害到她。
哪个女人没做过被白马王子倾心爱慕的美梦?虽然庞元英不是白马王子,但对秦亚茹来说,他怎么也和二十一世纪砸钱追美人的富豪公子哥相差仿佛。
未来矜持而又理智的灰姑娘们。或许会因为种种因由,并不答应贵公子的追求,不愿意成为贵公子的禁脔。失去一生的自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是,她们的心里,恐怕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得,哪怕外表再冷若冰霜。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真正厌恨愿意为了自己一掷千金的贵公子。
秦亚茹不过随意想一想,追忆一下逝去已久的似水年华。
又是旬月过去,秦亚茹总算是从秦小秀那里知道了些比较确切的情况,大宋和党项之间的战争,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党项的军队数量众多,实力强横,战局对大宋十分不利。
听说高枫的麒麟军到达延州,不但不受欢迎,还引起了延州守军的警惕,战场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守将意见不统一,起了争执,若是换了几年前,根本没有人能挑战高枫的权威,但这些年来,温柔乡是英雄冢,高枫在京城呆久了,他的威名,已经没法子给人太大的压迫感,更何况,和党项之间的战争,与同辽人之间的战争并不是一回事儿,延州的守将不信任高枫,到也并非令人难以理解。
听到高枫确实受了重伤的消息,略微犹豫了片刻,秦亚茹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尽量简单,多带了许多最近新制成的药材,准备了一辆精心打造的,镶嵌了钢板的马车,两匹在宋朝也罕见的骏马。
在古代,大部分时候战场都是女人走开,秦亚茹本也没想要和二十一世纪一样,到战场上去,但高枫离开的日子,她却明白了,别看日日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感觉不到那个男人重要,可一朝分别,她却知道,他们夫妻二人一体,高枫成了她的骨肉,占据她的灵魂,高枫死了,她不会主动寻死,却不算是活着,她想离那个男人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即便不能帮到他,也想要呼吸一样的空气,想要为他解决后顾之忧。
若是以前,女人接近战场,那简直是罪过,绝对的不吉利,但这些年,高枫训练的新军有专门的医疗兵,大部分都是男人,可这是精细活儿,女人做起来比男人细心,到后来,渐渐也有了女人。
虽然女人们都在后方,不可能上战场,但帮着做一些包扎伤口,照顾病患的活儿,却也不是不行。
秦亚茹一开始收拾东西,秦易之便知道了,也很清楚自家的宝贝闺女想要做什么,只是暂时瞒着程氏,怕影响到她。
秦易之只是看着自家闺女神色平静地吩咐人把自己的马车填满,面上露出一丝苦笑:“你这孩子小时候最乖巧听话,和你大哥不同,很少让我费心,没成想长到现在,却是总让老父我吃惊。”
秦亚茹叹了口气,偎依在秦易之身旁,就像很小的时候一般,缓缓伏下身,趴在父亲的膝盖上,由着老父粗糙如枯木的手,一下又一下,抚摸她满头的青丝……虽是青丝,却已经多多少少地染了一点儿白霜。
“最近朝中肯定要派出援军,我就随着辎重营一起去,路上会平平安安的,到时候再跟高枫一起回来,还请爹爹放心。”
秦易之到底没有反对,和别人家的父亲不同,秦易之总是愿意放纵自己的女儿的,哪怕女儿要做的事情,有些惊世骇俗。
“老夫会照顾好你大嫂,还有你大哥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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