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聘》第104章


,怎么指挥战斗?
反正这套歪理学说他随便说,秦亚茹也反对不了。
替他正了正银盔,秦亚茹忽然莞尔一笑:“还记得吗?那一年我们去海南,在郊外呆了三天,三天都没睡觉,到了第四天,我实在是受不住,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天亮一睁眼,差点儿没把你当成鬼,愣是有了心理阴影,半个月不大敢看你那张脸。”
高枫哭笑不得,叹了口气:“真是好心没好报。”
海南,尤其是乡下的蚊子,又大又毒,被咬了之后,立时便起好大的肿包,秦亚茹睡着了。一开始还好,高枫还能用蒲扇给她轰赶一下蚊子,可高枫自己也困得实在睁不开眼。到底有照顾不到的时候,偏偏驱赶蚊虫的药早就用得一点儿不剩。
没办法,他只好把秦亚茹开玩笑配置的一种吸引蚊虫的药水拿出来洒自己的身上,一整夜,蚊子就顾着咬他。自然放过了秦亚茹。
结果,第二天秦姑娘看到他那种肿得面目全非的脸,吓得一脚就踹了过去……
想起旧事,秦亚茹眉眼渐渐变得温柔下来,她虽然不能再与自己的男人并肩作战,可是。却成了她的妻子,将来也会做他孩子的母亲,此时送他奔赴战场。期盼郎君归来的心情,居然并不是很糟糕,还有一丝别样的情怀。
外面杀声震天,那铺天盖地而来的杀气,甚至连懵懵懂懂的小女使也能感觉得到。
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嘶声呼喊——‘城门破了。城门破了’
似乎远处有各种各样嘈杂的声响,有老百姓的哀啼声。怒骂声,奔走哭嚎声,但都模模糊糊的,并不真切。
伤兵营里风声鹤唳,好多缺了一条胳膊,瞎了一只眼睛的兵士,又重新拿起了兵器,手头没有兵器的,随手拆除一条桌腿,紧紧攥在手心里。
秦亚茹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正缝制一件儿小儿穿的衣服,给大嫂的,他们这一次得胜回京,大约就能看见大哥孩子了,也不知道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还得给大郎纳几双鞋底,他正是费鞋的年纪。
虽然府里并不缺针线上人,可娘亲亲手做给儿子的鞋袜,哪里又是下人们做的那些能比得上?
看着断了一条腿的老兵士,紧张地靠着桌子站在她身边,一言不发,手指却被捏得清白,秦亚茹突然有些满足。
她其实做的并不算多,也就是帮着处理一下伤病的伤口,帮着准备点儿饭食,洗洗衣物,这些人浴血奋战,她们伸手帮忙,也是应当。
却没想到,她不过是做了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却让这些质朴憨厚的士兵们感恩戴德。
“要不是娘子赐下药来,狗子就不只是少一条胳膊,他少了一条胳膊,回家之后还能做活,还能养活他娘,可要是他死了,他老娘也活不下来。”
“娘子是何等尊贵人,竟为我们这帮粗人缝补衣裳,端茶端水的,便是死了,也难报大恩。”
“秦娘子做的炊饼真好吃,比狗剩叔做的好吃一百倍。”
平日里秦亚茹耳朵里听了一大最这等奉承话,也没觉得什么,可是此时,外面杀声震天,这些伤势严重的伤兵,却牢牢地守住大门,守住窗户,努力地想保护她,拍着胸脯告诉她,敌人若是想伤害她,除非踏过他们的尸体。
秦亚茹忽然觉得眼眶发热。
这些人并不知道高枫其实是在开门揖盗,他们以为城中的兵士大部分都去支援三川口,他们真以为高枫高元帅的伤还没有好,又被城中的将士排挤,已经掌控不了队伍,白日里还在不断地安慰秦亚茹,告诉她高元帅是好人,好人必有好报。
结果夜里出事,他们这些从不肯接近秦亚茹卧房半步的兵士们,却不约而同地聚集过来,用自己孱弱的身体,意图保护她。
“娘子,俺要是死了,您帮俺把俺妹子给嫁出去吧,嫁给谁都行,就是别嫁给军汉,跟着军汉,太受罪了。”
院子外面火光冲天,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兵声音在抖,手也在抖。
秦亚茹嘴唇动了动,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们,就连她自己,其实也不是不怕,这是真正的战争,战争永远不会有万无一失。
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近,忽然有一行二十多个明显杀红了眼,浑身是血的蛮人跌跌撞撞地冲向伤兵营。
秦亚茹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兵士们冲了上去,用刀,用棍,用剩下的胳膊,甚至是用牙齿。疯了似的阻挡着敌人的脚步,她脑子嗡了一声,一片空白,好像一切都离她远去,许久许久,热气腾腾的鲜血喷在她的脸上,才带回了她的神志,回过神,秦亚茹一手拔出刺入敌人脖颈的手术刀,看着倒在地上。瞠目结舌的老兵士,哑然失笑。
“亚茹!”
一队雪白的骏马飞驰而来,铁蹄声声。无数敌人倒在血泊里。
一身银色盔甲的俊美将军,在大雨中笑得春花灿烂,一手拉起他心爱的女人,用力拽上了马,紧紧搂在怀中。也不顾她满脸的鲜血,用自己同样沾满了汗水泥浆血渍的脸,满足地蹭了一蹭。
“呀……他占秦娘子便宜……”
年纪轻轻的小兵一句话没说完,就让老兵士捂住了嘴,其他人转头的转头,侧身的。却又忍不住咧开嘴唇发笑。
“可惜,可惜,来得不是李元昊。没能取到他的首级,我还想带回去做咱们大郎金榜题名的礼物来着。”
秦亚茹白眼一翻,恶狠狠地拧了他一把。
这个混蛋要真敢把那种东西送给她儿子,她非把这混蛋掐死不可。
“亚茹,我不能保证。以后再也没有这样让你提心吊胆的日子。”高枫难得感性,贴着心爱的女人的耳朵呢喃。
“放心。你要是死了,我最多花半个月就忘记你,然后快快活活,开开心心地活下去。”
“…………”
高枫咬牙,垂头丧气地耷拉下脑袋:“那我要申请,你得来拜祭我,至少一年一次,要不然……三年一次也行。”
尾声
“想当年啊,我生得也是貌美如花,走在开封大街上不知道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要羞红了脸,接到的荷包瓜果用筐都装不完,你们祖母,那是哭着喊着要嫁给我,哎,也是我好心,心想,像她那么泼辣的女子,要是我不要,她哪里还嫁得出去?就干脆大发慈悲地娶了她进门……”
“爹爹说你们娶我们妈妈,到妈妈家去跪门槛,跪了大半个月。”
“爹爹还说,你见到顾谦就吹胡子瞪眼,那是因为顾谦他祖父喜欢我们妈妈,还和我们妈妈感情很好,是你横刀夺爱,骗了我们妈妈……”
“胡说八道,那小混蛋敢造反,败坏我的名誉,看我不收拾了他。”头发雪白的老头拎起大刀就要往外冲。
两个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的金童玉女,笑嘻嘻地瞧着他跑到门口,才眯着眼睛喊:“妈妈说她要陪舅母去掩月庵礼佛一月,这个月给你买酒喝的钱放在我们爹爹那儿,让他按照你的表现发放。”
老头脚步一僵,小心翼翼地搁下刀,咳嗽了声,大大方方地转头回来坐下,也不去看两只小混蛋嬉皮笑脸的模样。
哎,这年头,当爹的连教训儿子都不行,掌管经济大权的才是老大。
已经能够顶门立户的男人回到家,见他爹嘟着嘴耍小脾气,也不恼怒,塞了一瓶上等的女儿红过去,成功把自家爹爹逗得眉开眼笑。
他父亲年纪大了,虽然还算康健,到底不比当年,酒还是要少喝才好,不过,偶尔也要他解解馋,否则反弹起来,不好压制。
男人这些年仕途顺利,估计不到四十岁,就能做相公,整日折腾的那些来朝贡的番邦使者欲生欲死,把朝中那帮子整日喊着天朝上国,应该讲体面,番邦进贡,他们也该多给赏赐的文臣整得到现在背后骂他小家子气者有,当面敢说一句废话的半个不存。
这么多年在朝中折腾,他威仪愈发重了,回到家面对从小崇拜到大,近些年却日渐小孩子脾气的父亲,也不至于次次吃瘪。
“你娘什么时候回来?”老头美滋滋地抿了几口酒,把剩下的小心翼翼地收起,趴在窗户上暗地里嘀咕,“老了,老了,到学会了吃斋念佛。”
“娘说回来了给爹你做素斋,清清肠胃。”
“……呃,那还是多念一会儿,多念一会儿好,让菩萨保佑我顿顿能吃肉。”老头缩了缩脑袋。
他们生活了一辈子,后半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波澜壮阔,虽然党项未曾立国,还算安稳,但他们大宋也没有再主动发动战争,征战辽国。
只是武将的地位确实高了些,开办了一个简单的皇家军官学校,招收了一批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将当了作战参谋,顺便教学,其它的也没什么,朝中还是有些重文轻武的迹象,武举出身的官员,还是比不上文举出身的官员清贵。
秦亚茹到颇做了些事,与党项的战争结束后,她带出来一批能面不改色‘割肉剔骨’的医女,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