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夏洛克秀恩爱日常》第100章


“但是您找到了?”汉尼拔满脸真诚,“福尔摩斯先生不愧是神探。”这句话不是恭维,而是事实。
“事情很简单,我昨晚把纽约警察的调查报告和现场证据进行了对比,之后在案发现场不远处的一个小便利店里找收银员聊了聊。他告诉我附近有个流浪汉,从七月末起就每天住在距离案发现场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旁边,昨晚他刚好也在。”目击证人就在眼皮子底下,纽约警察却没找到。
“你昨晚出门了?”爱丽丝有点惊讶,夏洛克昨晚出门了她怎么不知道?
“也算不上昨晚,准确点说是今天凌晨。”食人的汉尼拔·莱克特、不知目的的莫里亚蒂、神秘的犯罪集团number 7,这样有趣的案件就在眼前发生,他怎么能睡得着呢?“我看你没有起床的意思就没喊你。”他试图叫醒小丫头来着,但两只猫虎视眈眈地把他拦在距离床一米远的地方,说什么也不肯让他靠近。
“你喊了我也起不来。”爱丽丝现在从心底里配合华生医生了。
“那么那位流浪汉看到取走鲍勃·琼斯左腿的凶犯喽?”汉尼拔耐心得等爱丽丝和夏洛克两个人斗嘴结束后才说话。“恭喜福尔摩斯先生,这么快就找到了关键证据。”他毫不慌乱。
“那个流浪汉的确是看见取走鲍勃·琼斯腿的凶犯了,但那晚雨很大天又黑,再加上他视力不好,所以”,大侦探耸耸肩,“他只看见了个轮廓。”
爱丽丝捧着果汁假装自己在喝,她借着抚摸杯子的动作悄悄观察汉尼拔·莱克特。意料之中,从对方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么您现在想?”汉尼拔故作好奇。
“well,那个流浪汉确实没能看清楚强行砍下鲍勃·琼斯腿的凶犯长什么样子,但他很肯定地告诉我,那个人是个女人。”夏洛克放下杯子。
“女人?”爱丽丝没想到这个答案。夏洛克没必要编出这个瞎话来骗人,那就是说无论那个取走鲍勃·琼斯腿的人是谁,都不会是汉尼拔·莱克特了——最起码不是汉尼拔亲自取走的。“鲍勃·琼斯的身体检查报告上说,他的腿是被人用骨锯拿下来的,并且嫌犯还给他注射了麻醉剂,事后还帮他进行了简单包扎。”所以鲍勃才能活到等来救援。“发生在鲍勃身上的事肯定是有预谋的,不然事情不可能进行得那么顺利。既然目击证人说嫌犯是女人,那么可以调查的范围不是就大大缩小了?”只要调查鲍勃·琼斯认识的学过医的女人,案件不就可以破了嘛。
“纽约警察早就已经调查了鲍勃·琼斯周围所有懂医学的人。”汉尼拔把一份文件夹打开,“这是纽约警察当时的调查报告,琼斯认识的人中有三个医生,都是男人。其中只有一个和他有些小过节。纽约警察当时追查了这个人的行踪,确认对方没有作案时间。”食人案不是小案,如果不是因为实在查不到真凶,纽约警察们也不会放弃调查。
“所以我们要……”爱丽丝狐疑地看向夏洛克。事情不会是她想得那样吧?
“well,爱丽丝,侦探每天闷在房间里是不可能查到线索的。”站起身穿好大衣,夏洛克看向汉尼拔,“莱克特先生,您介意和我们一起去吗?”他今天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在心理诊所看警方报告。
“当然不,我的荣幸。”
作者有话要说: 抱抱大家,爪爪最近有点懒惰了,捂脸
今天更得少,所以明天双更,么么哒~亲一口(*╯3╰)
第57章 第三个梦,二合一更
杰克逊大街。
爱丽丝好奇打量着这条与曼哈顿的繁华格格不入的街道。衰败的商店、破损的广告牌; 以及路边躺着的流浪汉。杰克逊大街甚至荒凉到街上没有毒贩和小混混。“这里怎么会这样?”这条街就是鲍勃·琼斯被人偷走左腿的那条街道。
“这块地被一家军工集团买下; 但一直没来得及进行建设。”汉尼拔身上整齐的西装领带与这条破败的街道格格不入; “我听说是汉默集团买了这块地打算建造一个可以和复仇者大厦比肩的建筑。但公司的董事迟迟不肯同意; 所以这个计划就被搁置了。”贾斯汀·汉默在模仿钢铁侠这条路上一直很执着。
“这里。”夏洛克上前几步拐进一个窄小的巷子里; “据目击证人说,鲍勃·琼斯就是在这里被人锯下了左腿。”他指了指旁边的一个垃圾桶。“当时那个流浪汉就藏在这里,所以没被发现。”
“这可不像是个会让人毫无防备就走进来的地方。”莱克特医生前后观察了四周,然后很热心地提出疑点。“这条街道本来就很荒凉; 这个小巷子又这么黑。鲍勃·琼斯深夜经过这里; 当时又下着瓢泼大雨; 很难想象他会没有任何原因自愿到这个地方来。”人类在潜意识里都有保护自己的想法; 鲍勃·琼斯不可能在一个大雨的深夜没有任何缘由的自愿走进这个小巷子。
“警方报告上说鲍勃·琼斯在被急救人员找到的时候意识并不清醒,后来的报告里也说他根本说不出来他的腿是在哪里被人截掉的。”神通广大的夏洛克和汉尼拔都分别弄到了纽约警方就鲍勃·琼斯一案的报告和现场记录,这几份文件目前正被爱丽丝背在包里。“就连事发的这条街也是警方根据琼斯的车子记录仪找到的,会不会他当晚早就被人下了药,然后再被带到这里; 锯掉了左腿?”鲍勃·琼斯是个大块头; 爱丽丝不觉得他能被轻易制服。
“有这个可能。”汉尼拔点头表示赞同。
“不,不是这样。”大雨几乎冲刷掉了所有痕迹; 就算是夏洛克也不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从小巷子里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但他否定了爱丽丝的推测。“九月二十五号晚上; 鲍勃·琼斯晚上十点从公司下班。911接线员十一点十一分接到了路人报警电话,说看到路边停着的车里躺着人,十一点二十分救护车赶到。从鲍勃·琼斯的公司到达查理大街的距离推算,最快也需要二十分钟。而那个晚上下大雨; 路况很差,能见度也低,所以这个时间要被延长到四十分钟。从鲍勃·琼斯离开公司到有人报警,这中间只间隔了一个小时十分钟。凶手就是在这个时间段里引诱琼斯下车并且割下了他的腿。”
“但鲍勃·琼斯在被救之后一直回忆不起被人锯走腿的具体细节。”被救后的鲍勃神志清楚,但他就是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案发时的任何细节。医生在他的血液里化验出了少量致幻剂成分。
“也许引诱琼斯下车的人让他放松了警惕。”汉尼拔专心听夏洛克的推论,然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福尔摩斯先生您说目击者看到凶手是个女人。那晚雨很大,又是在这样一条街道上。或许凶手早就埋伏在这里,然后借口需要帮助、引诱鲍勃·琼斯下车和她走到这条小巷里,之后趁其不备袭击了他,给他注射了药物。最后再把他的腿锯下来。”在食用之前给食材注射药物,真是愚蠢的做法。
“也就是说无论凶手是谁,她一定已经观察了鲍勃·琼斯很久。”爱丽丝觉得汉尼拔的推测很有道理,“那晚发生的事是有计划,可是……”她想不通,“对方为什么要留下琼斯一条命呢?既然她都已经割掉对方一条腿了,为什么不干脆把他杀了?”干嘛还费力气让受害者活着?
“也许她享受这件事带给琼斯的痛苦。”身为心理医生,汉尼拔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可能性。“有些心理变态者喜欢那种能够掌控一切的感觉。她留下鲍勃·琼斯的命并不是出于怜悯或者仁慈,她只是享受她的成果带给被害人的痛苦和绝望。”虽然即使没有他的提示福尔摩斯先生也能尽快破案,但既然他已经来了,还是给点提示的好。毕竟这种傻乎乎奔走在街道上调查真凶的行为真的很浪费时间。
“就像在被害者身上印上烙印?”爱丽丝站在夏洛克身边。她看过许多探案剧,所以明白汉尼拔的说法。但现在还有个问题。“鲍勃·琼斯丢了腿,纽约警察在立案后就立刻把这个案子定性为食人案。但从我们现在收集到的线索来看,并没有凶手是食人者的直接证据存在。那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被认定为食人者所为呢?”当初看到鲍勃·琼斯的遭遇,爱丽丝因为怀疑汉尼拔是食人魔而先入为主地认定鲍勃·琼斯被锯走的腿是被人吃掉了。但是看到警方的完整报告后,她却有点怀疑了。琼斯被人偷走一条腿,为什么纽约警方那么肯定这个案子是食人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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