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之森》第7章


(十二)
接下来又是几个月的艰险跋涉。
“我当时不在那个队伍里,”老妇人望着我说,“我跟着另一个培训班出发。我回城的时候,已经是四个月以后了。林赛。路德维希当然还在那里。因为他已经不能再去北方之森了。”
“什么?”
“他旧伤复发,再也不会去了。”
林赛。路德维希摔断了腿。回去的时候,他这条腿再也没法动弹,但他坚持不要人抬他。他是一个硬派的男人,之前在城里得罪的那些人他也清楚,所以坚决不欠他们的情。在森林里,他的经验远比别人丰富,因而还算顺利地回到了城市。
多莉妲。莱斯利的回忆在遥远的时空中和林赛的生平传奇结合,在城里他那间小小的棚屋里,正值人生中最好年华的林赛。路德维希平静地接受了不得不截肢的事实。他已是残疾人,却更加不愿接受别人的帮助。一天下午,他把自己的腿绑在一张椅子上,咬紧了布带,用猎刀切开了皮肤。他花了几个小时,把碎裂的膝盖骨摘除,用北极捡来的废旧金属零件给自己做了一个金属膝盖。他接好血管和神经,就像一个最熟练的外科大夫——他们这些人的身体强健得惊人,意志也坚韧得令人惊叹,我就不多做赘述了。做完了这些,林赛。路德维希拿起放在床头的一束甜草根,咀嚼起来。然后前来探视的多莉妲。莱斯利推开门,看到了地上放着满满一盆血水和绷带,不禁吃了一惊。
“我还记得那一天,非常清楚,”多莉妲回忆道,“我还记得他看着我说:‘哎,你来了!’他问起我那次旅行的情况,就好像他从没有亲手切开过自己的皮肤一样。他后来告诉我那玩意儿很不好切。虽然和收拾野味一样容易,但疼得简直没法忍受。我去的时候,他坐在床上。”
“后来呢?”
“他问起我伊瑟。亚瑟的事。我说我到的时候,看见厨房里多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很年轻,肤色苍白,一头金黄的头发也浅得发白。她给我们做了饭,味道还不差,比伊瑟。亚瑟亲自做的时候好多了。哦对了,她当时还怀着孕。”
我无法想象那种情形,长途跋涉的旅行者到达森林边缘,惊奇地发现那里多了一抹亮色,一个穿着破衣烂衫还怀着孕的金发女人,又瘦又没有血色,睁着如麋鹿般的大眼睛。森林的子民伊瑟。亚瑟和她一起在厨房里麻利地给动物开膛破肚,即使不好管闲事如北方的冒险者,也忍不住猜测这女人的来历。她的肚子微微隆起,低垂着睫毛,忧郁的神色和旅馆主人倒有几分相像。两人都不发一言,也听不出口音。
林赛。路德维希听到这些时,有一瞬间失神,很快又镇定下来。
“这么说,”他慢慢地说道,“以后旅馆里就会有另一个人了,很好。”
他不断这么重复着,把伤腿挪到床上。
第二天有人来给他送饭,看到他还是这么坐着。
很快城里又来了一支冒险家的队伍,林赛向他们打听关于旅馆主人的事,得到了差不多的回复。他于是低头沉思,不发一言。
他是被搞迷糊了。
林赛。路德维希在怀疑他过去的人生,在怀疑他过去所有的记忆。他还记得森林边缘令人难忘的滴答水声,记得叶片下浓厚的阴影,记得那些只剩下原欲和他们两个人的下午。但这是不真实的,真实的是伊瑟。亚瑟和一个怀孕了的女人,他们才是符合这世界上逻辑的存在。
惟一能提醒他的过去的是他腿上的伤,但这有可能是在回程中摔的,而身上一点疤痕也看不见,让人不禁疑心。他所带的那支队伍全军覆没,但没有人能证明这些队员的来历,他们都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从大峡谷初来乍到。换句话说,森林里的一切可能只是虚构,是一个以他为主角的幻梦。
这一年,林赛。路德维希躺在他破旧的小棚屋里,独自思考着,日光每天按时照进他的窗户,打在他如石雕的脸上,他的脸毫无表情。他是城中豪富,房屋里堆着无法估量的财宝,更是绝无仅有的优秀向导,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永远不回到北方之森。就算断了一条腿,也不会妨碍他享乐。但他就像被魇住了一样,一日生活起居都在房间中,不肯迈出一步。有年轻的向导找他请教,多莉妲去看他,都不能改变这种状况。他过去的仇人原谅了他,有的忘记了他,有的死了,还有的带回北方之森更多的消息。听说那个女人怀的就是伊瑟。亚瑟的孩子,当然此说不可尽信。
直到有一天,林赛。路德维希从另一个世界中猛然醒过来,试着使用他的腿,发现并无大碍,只是不如以前灵活了。他茫然地环顾四周,发现已经过去了一年。
但一切记忆都如同昨日。
第二天他就出现在了城中的小酒馆里。
之后他就成为了我所认识的那个林赛。路德维希,直到他的死亡之期来临,直到这条河流的最后一滴水流尽,他都没有再回过北极。
“北极到底有什么?”在静寂中,我再次问出这个问题。
远处的院落里传来牲畜的嘶叫,空气中飘着一股浓浓的尘土味,夹杂着北方积雨云那阴沉的湿气。老妇人的脸上神秘的阴影加重了,微笑使她脸上的沟壑移位,呈现出另一种形状。
“林赛。路德维希说过,他不会告诉你,是吗?”
“没错,”我承认道,“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
“凡是听到的人都无法拒绝那种诱惑。”
“除非那人不是凡人。”
“我知道你不是凡人,”多莉妲凝视着我,我突然心脏一阵狂跳,好像被人揭穿了一个重大的秘密。
“什……为什么?”
“但是你也拒绝不了这种诱惑,”老妇人没有理会我,接着说道,“北极的诱惑……就是专为了你这种人而准备的。”
“到底是什么?”我简直无法按捺心中的好奇。“还是说,你也不会告诉我?”
“不,”多莉妲。莱斯利的脸上一下子放出年轻的光辉,开怀地笑了,“我当然会,我又不是林赛。路德维希,我会告诉你的。但是我可以保证,你听了以后一定会迫不及待地启程。”
“我本来就考虑好了,”我答道,“我要去一次北方之森,去那间旅馆。”
“是啊,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多莉妲道,“不然我也不会告诉你。”
然后她摘下头巾,身体前倾。
我知道她就告诉了我那个秘密。
(十三)
我现在在北方之森的极北端,拨开了多莉妲几十年前拨开的蓝绿色叶片,肩上的背包里装着林赛。路德维希肉体的最后一部分。
一座宏伟的木屋如约出现在我面前——至少在我看来,它那规模比起沙漠里那些建筑来,简直有着天壤之别。我好像回到了林赛。路德维希的时代,看到它潮湿的外墙和墙壁上蜿蜒的罅隙,和几十年前的样子恐怕并无区别。
我的向导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经过多莉妲。莱斯利的举荐,这次的队伍中除了我还有两三个年轻人,比起平时来规模更小。我们在最后沉闷的一个月里,就像多莉妲那支队伍一样没有说过一个字。行李里装着我的全部家当,简直让我不堪重负,树林里时时潜伏着危险,大片的暗影中不知有什么动物。在里面行走时,确实有在人生的巨湍中跋涉的错觉。
在这伟大的积雨云下,也许我该感受到壮丽,感受到生命的美,但实际上只有日复一日的平庸无聊的行走。这无聊很快累积成痛苦,非但没有美感,反而残酷得令人发指。我只感到那令人昏聩的森林的蒸汽,听到林赛。路德维希所听到的水珠滴落的声音。他是对的,这种地方不该来,只有不顾一切的人才到北极冒险。或许还有心有所系的人。
生命本身也只适合这两种人。
我想我应该同时是这两种人,因为我去了就不打算再回来。
我已把修订辞书的工作交付给了有此兴趣并且可靠的人,让那些废弃的形容词随风而逝,因为它们本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正如林赛。路德维希也不该是这个世界的人。有的人生来就是月亮的子民,他们继承了疯狂的血统,眼中流淌着河流,永远向往着到达鼓边——对了,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他们称之为鼓边。
越过最后一丛灌木,空地上方的阳光透过薄雾倾泻而下,映照出北极旅馆的全貌。
旅馆的女主人正在牲畜棚边喂着一只羊羔,见到我们的到来,从容地回过头。
我一瞬间恍然如同林赛。路德维希第一次看到伊瑟。亚瑟,又好像确实看到了几十年前那个使年轻的向导心灰意冷的金发女人。
跨过时间的阻隔,她有麋鹿一般的双眼和苍白的面容,甚至可以看出有孕在身。
然后我在错愕间想起这一定是当年那个女人的后代,不可能是女儿,也许已经是外孙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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